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打击非法行医的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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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打击非法行医的对策

陈玉秀

深圳市宝安区公共卫生服务石岩分中心  518108

摘要:非法行医是指一切违反卫生法规,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具体是指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并未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未获得批准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

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1]。非法行医,不仅扰乱了良好的医疗卫生工作管理秩序,而且由于非法行医者不具备执业的资格和条件,医疗服务质量差,大多会侵犯就诊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了维护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防止和减少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和医源性疾病等发生,保护公民健康权益。作者通过查找资料,找出深圳、青岛、宁波等地打击非法行医新做法,探讨解决的对策,为今后制定科学、有效的医疗卫生监督政策提供依据。

关键词:非法行医   新方法  建议  对策

一、各地“打击非法行医”采取的新方法

1、深圳:卫生监督部门通过建立健全“1+7”医疗卫生监督长效机制,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工作。在日常工作中,确保监督覆盖率,努力增加监督频次,坚持整顿与规范并重,打击与疏导并重,处罚与教育并重,规范医疗市场,实现对医疗机构监督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所谓的“1”就是严格准入制,把好准入关。所谓的“7”包括:①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对医疗机构实施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是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医疗机构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实行年度累积计分制度,并将医疗机构记分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校验相结合,对于年度累计记分达到24分的,给予暂缓校验处理。卫生行政部门实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计分公示制度,定期将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和扣分情况向社会公布。②违法违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约谈制。对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触动决策层,有效解决问题。③对违法违规情况的通报公示制。包括公示栏公示、内部通报和媒体公告三种方式。④全市医疗机构巡查制。⑤年度校验现场审查制。对校验发现问题的医疗机构进行责令整改,必要时提出暂缓校验意见,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意识,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促进依法行医。⑥完善医疗机构的退出机制。依法吊销严重违法违规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⑦引导扶持机制。对医疗机构加强了引导和扶持,组织了送法活动和定期培训,以期在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基础上提高其管理水平,促进其全面可持续性发展。

2、青岛:推行四项创新举措:①建立“六统一”管理制度,对于卫生室、个体诊所、医务室等社会医疗机构,创新性地实行了门诊病历、处方、门诊工作日志、胸卡、工作服、机构牌匾的“六统一”管理,规范各项目日常操作规程,不仅提高了内在医疗服务质量,也改善了基层医疗机构形象,提高了诚信度。②实行量化分级管理,针对当前医疗卫生监督力量薄弱、医疗服务市场卫生监督工作量大的情况,实行“六类医疗机构星级挂牌制度”的管理方式,借鉴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的管理模式,制定了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标准,确定有效的关键控制要点,严格按照分级标准,在基层医疗机构中实行量化分级,促进了医疗机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发展。③属地化管理医疗废物,规定基层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采取属地化收集,由产生单位送往办事处所在地指定医院集中。并率先实行了医疗废物处理财政补贴政策,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理费用按照属地化原则由所在办事处财政承担。此举大大提高了各医疗机构按规定处置医疗废物的积极性。④规范个体医疗机构名称,所有个体诊所按照“诊所负责人名字+执业科目+诊所”的原则规范命名,既规范了个体诊所的执业行为,同时也使居民可以有目的地选择诊所就医,增强了就医的针对性。

3、宁波:针对医疗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数量多、内容广、专业性强,部分法律法规时间跨度大,相互不能衔接,甚至出现矛盾,不能适应医疗卫生服务行业和医疗机构自身管理的问题。宁波建立了医疗卫生监督协管员制度,使医疗卫生监管工作形成事前深入指导、日常培训交流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的良好格局,通过提高医疗机构自身的依法执业意识,杜绝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及违法行为的发生。

“打击非法行医”建议和对策

1、增加政府的重视度,加大对医疗卫生监督的投入力度,加强执法力量和执法能力,可以在基层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建立一支区域性带安保力量的执法队伍,统一进行执法查处。

2、建立强制联合执法的机制,加强各部门的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在执法过程中,密切与信息科技、公安、市场监管、社区网格等部门的配合,对于监督过程中碰到的难点、疑点问题互通信息,加强联合执法。

3、加强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非法行医者的法律意识和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标语和开辟专题宣传栏等多种媒介形式进行宣传。

4、完善法律法规,进一步放开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做到堵和疏相结合,有效减少非法行医行为。随着“放、管、服”的深入,医疗市场的放开成为必然,但医疗机构的准入还需严格地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审批。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是必须的,但应该是合理的,引进市场机制的,根据这样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进行医疗机构的准入审批,就会更加公正合理。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为城乡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方便、廉价、有效的医疗服务,使非法行医失去存在的土壤。

5、必须高度重视卫生法律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卫生立法工作。加快制定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卫生法律体系和卫生相关标准体系,及时修订现行的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不适宜的内容尽快删除,缺项的内容应尽快补齐,确保不出现法律真空,增强法律法规、卫生标准的适宜性、有效性,有力地提高法律的执行力,确保医疗卫生监督执法有法可依,进一步加大卫生医疗服务市场及健康相关产品市场的监督力度,提高医疗卫生监督的执法威信。

6、加快实行跨区域医疗保险就地结算报销,使非法行医特别是“黑诊所”失去市场。

7、加强医疗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建设一支能适应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建设需要的医疗卫生监督队伍。全面提高卫生监督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法律知 识和专业技术水平,优化知识结构,以适应卫生综合执法工作的新要求,建立岗位竞争激励机制,按照公正、公开、择优 的原则,完善监督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医疗卫生执法水平。

参考文献

[1]杨于忠.非法行医屡禁不止的原因分析[J].中国卫生法

制,2006,14(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