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新疆湿地资源保护现状及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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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新疆湿地资源保护现状及对策

李小飞,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奎屯河流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833200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类对于生存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湿地作为关乎人类生存三大生态系统之一,对于改善气候生活环境,提高人类对生存环境的感受有着重要的作用。新疆湿地是我国西部西北内陆干旱地区一种即为重要的基础资源,对于新疆气候改善和生态环境调节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保护新疆地区的湿地资源成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文就当前新疆湿地资源保护的现状进行分析,提出如何对新疆湿地资源进行保护的几点意见。

关键词:新疆;湿地资源;保护现状;分析;意见

引言:

湿地是我国三大生态结构之一,有着独属于自己的生态结构和功能,在湿地生态系统中,生物富有多样性,生产能力较高,对于环境的调节作用明显,新疆地处我国西北部,拥有着丰富的湿地资源,是我国西部内陆干旱区重要的基础资源,也是西部地区重要的环境资源,对于西部地区的环境生态调节有着重要的作用,更是我国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随着当今社会人类生存意识的提高,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新疆地区湿地保护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但是在这样严峻的环保态势之下,新疆地区的湿地保护形势仍然面临着严峻的考验,急需相关部门采取妥善措施进行湿地资源保护。

一、新疆地区的湿地生态概述

新疆地区我国西北部,拥有着大面积的湿地生态环境,其中包括河流湿地121.64万hm2,湖泊湿地77.45万hm2、沼泽湿地168.74万hm2以及人工湿地26.99万hm2等四大类主要湿地种类,这些湿地生态使得当地拥有多样性的自然气候,生态物种丰富,自然环境风景宜人。

二、当前新疆地区湿地保护的现状

近年来,新疆地区政府和人民加通过出台有关湿地资源保护的政策、加大湿地资源保护资金投入以及设立湿地自然保护区等种种手段,加大了对新疆地区湿地生态环境的保护,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改变了新疆地区物种的生存环境,使生态物种在数量和种类上都有所回转,有效的遏制了新疆地区土地荒漠化,沙漠向城市流转等一系列影响人民生存环境和质量的问题。

与此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经济发展与资源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显著,当前新疆地区为了践行西部大开发战略、复兴传统的“丝绸之路”,促进新疆经济的发展以及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在湿地自然环境区域被开展旅游开发,农垦土地等政策,导致湿地地区的生态环境遭受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坏,不利于新疆地区的湿地生态保护。加上湿地保护宣传政策的不充分,当地居民对于湿地生态保护的认识不高,意识不强,使湿地生态保护工作推进较为缓慢。

其次,由于新疆地区地处内陆,经济尚不发达,人民生活水平有待提高,因而在进行湿地保护工作中能够投入使用的资金有限,在开展湿地专项保护的过程中主要依靠国家方面的资金支持,但是新疆的湿地资源较为丰富,这就导致在保护过程中资金分配不合理,湿地资源专业保护人员、设施配备不齐全等诸如此类的问题最终导致部分湿地保护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

最后,新疆地区湿地环境保护的生态监测机制建设还不完全,虽然现在地区内部已经重视湿地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但是保护体制的不完全,导致不能及时发现湿地资源被破坏的情况,以及在面对违反湿地生态保护的行为没有充分的处罚依据。因此,在进行新疆地区湿地保护的过程中一定要采取更加有效的保护手段,为改善人民生存环境,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做出更大的努力。

三、如何对新疆湿地生态资源进行更好的保护

  1. 加速有关湿地保护的法律细节完善工作,让湿地保护工作有法可依

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相关湿地资源保护法细节完善工作也在紧锣密鼓的进行过程中。加强对新疆地区湿地生态环境的保护,让湿地保护工作必须有法可依。虽然当前新疆地区各个自治区,市、县已经出台了自己区域内的湿地生态保护法规,但是当前国家性的湿地保护法规却没有完善其中的细节内容,因此国家层面要重视湿地保护法的相关法律条文细化工作,让新疆地区在进行湿地保护区和自然湿地保护的过程中对于处理违法行为时有具体的法律条款依据,做到真正的保护新疆地区湿地资源,制止当地破坏湿地生态环境的行为。坚决打击破坏新疆地区湿地生态的违法行为,起到杀一儆百的执法效果。

  1. 加大在湿地资源跋扈方面的资金政策投入,建立湿地生态补偿机制

对新疆地区湿地生态进行保护与恢复工作是践行可持续发展的发展理念,在这样的保护过程中,紧紧依靠地区政府的资金和政策投入,通过建立省级自然保护区无法充分实现。因此,在进行湿地生态保护与恢复的过程中,一定要吸引其他资金和国家相关政策的投入,应该激励推动调和湿地保护工作过程中各方的利益关系,完善制度并进行创新,实行谁造成的污染谁负责治理,谁出现经济损害对谁进行补偿的战略方针,完善新疆地区湿地保护补偿机制。湿地保护工作,属于政府工作的范畴,因此需要政府发挥自己的协调组织能力,解决因保护工作引发的矛盾,保护人民的权益。对于湿地保护工作过程中产生的损耗,经济补偿是一种有效的解决手段。当地政府应充分运用财政、税收等方式解决湿地保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冲突。

  1. 加大对湿地保护监测体系和基础设施的建设

想要充分对新疆地区的湿地进行保护,可以通过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当地动植物生态环境、建立生态公园等各种方式来实行。这些措施是保护湿地自然景观与当地生态环境的有效方式,当地政府在进行湿地保护的过程中,一定要充分利用人力、现代科技手段等多种方式对当前的湿地生态环境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新疆地区的湿地生态环境变化以破坏湿地生态的违法行为,与此同时能够做出及时快速的反应,从而促进新疆地区湿地生态保护视野的快速发展。

  1. 划定湿地生态保护工作的红线

社会中任何工作都有自己不可逾越的红线,湿地生态保护工作也是如此,新疆地区政府必须依据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划定第五湿地生态保护工作的红线。譬如:针对新疆地区实施生态圈范围内的动植物,指定哪些需要重点保护,就比如紫貂,因为皮毛珍贵已经濒临灭绝,应该加大保护力度加大对偷猎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划定相关的湿地生态保护等级,实施分等级分层次管理,对于不同等级的违法行为处罚内容不尽相同,从而实现对新疆地区湿地生态的保护工作。

  1. 加大对于新疆地区湿地保护生态宣传,制定全民保护战略方针

生态环境是社会大众生存的环境,因此开展湿地生态保护工作需要依靠民众的力量,政府在开展湿地生态保护的过程中,一定要加大对于湿地保护相关内容和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通过组织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生态文明建设对于人类生存环境改善、提高地区人民对于湿地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比如:通过点石网络宣传湿地宣传保护内容、组织学生参与环境保护文艺汇演等方式。通过大范围的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能够让人民群众心中树立起湿地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采用群众监督的形式,及时发现湿地生态环境的行为,建立起全面监督的湿地生态检测机制,保证湿地生态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结语:

随着人民生存意识的提高以及政府相关投入的加大,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已经初具成效,人民生活环境已经有了足效的改善,但是面临当前社会发展经济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尖锐矛盾,党和国家以及地区政府一定要对湿地环境保护工作有着重要认识,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发动地区人民群众,调节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推动新疆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新疆地区湿地生态环境的改善,保障人民生活的安居乐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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