粘性炸药(粒状)质量检验要求浅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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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粘性炸药(粒状)质量检验要求浅析

何茂洪

西昌永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西昌市  615000

摘要:为保证粘性炸药(粒状)质量质量,应从原辅材料采购、生产过程、产品出厂均应严格把关。本文从粘性炸药(粒状)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标准、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内容进行论述分析。总结出了一套适用于粘性炸药(粒状)的生产、质量控制和验收全过程的质量检验方法。

关键词:粘性炸药,质量检验,原辅材料

1原辅材料质量要求

1.1多孔粒状硝酸铵的质量要求

多孔粒状硝酸铵应符合目测外观呈白色或浅色颗粒,无可见机械杂质;硝酸铵含量(以干基计)≥99.5%;游离水分≤0.5%;吸油率为10-13%;粒度(Φ0.5mm -2.5mm的颗粒)≥90%。

入厂复验外观、游离水含量、硝酸铵含量、吸油率、粒度;组批规则:同一生产厂家的产品组为一批,批量不大于600t;取样方法:样品量≤40t,取5袋;40t<样品量≤200t,取10袋;样品量>200t,取15袋。取样量1000g。吸油率按包装袋批号取样,每个批号取1袋检测吸油率;验方法按Q/YS308.4-06《硝酸铵分析方法》、HG/T 3280 《多孔粒状硝酸铵》规定进行。

1.2 0号柴油

0号柴油应符合硫含量(m/m),≤50%;铜片腐蚀(50℃,3h),级≤1;水分(V/V),目测无痕迹;目测无机械杂质;冷滤点≤4;闪点(闭口)≥55℃;十六烷指数≥46;密度(20℃)为810-850kg/m3。入厂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验收。组批规则:同一生产厂家的产品组为一批,批量不大于50t。

1.3塑料编织袋

塑料编织袋的质量要求外观:白色,厚薄均匀、无洞孔、压口严实。标志符合版面图要求;塑料编织袋尺寸应符合下表的要求。入厂复验外观(目测)、内外袋尺寸。内袋用千分尺垂直测量试样单层面三处;外袋将袋摊平,用精确至1.0mm的直尺,在中间和离边100mm外,各测量三处,直尺应与袋边平行,以最大偏差做测试偏差;口边、底边至压缝距离用精确至1.0mm的直尺测量。

表1 塑料编织袋尺寸要求

项目

25kg规格

30kg规格

内袋(塑料袋),长

800±10

800±10

内袋(塑料袋),宽

500±10

550±10

内袋(塑料袋),厚

0.050±0.005

0.050±0.005

外袋(编织袋),长

800±10

800±10

外袋(编织袋),宽

500±10

550±10

要求内、外袋口边同时缝合密实,口边、底边至压缝距离为10-20。

1.4固形粉

质量要求外观:白色粉末状,无肉眼可见杂质,无接团、结块现象;包装:塑料编织袋包装。每次进货量为一批,抽取样本5袋,入厂复验外观(目测)、净重。净重按±1%包装标识验收。

1.5增粘剂

质量要求外观:水溶性物质,粘稠状,无团状絮状物、杂质;密度:相对密度:1.00 g/cm3-1.15 g/cm3。验收规定:入厂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验收,每次进货量为一批,抽取样本5桶,复验外观、净重。净重按±1%包装标识验收。

2工序原辅材料质量检验

多孔粒状硝酸铵外观、批号、产地检验主要通过目测,目测抽查5个包装件,要求每班一次,应为白色颗粒,无肉眼可见杂质,无结块现象。

多孔粒状硝酸铵水分检验,要求每班一次,在任意一袋多孔粒状硝酸铵中抽取100g试样装入具有标记的取样瓶内,将试样于研钵中研细混匀,用预先干燥并称量好的称量瓶称取试样5g(精确至0.0002g)置于90℃-95℃的红外线烘箱内,烘干15min-35min,取出在干燥器中冷至室温(5min以上)后称量,并计算水分含量,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两次平行之差不超过0.05%。所得结果应表示至两位小数,允许使用与该方法具有相同准确性的其它方法。要求水分≤0.5%。

