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广西南宁,530004武威职业学院,甘肃武威,733000
摘要:随着逆全球化浪潮及贸易保护主义的盛行,给东亚区域经济带来了诸多影响,为积极应对,东亚区域各经济主体抱团取暖,催生了东亚区域经济合作诸多协定及机制。本文以逆全球化浪潮为背景,解读东亚区域经济合作各项重要协定,并对其价值及其对中国经贸发展的意义进行了分析解读。
关键词:逆全球化;东亚区域经济;经济合作协定
1经济全球化及逆全球化浪潮
1.1经济全球化
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传递效率逐步提高,信息传递成本逐渐降低,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使经济贸易打破了地域乃至国家的限制。随着20世纪90年代以来,许多国家以以原本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逐步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逐渐强调市场对经济的调节作用,同时,WTO的成立使成员国对市场的控制大大放松,这也大大加快了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进程。此外,大量跨国公司迅速发展起来,使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配置得到优化,在国际间的分工产生了新的布局,这一新的组织形式极大地推动了经济全球化发展。
经济全球化伴随着科技全球化、贸易自由化、资本全球化和生产国际化。发达国家掌握着世界核心科技力量和成果,发展中国家则承接了来自发达国家的传统工业和一般技术成熟的产业。在此过程中,发达国家得到了更多的资源和利益,同时,发展中国家也借此机遇打开海外市场、引进外资、提高技术水平、优化产业结构、创造就业岗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化发展,也带来了金融危机的全球化。世界各国经济联系日益密切,经济的相互依赖性日渐加强,经济金融波动和危机的传染性加强,小范围的震荡很可能引起全球的危机。
1.2逆全球化及其表现
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由于西方资本主义过度释放市场力量,促使民粹主义崛起,加大了社会贫富差距,移民问题等社会问题凸显,加之贸易保护主义不断升级,贫富分化及利益分配不均的现象在全球范围内不断加剧,因此近年来掀起一翻逆全球化浪潮。2016年美国特朗普政府上台以来,逆全球化现象更为突出,美国为确保“霸主”地位,不断强化贸易保护主义,试图对他国的出口及经济增长进行抵制,美国通过各种选择性退群及发展排他性双边或区域性自由贸易协定,包括放弃《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TTIP协定)和《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TP协定),来遏制多边贸易体制,甚至挑起全球贸易战,加剧了主要经济体间的竞争,导致逆全球化趋势不断加剧。
根据目前国际形势,逆全球化有以下主要表现:第一,全球范围内的贸易保护主义不断加剧,自由贸易机制日渐式微;第二,部分发达国家保守主义严重、政府干预加大,制定诸多去全球化政策,由政治力量主导逆全球化;第三,区域合作形式不再受到欧美发达国家青睐,国际组织日渐边缘化,英国脱欧及美国的一系列“退群”行为,都表明逆全球化浪潮日益高涨。
1.3逆全球化对东亚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
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为东亚区域经济带来了迅速的发展,使东亚经济日益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但巨大的贸易体量使东亚区域经济成为了逆全球化最大的受害者[1]。逆全球化对东亚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主要有:第一,保护主义的盛行给东亚区域经济发展施加下行压力。东亚区域国家最大的出口对象是欧美市场,最主要的经济增长动力也来自对欧美市场的出口,但近年来贸易保护主义加剧,使东亚国家出口贸易额下滑,冲击经济发展。第二,美国为推动国内制造业发展,加强各种贸易保护措施,促使资本回流,导致东亚资本外逃,造成东亚主要货币贬值,证券市场失去有力支撑,对外资依赖性越强的国家受到的负面影响越大。
