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要点和风险控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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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要点和风险控制

连威   ,郭新璞   ,冯建岭

威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山东威海  264210

摘要:食品安全不仅是民生问题的焦点之一,也是保持国家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食品抽检监测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抓手,以问题为导向的抽检不断提高监管的效能。文章阐述了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的意义,梳理了食品抽检工作的要点,指出了抽检工作中的问题和风险,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食品安全;抽检检测;风险控制                             

2021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6954438批次,依据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样品187368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率为2.69%,较2020年上升0.38个百分点。[1]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紧盯各级抽检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聚焦群众关切、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开展靶向性高的抽检,针对舆情热点、突发性食品安全重点问题等,不定期开展具有高靶向性的执法抽检,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1.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的意义

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主要包括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两种形式均以问题为导向开展。监督抽检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和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以排查风险为目的,对食品组织的抽样、检验、复检、处理等活动其抽检结果可以直接作为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处置依据。风险监测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没有食品安全标准的风险因素,开展监测、分析、处理的活动。风险监测的抽检结果,要经过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风险评估后,方可作为执法处置的线索。[2]

2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要点

2.1 抽检工作的原则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发现和查处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2018年12月29日进行修正)是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主要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19年8月8日总局15号令)是食品抽检工作的实施细则,明确了食安抽检计划制定、抽样、检验与结果报送、复检和异议、核查处置及信息发布等。[3]

2.2 抽检工作的问题导向性

    坚持问题导向是首要原则,重点针对以下四类食品加强抽检监测力度:一是风险高、消费量大、节日食品,二是人民关注度高、舆情涉及的食品,三是农业农村、海洋发展、商检等部门发现反馈的食品,四是在近期抽检工作中发现的不合格的食品。

2.3 抽检工作计划的制定

    抽检工作计划和方案的制定,关系食品安全抽检的工作的工作能效,要涵盖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抽样检验的批次数量、抽检品种,要满足抽检任务对食品种类的要求,精准覆盖食品四级分类(大类、亚类、品种、细类)。二是抽样环节要符合抽检任务的指向,食品生产经营的全链条主要有:食品生产环节、线下流通环节、餐饮环节(包含外卖)、网络销售等。三是抽样方法和数量,要根据抽检任务对检验项目的要求,满足检验和复检的需求。四是抽样任务有特殊规定的,也应在计划制定时做出明确规定,例如抽样区域覆盖城市、乡村、校园周边等,被抽样单位限定为批发商、食堂等,被抽食品样品要求以特定省、市为产地的等。

2.4 抽样工作的相关要求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自行抽样或者委托承检机构抽样。承担食品安全抽样工作的机构,要建立食品抽样管理制度,开展抽样工作应当随机选取抽样对象、随机确定抽样人员,明确岗位职责、抽样流程和工作纪律。[4]

保障食品安全抽检的合法合规,抽样环节是关键。抽样工作流程中的四个关键点。

一是要加强对抽样人员的培训指导,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分类、食品安全标准等的相关规定。二是确定被抽样单位应遵循随机原则、公平原则,切实履行告知义务,详细告知被抽样单位任务来源、抽样类型,以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三是全过程录像应包含执法人员亮证、抽样人员亮证、出示委托书、告知、取样、付费、样品封存、冷链运输等关键点。四是抽样信息与被抽样单位进行现场确认无误,保证所抽取食品的溯源性完整,再签字上传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

3抽检工作风险点及对策

食品安全抽检过程中,因食品分类错误、取样过程不规范、储运方式不符合要求、溯源信息错误等导致抽检结论被推翻的情况屡见不鲜。

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抽检,是从源头把控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在流通和餐饮环节的抽样,重点要保证所抽样品的溯源清晰。风险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3.1样品属性问题

    抽样时,抽样人员应确认抽样场所是企业的成品库(已检区),所抽产品应为经过出厂检验的合格产品,不得抽取半成品、待检验产品、召回产品、不合格品等。

3.2现场分装产品的抽样

    从大包装分装取出的样品的,抽样人员应现场拆封大包装,进行分装取样。对已经拆开包装的食品,无法确定来源的,一般不予抽取。有微生物检验要求的,应在包装车间或企业自行选择的其他清洁作业区内进行样品分装并密封,样品盛装在企业用于销售的包装或无菌包装中。

3.3样品存储与运输

    在抽取需冷藏存储的样品时,被抽样品在常温环境存储的,不得抽取。需冷链运输产品的抽样。抽样人员应在所带制冷设备已达到相应的储运温度时样品抽取,样品的抽样和封存应在符合产品存放温度要求的环境中进行。

4结语

食品安全是关系民生的大事,抽检工作已经成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把握以问题为导向的原则,不断加强对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的风险控制,才能更好的为人民健康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1年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EB/OL].https://gkml.samr.gov.cn/nsjg/spcjs/202205/t20220506_344700.html

[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EB/OL].https://gkml.samr.gov.cn/nsjg/fgs/201908/t20190816_306080.html

[3]杨昌林,刘灿灿.我国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现状、问题及对策[J].中国调味品,2022,47(6):212-216.

[4]卢永福.提升食品安全抽检质量的探索与思考[J].食品安全监管,2022,11:4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