多孔粒状硝酸铵粒度检验,要求每班一次,按HG/T 3280中4.6条测定其粒度应全部大于等于90%。

柴油检验采用目测法,每班一次。柴油计量泵出料口目测,要求清澈透明液体,无肉眼可见杂质。

增粘剂检验采用目测法,每班一次要求应为水溶性物质,粘稠状,无团状絮状物、杂质。

固型粉检验采用目测法,每班一次。目测抽查5个包装件,应为白色粉末状,无肉眼可见杂质,无结块现象。

3装药、包装工序检验

装药、包装工序检验项目应满足装药质量用计量秤称量,精确至0.1kg。检验频次为每班3次,每次5袋;包装质量要求每班3次,每次50袋,目测包装件标志、标识应与包装袋版面图规定相符,清晰无污染。所装产品与包装袋标识相符,封口缝合严密,无漏药、破包等现象,生产批号、时间编写清晰,符合规定要求。

4成品检验

4.1成品验收规则

(1)粘性炸药(粒状)产品质量由质量技术部进行检验、验收。出厂产品应符合GB 28286《工业炸药通用技术条件》、Q/SYS01-2018《粘性粒状(粒状)炸药》标准相关要求,出售的产品,根据用户需要附有产品检验证、产品使用说明书;(2)组批:以每班具有相同的原材料、工艺、设备等条件生产的同一品种产品组为一个检验批。若生产工艺、原材料有重大变动时,应单独或者重新组批。若出现不可接受批时,该批次产品应隔离,重新组批进行全项出厂检验,按不合格品程序评审;(3)检测项目及测试周期;(4)每批检验一次粘性炸药(粒状)的猛度、装药质量、包装质量;(5)每十批抽一个保留样,保存30天后检验一次粘性炸药(粒状)的猛度;(6)技术部门认为有必要时,进行全项检验;(7)型式检验时,从受检批中抽取6个包装件,从每个包装件中分别抽取不少于1kg样品进行混合后,进行二次取样,取样量不少于3kg,标明产品名称、批号、制造日期、测试项目和取样者姓名,送国家民用爆破器材检测检验中心检验,出具产品检验报告。

4.2试验方法

(1)猛度的测定按GB 12440的规定进行。采用Φ48mm×4mm×60mm的无缝钢管(GB/T 17395)改装炸药,总装药量50g,其中含5g传爆炸药(爆速为3500m/s-5000m/s、有雷管感度),装药应紧密,装药密度为0.8g/cm3-0.9g/cm3

(2)炸药水分的测定按GB 17583-1998附录B的规定进行。

(3)爆速的测定按GB/T 13228-2015的规定进行。采用Φ48mm×4mm×400mm的无缝钢管(GB/T 17395)改装炸药。

(4)作功能力的测定按GB 12436的规定进行。

4.3猛度抽样

每批抽取6个包装件,从每个包装件中分别抽取不少于1kg样品进行混合后,进行二次取样,取样量不少于猛度检测使用量。每十批抽取一个保留样,样本量1kg。允许在生产过程中抽样。所采取的样品应标明产品名称、批号、制造日期、取样日期、测试项目和取样者姓名。

4.4装药包装工序检验

装药质量、包装质量的检验(允许在生产过程中检验);装药质量:每批抽取10个包装件用计量秤称量;包装质量:每批产品抽取160个包装件目测;所检包装件全部符合要求,该批产品判定为合格。否则,进行100%检验,不合格的应予以返修。

参考文献

[1]闫泉刚,刘汉强。复合敏化剂在乳化炸药中的应用[J].爆破器材,2004,(6):20-22.

[2]李文华.影响乳化炸药质量的因素及分析方法[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9(11):33-35.作者简介:何茂洪,男(1989.1-)汉族,四川省会东县人,大学专科,助理工程师,主要从事化工分析及质量检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