2逆全球化背景下东亚区域经济合作协定
逆全球化浪潮及贸易保护主义的盛行给东亚区域经济带来了诸多影响,为应对一系列影响,东亚区域各经济主体抱团取暖,催生了东亚区域经济合作诸多协定及机制。
2.1东亚主要国家双边合作协定
与欧洲和北美区域经济合作相比,东亚区域经济合作发展进程一直较为缓慢,表1为东亚主要国家之间双边RTA分布情况[2]。
表1 东亚主要国家之间双边RTA分布情况
东盟 | 日本 | 中国 | 韩国 | 澳大利亚 | 新西兰 | 印度 | |
东盟 | 2011年 | 2011年 | 2007年 | 2010年 | 2010年 | 2010年 | |
日本 | 2011年 | 2015年 | 2011年 | ||||
中国 | 2011年 | 2015年 | 2015年 | ||||
韩国 | 2007年 | 2015年 | 2014年 | 2015年 | 2010年 | ||
澳大利亚 | 2010年 | 2015年 | 2015年 | 2014年 | 1983年 | ||
新西兰 | 2010年 | 2008年 | 2015年 | 1983年 | |||
印度 | 2010年 | 2011年 | 2010年 |
从表1中可以看出,东亚区域内最活跃的经济主体就是东盟,区域内六个国家均为其签署FTA或EPA的对象,此外,澳大利亚与韩国分别与其他五个主体签署,中国与其他四个主体签署。
2.2东亚多边合作协定
截至目前,东亚区域内以双边协议为基础,深化发展形成了3个跨区域或区域内经济贸易协定:
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简称CPTPP)。最初,新西兰、新加坡、智利和文莱四国于2005年发起了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2008年美国加入后更名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简称TPP),此后秘鲁、越南、澳大利亚、马来西亚、日本、墨西哥、加拿大等12个国家于2016年2月签署了TPP协议,随后,时任美国总统特朗普宣布退出TPP。随后,启动TPP谈判的11个亚太国家于2017年共同发布了一份联合声明,宣布“已经就新的协议达成了基础性的重要共识”,并将该协定更名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全面进展协定”。2018年3月8日,参与“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谈判的11国代表在智利首都圣地亚哥举行协定签字仪式。12月30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正式生效。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简称RCEP),是东盟十国于2012年发起的,随后中国、韩国、日本、澳大利亚、印度和新西兰六国加入,形成东亚“10+6”模式。2017年美国退出TPP后,推动了贸易保护主义和逆全球化浪潮,美国在全球范围内实行各项经济制裁,为应对该不良影响,RCEP各方的积极谈判显得尤为重要。RCEP谈判共历时8年,最终于2020年11月15日在越南正式签署,这一自由贸易区是当前世界上成员结构最多元化、人口和贸易规模最大也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
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简称FTA),这一协定由中国、日本、韩国于2012年11月20日开始协商,但因随后的“萨德事件”和“钓鱼岛事件”对中日和中韩关系造成的负面影响而受到严重阻碍。直至2018年该谈判重回正轨。截至目前,三方已经进行了16轮谈判,仍未取得最终成果。2020年RCEP的签署,使中日及日韩间首次达成自由贸易协定,这也大力推动了FTA谈判取得实质性进展。
3东亚区域经济合作协定的价值及对我国的意义
近年来,逆全球化浪潮日益高涨,贸易保护主义和分离主义继续蔓延,这给东亚的经济发展施以下行压力,但同时也倒逼东亚各国抱团取暖,有力推动了东亚区域经济合作发展,提高了区域经济价值和区域话语权。
3.1CPTPP
美国退出CPTPP的前身TPP后,日本作为CPTPP主导国,冻结了难以统一执行的部分条款,扔保留了TPP95%的条款,均衡度掌握较好[3]。CPTPP涉及内容包含关税减让、知识产权、服务贸易、投资、贸易便利化及透明度等方面,虽不乏一定的政治色彩,却依旧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是实施标准最高的规则之一,这极大地提升了亚太经济体在经贸规则及秩序制定方面的话语权。
