当前我国城郊社区共同体重构路径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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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城郊社区共同体重构路径探讨

窦萍

西南石油大学   四川 成都 610500

摘要:通过对文献梳理和相关实务案例,从社区治理、社区居民、社会力量角度出发,发现当前我国城郊社区存在社区职能交叉、行政性工作繁重、脱离“自治”和“服务”本质、居民对自我身份认定模糊、缺乏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社会力量在城郊社区参与度与专业性欠缺等问题;通过分析,主要有治理共同体碎片化、记忆共同体离散化和交往共同体陌生化等原因,结合城乡融合发展和新型城镇化的大背景,统合社区内外的相关资源,调整社区结构,调解社区矛盾,重构城郊社区共同体。

关键词:城郊社区、社区共同体、城乡融合、新型城镇化

引言

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提到,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传统的城镇化已然不适应当前社会的高速发展,因此国家提出新型城镇化的概念,即从城市优先发展的城镇化转向城乡互补协调发展的城镇化,新型城镇化是城市与农村发展的必然趋势,要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就要着眼于农村与城市的“边缘地带”,即城郊社区,不然将阻碍城乡融合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1]。新型城镇化不只是空间的扩展、人口的流动,还有城乡文化的相互交融、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而城郊社区连接着城市与农村,是多种利益、风俗习惯、矛盾冲突相互碰撞和交织的空间,并形成独特的地域文化和组织形态。有的学者认为城郊社区是城市与农村经济相互衔接的有机体,作为调和城乡矛盾、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壁垒的一种尝试[2]。但由于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城市用地范围不断扩大,位于城市与农村边缘的城郊社区,受到强烈的冲击和影响,原有农村的土地从空间上被彻底解构,城郊社区名义上被纳入到城市管理的范围内,居民从户籍、职业上完成了从农村村民到城市居民的身份转变,但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和刚性的社会制度惯性安排,城郊社区居民对城市生活、城市文化难以产生共鸣和认同。

1城郊社区现状分析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城镇化进程推进,越来越多的农业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成为城乡流动人口,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也迈向新农村建设、城镇化建设的新进程,截至2020年11月,中国城镇化率已达到63.4%。在农村的推力和城市的拉力作用下,大量外来人口和原有居民人口汇聚在城郊社区,导致城郊社区人口结构复杂、流动性大;与此同时,城乡职能交叉,出现管理混乱、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城郊社区已经成为我国社会治理、社区建设不可忽视的议题,探讨城郊社区的现状。以下将从城郊社区的社区治理、社区居民、社会力量等角度描述当前我国城郊社区的现状。

1.1 城郊社区的村改居职能转换滞后,无法适应新情况

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致使城郊社区治理处于一种亦城亦乡,非城非乡的尴尬局面。城郊社区的社区两委大多数是在“撤村建居”的基础上建立起来,城郊社区是一种过渡性的社区形式,置于居民自治和村民自治两种自治形式的边缘,形成社区治理体制的双轨并行,城郊社区居委会习惯运用原有农村村民自治的方法继续社区管理,阻碍城郊社区的发展和转型。城乡职能相互交叉,处于城市、农村的双重管辖下,日常繁杂的行政性工作,削弱社区的“自治”功能;城郊社区源于城镇化的发展,城市范围进一步扩大,将农村从地域内纳入到城市,新旧管理单位容易出现相互推诿的情况,公共服务负责单位不明确,影响社区公共服务的供给情况和质量;同时缺乏政策的支持,城郊社区所配置的资源是无法满足其达到城市社区的标准,缺乏城市社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同时城郊社区缺乏核心社区领导力量,容易出现社区居委、社区党委、社区物业、居民大会等多中心并存,相互角力,致使社区事务落实不到位,社区服务滞后的情况。

1.2城郊社区居民身份认定模糊和归属感较低

城郊社区居民普遍存在认同感较低、社区活动参与度不足的现状,社区居民主要包括原有农村村民与外来务工人员。一方面是原有农村村民通过“农转非”完成户籍身份上的转变,成为城市社区居民,但他们的身份定位模糊。虽然城郊社区原居民从户籍身份上完成市民身份的转变,原有生活方式受到城市生活的冲击和影响,缺乏一定的缓冲期,以致对自身角色定位模糊,出现身份认同危机。其中适应能力强的青壮年劳动力更倾向于接纳“城市市民”的身份,他们大多选择进城务工,日常居住在城郊社区内,但较少参与社区事务;而原居民的中老年居民并没有深刻意识到“农转非”这一体制改革带来的变化,他们对“社区”这一概念并没有明确认识,相对于青壮年居民,中老年居民更关心社区事务,他们习惯采取过往的生活方式和经验处理社区事务。另一个方面是外来居民涌入到社区而非融入。随着城市的向外扩张和经济发展,城市就业岗位空缺,大量外来人口涌入到城市务工、就业,在城郊社区居住。他们和原社区居民的青壮年劳动者相似,选择在城郊社区居住,但日常生活基本在单位,无暇接触社区事务,对社区事务简单定义为“缴纳物业费、水电费”等事宜;邻里互动呈现出日益减少的趋势, 而邻里关系也不再是个人社会网的主要组成部分。

