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线网资源协调的阐述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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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线网资源协调的阐述

马锐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山东青岛  266000

(一)线网资源协调原则

1.资源调配一般优先原则是运营公司、集团公司、社会资源,但在应急处置时可不受任何限制。应急资源的运送应根据现场情况灵活调度,采用“耗时最少,对乘客影响最小”的原则安排运输工具,将资源到达的时间、地点、运送方式等信息通报给OCC或现场指挥部。

2.当需要应急资源支援时,现场指挥向OCC提出,由OCC向MMCC提出支援请求,请求内容应包括:专业内容、器材要求、人员要求、联系人、等候地点等,在处置中发生支援内容变更时,现场指挥向OCC及时提出变更支援请求,OCC向MMCC提出变更支援请求,支援部门则按照新的支援请求安排抢险救援力量投入抢险支援。

3.抢险支援工作结束后,支援部门需征得现场指挥同意后方可撤离现场,同时上报OCC,由OCC上报MMCC。

(二)线网资源协调流程

MMCC、OCC资源调配应提前做好准备,根据应急事件的具体情况,充分利用应急资源清单调配运营公司内和所辖片区应急资源及集团公司、社会资源参与抢险。

1.集团内部资源协调

(1)OCC应急资源协调

负责职责所辖范围内应急抢险人员、物资、抢险车辆等应急资源参与抢修,如需要其他OCC或其他单位调配应急资源时,先自行协调,如协调不了,向MMCC提出申请。

(2)MMCC应急资源协调

a.接到事发OCC的申请或现场指挥部要求资源调配时,根据资源配备清单或通过系统设备查找,如其他线路配备了该资源,应立即向OCC下达协调指令,调配运营公司内应急资源参与抢险,必要时指令相关部门、中心配合。

b.MMCC建立与集团公司内等单位协调机制,如无法在调配运营公司内调配资源时,或当运营公司内应急资源不能满足应急抢险需求,或接到事发OCC的申请或现场指挥部要求时,立即联系集团综合应急指挥中心,提出需求,调配集团内应急资源参与抢险。

2.社会资源协调

当调配集团公司内应急资源不能满足需求,接到事发OCC的申请或现场指挥部要求时,联系集团综合应急指挥中心或交通运输局应急办/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中心协调其他社会资源。

(三)线网资源协调单位

1.运营公司

(1)根据突发事件的实际需要,联系综合管理部安排交通、餐饮、医疗支援。

(2)根据突发事件的实际需要,联系其他中心抢险人员、物资配合。

2.集团公司

(1)新线建设中出现直接或间接影响既有线路运营的情况时,通知集团综合应急指挥中心立即联系相关单位停止相关作业或应急抢险。

(3)需要集团内部内部单位提供应急资源,需要动用大型工器具时,如列车起复设备、大功率水泵,向集团综合应急指挥中心联系集团公司内公司调配应急资源参与抢险,常见如建设分公司。

(4)超出地铁应急能力范围,需其他市应急机构介入,通知或交通运输局应急办/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中心并申请协调联络相关市抢修机构参与抢险。

3.社会机构

对于已建立常用联络机制的社会机构,如地铁公安指挥中心、市轨道交通消防大队、市交通运输局,MMCC可直接联络,其他未建立联络机制的社会机构,MMCC可向集团综合应急指挥中心或交通运输局应急办/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中心提出申请间接联络。不同应急场景下涉及社会机构如下:

a.地铁发生毒气、爆炸、恐怖袭击、可燃气体泄漏、劫持人质、火灾等社会安全事件,及时通报地铁公安指挥中心、轨道交通消防大队。

b.发生运营延误10分钟及以上,可能有客流积压时,通报地铁公安指挥中心。

c.现场因火警或出现动物入侵等联系119消防部门时,通报市轨道交通消防大队

d.节假日期间地铁周边客流堆积或地铁中断行车,通报交通运输局并协调交通电台做好广播,方便市民出行并引流地面车辆。

e.需要启动应急公交接驳时,通知市交通运输局应急办协调联络公交车。明确应急公交接驳的时间、公交车到达的车站、开行的方向及区域、公交车的数目等信息。同时联系地铁公安指挥中心组织现场客流。

f.当地铁外部出现树木倒塌等影响地铁运营或给运营带来安全隐患时,通报市园林局。

g.当地铁地面出现水淹或周边河水倒灌的情况时,通报水务单位。

h.因地铁运营线路、车辆段、停车场施工导致市政燃气管道破裂、燃气泄漏等情况,接报后通知天然气公司前往处置。

i.因地铁运营线路、车辆段、停车场施工导致市政自来水管道爆管等情况,接报后通知自来水公司前往处置。

j.因地铁运营线路、车辆段、停车场施工导致挖断市政电缆;关于地铁运营公司供电停电通知,风险发布等业务联络;为配合现场抢险需要,需协调应急发电车,接报后通知供电公司。

k.遇节假日等重大活动或气候突变,对接气象部门,查询天气预报,以制定方案,做好恶劣天气运营指挥预想工作。

l.涉及地铁范围内传染病疫情或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可通知市防疫指挥中心。

m.涉及影响机场事件或机场范围内可能影响地铁运营事件,联系机场HOC;与冰雪等原因造成航班延误,导致无法疏导客流情况,MMCC按相关规定向相关OCC发布应急信息并提供运营调整指令。

n.涉及影响铁路事件或铁路范围内可能影响地铁运营事件,可联系铁路部门。

(四)完善外单位协调机制

1.与政府应急主管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根据线网应急工作实际需求,集团公司应与政府应急主管部门进行对接,借助外部力量提高自身应急保障能力,推动建立政府应急主管部门协调下的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值班联络、培训、应急技术支援、信息共享、救援指导等协作机制;在运营线路出现事态严重、影响较大突发事件且超出地铁应急能力乃至交通运输能力范围时,充分借助政府应急主管部门行政职能,间接协调其他市政抢修单位并快速调用相关抢险救援资源。

2.建立公交接驳机制。每条新线开通前,对各站点周边公交线路信息进行全面收集,组织与相关公交公司签订公交接驳协议,明确接驳公交车到达时间、调用机制、可执行的值班联络方式等内容。

3.建立地铁建设单位支援机制。运营线路发生各类突发事件需成都地铁新线建设单位支援时,报请集团公司安排新线建设单位提供人员、设备支援。

4.建立大型救援设备支援机制。根据线网运营实际需求,与具备大件物品吊装能力单位建立设备救援联络机制,尽量确保相关大型救援设备支援单位对各OCC所管辖区域全覆盖

5.建立周边应急处置相关单位如铁路、航空、商场、周边景点、体育场等应急救援协作机制。各相关单位主管单位须通过合同明确相关场景下(例客流滞留、疏散、协助引导广播;治安等事件)应急救援职责,与其建立应急联动和客流信息数据共享机制同时考虑将相关单位部分视频数据接入MMCC视频系统,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联动应急救援水平。

6.建立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可根据应急处置实际需求,建立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机制,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运营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工作。

7.建立委外单位、物资供应商应急协作机制。在运营公司的应急救援设备、物资无法满足应急抢险的需要时,由运营公司生产调度发出调配指令,委外单位人员、物资供应商接收指令后快速调拨人员、物资参与抢险。

8.建立地震、环境相关单位应急协作机制。目前运营公司已实现与气象单位对接并实现预警,但对于规章中规定的,地震和重污染环境天气的预警和对接机制尚属不明。建议完善相关机制,便于MMCC信息发布和应急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