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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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研究

穆尚志[1]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辽宁沈阳110000)

【摘 要】放管服,就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简称。“放管服”改革是全面深化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举措。本文立足辽宁省情,提出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可行性建议。

【关键字】“放管服”改革;政府职能;营商环境

一、辽宁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现状

2018年9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沈阳主持召开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就深入推进东北振兴提出六个方面的要求,其中第一条就是“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举措。辽宁省委、省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切实做到把“麻烦”留给自己、把方便让给企业和群众。

近年来,全省分11批取消调整行政职权2203项,其中2020年就取消、下放和规范1005项,精简率达50.7%,成为全国省级行政职权最少省份之一。精准赋权自贸区587项,实现应赋尽赋、全链条赋权。推进审批流程革命性再造,全省11.4万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平均办理时间缩减79.6%、办理环节减少23.2%、办理次数压减60.5%,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工程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75个工作日以内,5G通信工程项目审批经验向全国推广。推进“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辽宁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的实施意见》,目前,辽宁全省“即来即办”业务达到40%以上,政务服务“只提交一次材料”办结业务达到50%以上。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以社会投资带方案出让类等5类项目为重点,目前已有784个项目按改革要求实现“只提交一次材料”。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辽宁印发《辽宁省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主题集成服务规范》,目前,全省已完成出生、公积金等119件“一件事”,办理量2.1万件,减少申请人跑动约6.5万次。持续推进106项“证照分离”改革,惠及企业18.6万户。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对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等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领域,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的严格监管,把好每一道关口。推进“双随机”抽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条线监管与联合监管相结合,建立互联网、大数据智慧监管,提升事中事后监管的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交通运输等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制。建立“首问负责、容缺受理、否定备案、代办服务、绿色通道”等服务制度,省级40个部门、660项事项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651项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全省政务服务“一窗”受理占比达47.9%。政务服务“好差评”实现100%全覆盖。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电子政务外网实现省市县乡村100%全覆盖。198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省通办”,2499项“高频刚需”事项接入“辽事通”,69个省级、136个市级政务服务系统与省一体化平台有效对接。项目管家覆盖全省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和高科技新经济项目。实行投诉建议全流程“闭环式”管理,2020年累计办结企业和群众有关咨询、投诉和建议325.7万件,办结率96%、好评率94%。[1][2]

由此可见,我省近些年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是与高质量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仍有差距。

二、国内相关研究

吴春(2018)认为,“放管服”改革所遇到的困境主要由四类,第一类是效率问题,“放管服”改革通过简政放权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但是由于受到一些复杂因素的制约,导致在简政放权过程中提速出现问题,从而造成效率不高。第二类是部门协同问题,“放管服”改革是需要放、管、服三个方面协同进行才能真正收到实效,可是往往在实际工作中会出现上下级之间、同级别需要配合的各部门之间沟通不畅,尤其是在放权的过程中存在“选择性放权”的现象。第三类是信息共享问题,“放管服”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通过信息技术和流程再造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存在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各自为政,搭建信息平台,导致各部门各级政府之间信息数据无法互通。第四类是道德问题,“放管服”改革过程中的各相关方,如上下级部门之间、政府与社会群体之间和政府与第三方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监督不足等原因,会出现权力下放后无人担责、缺乏事后监管等现象。[3]

李水金、欧阳蕾(2020)首先肯定了“放管服”改革所取得的成效,然后指出现阶段“放管服”改革还是存在一些问题。第一,由于政府权力结构为横向和纵向相结合的条块关系,这就容易导致政府治理出现碎片化问题。第二是由于某些因素导致市场隐性壁垒依然存在,有些权力下放后监管未能及时跟上。第三是“放管服”改革的各相关方改革动力不足。第四是当“放管服”改革深入后基层动力匮乏。

[4]

三、辽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对策建议

首先,要更新思维方式,积极利用信息化技术。当前,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提高,对“放管服”改革的助推作用也越来越强,通过信息化技术可以改变以往的信息传递模式,有助于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流程再造。同时,信息化技术通过资源整合搭建开放的平台,打造更加透明、公平的市场环境。

其次,“放管服”改革是一个系统性工作,主要突出的就是整合。这种整合体现在各级部门的整合、政策执行标准的整合、工作流程的整合、体制机制的整合等,还体现在“放管服”改革各相关方之间价值观的整合,只有通过这种整合,才能凝聚出改革的合力,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效应,从而达到主观与客观相统一。

最后,“放管服”改革的深化需要人才的支持,政府部门应主动为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搭建人才培养平台,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

参考文献

[1]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辽宁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稳中提质. http://ysj.ln.gov.cn/gzdt/202106/t20210604_4141265.html。2021.06.04

[2]辽宁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辽宁:营商环境不断改善、持续向好. http://m.people.cn/n4/2021/0924/c1581-15213216.html.2021.09.04

[3]吴春.“互联网+”背景下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路径探析[J].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2018(6)

[4]李水金,欧阳蕾.十八大以来我国“放管服”改革的动因、成效、困境及推进策略[J].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20(3)


作者简介:穆尚志,男,汉族,辽宁省建昌县人,中共辽宁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讲师,第十四批辽宁省“百千万”层次人才“万”层次人选。研究方向: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