1.3社会力量的社区参与性与专业性不足

本文中的社会力量特指社会工作机构等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非营利组织。相对于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而言,城郊社区社会组织的管理办法、政策指引和相关规定较少,在政策支持、财政支持、法律保障上存在一定的空缺,城郊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缓慢和滞后。与此同时,城郊社区的社会组织本身也有不足之处,城郊社区社会组织的专业性和社区参与性不足[3]。以物资礼品吸引社区居民参与,较少关注城郊社区的特殊需求和问题,以游戏活动充当服务内容;有的城郊社区的社会组织长期缺位,公信力和影响力不足导致其难以持续运作。

2城郊社区共同体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社区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是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西方学者滕尼斯早在19世纪便提出社区是共同体的概念,认为社区共同体,即是一种村庄、城市等的地缘共同体,其后我国费孝通先生将社区共同体的概念用于研究我国农村(江村)的消费、生产、分配和社会结构关系,是社区共同体研究的本土化和实践化。秦晖先生对我国传统社会治理概述为“国权不下县,县下惟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伦理,伦理造乡绅”,认为我国传统的农耕社会,尤其是在农村地区,社会治理更多的是依靠共同体的形式和载体进行[4]。周晓虹在对社会与社区的不同定义中,认为“社区共同体”是以共同意志、成员的非个体性、社区利益支配、信仰为特征,在情感、依赖、内心倾向等自然感情一致的基础上形成的密切联系的有机群体。本文将城郊社区共同体界定为,以城郊社区公共空间为场域,社区居民、社区、社会组织、政府等多个主体的情感和行为密切联系,城郊社区居民(包括原村民和外来居民)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社区事务、建设社区公共空间,回归社区相互依赖、相互支持、相互帮扶的状态,形成共同意志的有机体。本文将城郊社区共同体结合当前城郊社区居民、社会力量、社区等主体参与社区现状,从治理共同体、记忆共同体、交往共同体等维度分析原有城郊共同体在社区治理、社区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2.1治理共同体碎片化

社区共同体的重要功能之一是社区治理,凝聚社区共识,发挥好社区主体的作用,有效配置社区资源,形成安全健康有序的社区秩序。社区治理共同体由治理理念、治理结构、治理资源三个部分组成。从我国城郊社区行政性工作繁重、服务效用不足和城乡职能相互交叉等现状发现,城郊社区的治理共同体呈现出碎片化的趋势。第一是治理理念碎片化。当社区各主体的治理行为相互背离,反映出社区治理理念的碎片化。城郊社区缺乏社区居民自治的文化氛围和基础,社区两委以街道的行政性力量为指导,社区物业公司受市场力量的支配,治理主体间缺少信任感和合作意愿,无法在城郊社区治理理念中达成共识。第二是治理结构碎片化。治理结构指的是社区治理主体间职责分工和功能互补的状态。城郊社区的公共服务缺位现象严重,其背后的原因在于公共服务供给方(政府职能部门)和责任方(街道办)权责不清,相互推诿,影响社区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第三是治理资源的碎片化。治理资源的碎片化主要体现在社区居民的需求和信息被不同主体反复收集,但又相互孤立,缺乏统筹管理和资源配置,从而出现社区、居民的需求与资源错配的状况,无法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影响社区治理共同体功能的发挥。

2.2记忆共同体离散化

记忆共同体在塑造城郊社区居民的身份定位、认同感、归属感上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城郊社区记忆共同体是将宏大的社会记忆从时间、空间上缩小和对焦,仅关注城郊社区对转型前后形成的历史记忆,具有整合、认识、规范、传承、批评的功能。记忆共同体的离散化主要体现在记忆载体的破碎化和公共记忆的离散化。第一是原有社区公共空间的事务、环境对于居民而言应该是一个个熟悉的记忆符号,是居民在日常社会生活中共同构建的记忆印记和文化产品;城郊社区的小区化建设给居民带来最直接的影响是公共空间的改变,原有的共同记忆载体“支离破碎”,因此原有居民和外来居民对于城郊社区的公共空间都有一种陌生感,无法对社区形成归属感和认同感。第二是城乡文化融合过程中居民的价值观念和文化认知容易遭受多元文化的冲击,不仅是农村的生活习俗和文化传统与城市生活进行相互碰撞,还有外来居民与原居民的文化背景和生活记忆也在相互融合、相互冲突,客观上使得城郊社区更具有包容性和开放性,但当个体之间的异质化程度过大,会造成记忆共同体的相互撕裂,导致离散化。