在战略价值方面,第一,CPTPP对全球贸易结构具有极大的影响,尤其影响着中美贸易摩擦。随着中美贸易摩擦成为一种常态,中国急需对该全球价值链变化作出反应,若中国加入CPTPP,则有助于释放中国真实、可靠的信号,通过CPTPP协商和争端解决机制与其他国家达成共赢目标,推进区域价值链的繁荣。第二,CPTPP事关国际贸易规则中的话语权。而日本一改往日依附于美国的做法,主动成为CPTPP的引领者,一方面积极向更大区域拓展战略布局,而不再仅仅以双边和东亚区域经济合作为主,另一方面也借助CPTPP影响力来树立其在亚太的地位。
在规则价值方面,一是CPTPP保护了成员国企业的利益。较高标准的贸易规则使成员国之间的投资环境更加优化,投资更多地转向成员国内部,促成各成员国间互利共赢;由于CPTPP区域间较高的贸易壁垒,各国的对外投资也更多地转向成员国内部。二是CPTPP带来了制度收益。CPTPP可以为未来的区域合作提供规则经验,从而提高谈判效率;CPTPP提供了贸易制度上的内在规律,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实行贸易规则改革,实现制度创新;此外,从实用性角度来看,目前已有或在谈判中的自由贸易协定均无法取代CPTPP,为各国参与国际贸易协定奠定了理论基础。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全面推进改革开放,要积极考虑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对于CPTPP诸项条款,我国在一些方面基本能够接受,例如海关管理、贸易便利化、贸易救济等;一些方面虽有障碍但难度不大,例如金融服务、技术性贸易壁垒、中小企业等;另一些方面则与我国现有制度有较大差异,接受难度较大,例如知识产权、电信服务、电子商务、市场准入等。随着疫情对全球经济的冲击及中美贸易摩擦带来的不良影响,中国一直坚持对外开放的理念,加大开放步伐,相继完成了RCEP的签署、中欧投资协定谈判,为下一步加入CPTPP提供了基础。在当前大国博弈的国际形势下,区域、多边、诸边将是未来经贸发展主流,中国加入CPTPP这样的高水平国际经贸自由化体系将有利于促进新发展格局构建与中国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3.2RCEP
2020年11月15日,RCEP经过8年艰苦谈判,最终达成一致,成功签署,结束了长期以来东亚地区在高效率合作机制方面的空白。其主要内容包括物品贸易、原产地规则、服务贸易、贸易救济、通关程序及贸易便利化、规格的适应性评价手续、卫生植物检疫、政府采购、投资、知识产权、电子商务、中小企业、经济技术合作、制度事项、纷争解决等方面。RCEP的签署大大提高了亚太地区国家在全球范围内的竞争力,开创了本区域互利共赢的新局面,成为了当前成员结构最多元化,人口与贸易规模最大及最具发展潜能的自由贸易区,极大地弥补了疫情带给各国经济的影响。
RECP的成功签署,除了使各成员国消费者获益多多、为企业带来巨大的市场和商机,更重要的是能够促进东亚地区产业链的稳定和发展,中国“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框架下的产业转移也会取得更大的进展[4]。RCEP的签署将显著降低区域交易成本,促进东亚区域一体化,为世界经济带来增量红利,同时对本区域内的商品、技术、服务、资本及人员跨境流动等都有着巨大的好处。此外,RCEP的特殊价值还体现在以下几点:第一,逆全球化浪潮爆发以来,保护主义不绝于耳,RCEP在此时诞生,无疑引领了全球开放共赢、互利共生的潮流。第二,RCEP的诞生反映了世界经济重心正在向亚太地区转移,也意味着东亚将为世界经济增长作出重要贡献。第三,RCEP并非仅仅是贸易协定本身,更标志着多边贸易体制的发展趋势,也意味着以美国等发达国家为主导的WTO多边贸易体制在逆全球化和贸易保护主义背景下濒临瘫痪。未来一定时间内,大国博弈必定持续存在,必将保持区域、多边、诸边多种形式共存,经济一体化与自由贸易协定共存。
RCEP对中国的意义在于:第一,为我国提供前所未有的机遇。RCEP的签署为进出口企业提供便利,降低其经营成本和风险,增加其成长动力及收益。RCEP签署后,势必对我国贸易有更好的助推作用。第二,RCEP的签署将进一步扩大我国资本市场开放规模,有利于我国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创新,第三,中国在区域经济合作中的话语权将被提升。一方面,中国的综合水平在RCEP成员国中位处前列,在规则制定方面占据一定的主动权;另一方面,中国贸易体量巨大,且在历史上几次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能够相对平稳度过,积累了大量成功的经验,能够为RCEP成员国作示范作用。
