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行政执法改革的功能模式与配套机制策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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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行政执法改革的功能模式与配套机制策略

林峰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正安街道办事处  重庆   405400

摘要:随着我国乡镇建设步伐的进一步加快,要求做好乡镇行政执法的改革与创新工作,对于基层治理体系以及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也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还需要对乡镇行政执法改革的功能模式进行明确,随后做好配套机制的优化与完善工作,促进乡镇行政执法力度与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对于我国乡镇社会的现代化发展也有着重要意义,本文主要就乡镇行政执法改革的功能模式与配套机制策略进行探究分析。

关键词:乡镇行政执法;功能模式;配套机制

乡镇行政执法工作作为我国基层执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近年来在乡镇行政执法改革过程中,因为其战略的签到性,因此还被作为基层治理的重要突破口。但是在以往的乡镇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过程中还存在有比较多的问题,对于乡镇地区的长足发展也留下了一定的隐忧。这也就需要我国能够加强对乡镇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重视力度,进行改革功能模式以及配套机制策略的合理构建,对乡镇行政执法改革与基层治理的关系进行协调,对于我国乡镇地区的长远健康发展也有着重要意义。

一、乡镇行政执法改革的功能模式

(一)权责清单+联合执法模式

在该乡镇行政执法的功能模式之中,通过权责清单+联合执法模式的应用,其能够实现权利清单以及责任清单制度的构建,在执法工作开展过程中,可以通过多部分联合的方式开展执法工作。在权责清单中需要对乡镇政府的权利事项、责任事项等进行明确,还需要对乡镇内行政权利的运行体系进行规范与完善。通过该功能模式的应用,能够对乡镇政府的执法权责边界以及运作流程进行明确,在执法活动开展过程中,其能够实现对执法人员行为的监督与约束效果,还能够促进乡镇政府部门的行政效能得到进一步提高,保障各项执法活动的顺利开展。针对流于形式的综合执法模式,在该功能模式中需要先对执法主体权责清单的严格落实,随后针对性的构建综合执法机构,促进乡镇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专业执法+综合执法模式

在采用专业执法+综合执法模式开展乡镇的执法活动时,需要在结合了乡镇情况执法工作实际需求基础上,进行综合执法大队的合理构建,为后续执法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在专业执法+综合执法模式下,乡镇政府需要进行综合执法大队等综合执法机构的构建,由县直部门派遣的乡镇机构直接负责一些专业性强的执法事项之中,其他执法事项则需要交由综合执法机构进行负责。一般情况下综合执法机构的职能包含有环境保护、公共安全以及规范管控等工作内容,但是在该模式应用过程中,还存在有委托执法的部分执法权承接不畅或者执法人员欠缺等问题的影响,各种责任落实不到位,影响到乡镇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效果。

(三)全面综合执法模式

在该执法模式中,要求乡镇部门能够进行综合执法中心的构建,并要给予其独立的办公场所以及财政预算。在全面综合执法模式中,要求乡镇政府能够给予必要的司法保障、执法人员保障以及财政资金保障工作,还需要强化执法队伍的建设工作。在乡镇执法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求执法人员在巡查工作开展过程中能够做到统一服装、统一装备以及统一证件,在执法活动中也要严格遵循相关操作规范以及行为规范来进行,来保障全面综合执法工作的开展效果,促进乡镇政府行政执法工作的权威性以及规范性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二、乡镇行政执法的配套机制策略

(一)进行乡镇综合执法机构的明确

在乡镇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过程中,首先需要对乡镇的综合执法机构的设立依据、职能定位进行明确,来保障后续各项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效果。自我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中需要赋予乡镇政府一定程度的行政处罚权,并要求地方的各级人员政府要加强基层执法队伍的建设工作,来承认乡镇政府的执法主体资格,并需要将其作为自身执法工作的重要依据。在这一背景下,需要在结合我国《行政处罚法》以及《乡镇振兴促进法》等相关规定基础上,进行现有执法工作机制的构建,为后续乡镇综合执法工作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构建乡镇区域协同执法机制

在乡镇区域协同执法活动开展过程中,需要在完善乡镇综合执法机构建设这一基础上,要求各乡镇综合执法机构在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过程中,朝着系统化以及常态化的趋势进行发展。较之于传统的多部门联合执法模式,乡镇区域的协同执法还有着执法理念不同以及牵头主体不同等差异性,因此在进行乡镇区域协同执法机制的构建过程中,还可以通过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等方式,将乡镇诸多独立执法机构的合力发挥出来,为区域协同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其次还要进行日常巡查协同合作机制的构建,对于一些执法环境类似的乡镇地区,加强对执法机构的互动交流研讨工作,这样能够实现执法信息共享以及执法预警通道工作,为协同执法的指导与监督工作开展起到良好的指导效果。

(三)健全乡镇行政执法社会参与机制

首先需要进行现有社会反映机制的完善,通过搭建社会反映平台以及反映人信息安全保障机制的方式,将社会的监督作用能够充分发挥出来,保障各项乡镇执法工作的规范性与合理性。此外还需要进行村民委员会预处理机制的构建,针对目前乡镇行政执法部门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还可以在逐步落实人员编制下沉基础上,进行村民委员会预处理机制的构建,充分调动群众们的参与积极性,支持与帮助基层群众们通过自治手段,来对一些可能出现或者恶化文化进行日常维护与初步化解工作,来实现对乡村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构建,促进乡镇行政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乡镇振兴战略的推行,对于乡镇行政执法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的乡镇行政执法模式已经难以满足现阶段乡镇执法工作的实际开展需求。在这一背景下,也就需要积极进行现有行政执法功能模式以及配套机制的创新与优化,从多途径入手,促进乡镇行政执法的规范性与全面性得到进一步提高,对于社会的健康与稳定发展也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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