2.3交往共同体陌生化

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交往是建立和维系社会关系的重要方式。城郊社区的打破原有的农村社区的血缘、亲缘关系的社会交往方式,取而代之的是更为普遍的地缘、业缘、朋友等多元化的社会关系,形成开放性和异质性的交往共同体。城镇化程度越高的地区或者社区,小区内的联系就越趋于松散。伴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和户籍制度的松绑,人们横向社会流动的阻力减少,人们跨区域流动频繁,在经济层面,城市对农村人口具有一种拉力,外来人口涌入到城市就业、生活,城市人口的异质性逐渐增强,人口的流动带来不同生活方式和交往方式,城市社区从以往的熟人社会向半熟人社会,甚至是陌生人社会转变,城郊社区的社会形态给社区交往共同体带来的影响尤为明显。

3城郊社区共同体重构的路径探讨

城郊社区的治理共同体碎片化、记忆共同体离散化、交往共同体陌生化等原因说明了原有社区共同体失灵,无法满足社区、社区居民的需求,已经不适应城郊社区发展的要求。因此结合乡村振兴和新城市进程的大背景,急需整合社区内外的相关资源,重整社区结构,调节社区矛盾,重构城郊社区共同体,将社会政策转化为社会行动,将政策条文转化为公共服务。

3.1明确政社职责,培育自治文化,保障社区服务

第一是发挥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明确基层政府和社区两委在社区治理中的职责定位。不仅是要减少社区的行政化工作任务,让社区两委回归到“服务”本质,还需要政府在社区治理过程要做好不同阶段的角色适应和功能转变,在前期要发挥好财政支持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主体作用,中期以培育社区自治人员的培育和培训工作,完善社区自治制度体系,后期则是建立好合作伙伴关系,守好兜底保障的最后防线,为社区自治提供物质支持和政策帮扶,规范治理结构。

第二是培育社区自治文化土壤,激发社区治理的内生动力。城郊社区是行政力量干预社区自治制度的改革,大多缺乏社区自治文化,犹如无源之水,社区居民缺乏内生动力,被动地参与社区治理。当前可以通过社区宣传、党建引领、社区骨干挖掘、社区活动开展等形式引导外来居民和原社区居民关注社区事务,强化参与社区活动的习惯,逐渐培育社区自治文化,形成社区自治理念,实现内生驱动的社区治理共同体,是居民共同参与的社区自治。

第三是整合内外资源,提供均等化公共服务。完善城郊社区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提供均等化公共服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必然要求。均等化服务是回应治理资源碎片化的问题,要整合社区内外资源,从教育、医疗、就业、居住、养老等层面保障城郊社区的物质基础条件,共享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城镇化的政策红利,进而打破城郊社区的封闭性和排他性,构建社区共同体。

3.2挖掘社区集体记忆,打造社区文化符号,构建社区共同体意识

记忆共同体是一种记文化符号,是某个具体物件、事务的抽象化概念,能够激发具有共同经历的人们的情感认同和归属感。城郊社区存在着大量的传统农耕文化和农村习俗,在城镇化的进程下,人为设计和统一规划破坏原有的自然景观,加上生计方式的改变,让城郊社区居民逐渐忽略原有的风俗习惯和文化传统,但集体记忆是深深植根于居民的生活记忆中,无论是外来居民还是原居民都能够从记忆共同体中找寻到情感寄托和慰籍。在社区内开办主题故事专场,以亲子活动的形式撬动家庭参与社区活动,并在活动过程中传承记忆,重构记忆共同体;以海报宣传、物件陈列展、社区巡回剧场等形式形成独特的社区“共同符号”,打造社区共同体的文化核心,以记忆共同体凝聚社区意识,并发挥记忆共同体的规范功能,从道德层面实现社区治理的软性控制,促进社区共同体的发展。

3.3搭建交往平台,“五社联动”,共筑融洽社区

建设和维护社区交往平台,可以有效提高城郊社区居民认同感和行动力;社区交往平台首先是从硬件设施上建设好一个彼此共同交往的社区公共空间,如社区活动中心、咖啡室、社区广场等,提供一个社区居民休闲娱乐的场所,良好的交往平台可以吸引社区居民走出“隔绝”的个体空间,打破物理空间层面的阻隔,调动居民的积极性和参与性,为居民间提供交流、议事、了解的机会和渠道;其次是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依托,社区志愿者为辅助,社会资源为补充,将“五社联动”嵌入到社区共同体中;从“软件设施”层面建设和完善社区交往平台的规章制度,引入专业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发挥好专业社会力量,减弱行政性力量对社区治理的干预,厘清社区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同时社会组织面向社区不同群体开办社会服务,满足社区居民多元化需求,有利于积累社区社会资本和居民信任感,营造融洽的社区氛围,构建起社区交往共同体,回归传统的“熟人社会”。

参考文献:

[1]王思斌.乡村全面振兴与乡村集体性的发展[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58(04):5-17.

[2]田鹏.乡村振兴背景下城郊融合型村庄转型的实践逻辑——基于城乡社区衔接理论视角的分析[J].长白学刊,2019(04):122-129.

[3]李晓彬.社会组织参与城郊社区营造的困境与措施[J].党政论坛,2017(09):37-39.

[4]秦晖.传统十论——本土社会的制度文化与其变革[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3.

作者简介:

窦萍(1991.7——),女,汉,四川成都人,西南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