3.3中日韩FTA
自中日韩自贸区构想提出以来,合作谈判经历坎坷,至今未能取得最终结果。受中美经贸摩擦和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的叠加影响,中日韩经贸合作与自由贸易遭受一定冲击,特别是其供应链被驱使回迁会威胁贸易自由化,继而导致多边贸易体系碎片化[5]。当前,中日、中韩关系稳中向好,朝鲜半岛局势缓和,RCEP已成功签署,CPTPP主导国日本释放扩容信号,FTA的重要性和关键性已充分明了,中国也明确表示了加入CPTPP的意愿,以上为中日韩FTA提供了空前的推进机遇,此时应发力促使中日韩FTA谈判提速前行。在RCEP框架下,中日韩三国已有合作计划,且中国有意愿加入CPTPP,但中日韩FTA仍然具有其独特的意义:第一,东北亚各国虽处于不同发展阶段,但优势和潜力具有互补性,中日韩FTA不仅可以有效填补东北亚区域合作机制的欠缺,还能为巩固该区域和平与稳定发展添砖加瓦。第二,中日韩FTA能够与RCEP相互促进走深走实。中日韩FTA谈判可借鉴RCEP经验,使RCEP多边合作外溢效应向东北亚区域延申,增强东亚区域经济实力与国际话语权,促进东北亚与东南亚的区域对接与合作,又进一步巩固RCEP成果,最终使中日韩FTA与RCEP相映成辉。第三,中日韩FTA可以成为全球高水平开放与高质量合作的新示范。中日韩三国具有强大的经贸合作潜力,中日韩FTA的建设将成为高质量、高水平的自贸区示范。
对中国而言,首先,中日韩FTA的签署可以增加进出口贸易额,降低贸易成本、规避贸易风险,推动各方进出口行业的发展;其次,可从外部施压促使国内经济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增加经济增长动能;最后,可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中国与日韩间的历史政治问题,提升中国在东亚的政治话语权。
然而,一方面由于中日韩三国在某些领域分歧较多,尚未达成共识,另一方面也存在历史、政治、国家安全等诸多问题,此外,国际上尚有美国保护主义等外部因素干扰,致使中日韩FTA谈判出现了较大的挑战,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4总结
本文首先探讨了经济全球化与逆全球化浪潮及其对东亚地区经济合作发展的影响:第一,保护主义的盛行给东亚区域经济发展施加下行压力。;第二,美国为推动国内制造业发展,加强各种贸易保护措施,促使资本回流,导致东亚资本外逃,造成东亚主要货币贬值,证券市场失去有力支撑。进而介绍了为应对诸多影响,东亚地区经济主体已达成或正在谈判的合作协定,包括CPTPP、RCEP及中日韩FTA。最后,分析探讨了这三项合作协定的价值及其对中国的意义。
逆全球化背景下,各国博弈仍将持续,区域、多边、诸边的形势将保持共存。中国将继续以开放、合作、共赢的理念,支持自由贸易,积极应对CPTPP挑战,在其扩容的制度安排中积极加入,促进多边经济合作。中国及各成员国也将持续推动RCEP协定从理论到实践的落实,持续推动其向更深更实发展。中日韩已认识到三国合作所带来的经济、政治、安全方面的红利,将会合力推动中日韩FTA尽快谈判成功,达成一致,以此来推动国际经济发展中心向东亚区域转移。未来,在区域经济合作中,各国将会进行新一轮发展,而中国也会在区域合作中积极探索、争取主导,在东亚乃至世界的经济及政治话语权将被增强。
参考文献
[1]欧定余,彭思倩.逆全球化背景下东亚区域经济共生发展研究[J].东北亚论坛,2019,28(04):59-70+128.
[2]裴桂芬,王欣颖.疫情背景下东亚区域经济合作及日本政府的政策取向[J].日本问题研究,2020,34(04):15-23.
[3]章玉贵.中国与CPTPP:高标准开放对接与区域繁荣共生[N].第一财经日报,2020-11-26(A11).
[4]王跃生.RCEP签署:经济全球化发展新趋势[N].学习时报,2020-11-25(005).
[5]刘向东.新形势下中日韩应共同维护世界自由贸易秩序[J].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20(18):52-61.
作者信息:刘昀雯,女(1995.5-),汉族,甘肃武威人,硕士研究生,助教,研究方向:金融市场与金融投资,食品科学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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