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合理低价中标评标法在公路工程招投标中的应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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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合理低价中标评标法在公路工程招投标中的应用

杨浩

仁寿县国省道公路养护管理段 四川 仁寿 620500

摘要:与原有最低评标法和综合评估法相较,合理低价评标法具有以下优势:(1)充分评审的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后,在充分满足项目需求的前提下,选取了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单位,提高了整个项目的性价比。(2)减少人为因素对招投标工作的干扰。综合评标法会导致投标人围标、串标的可能性增加,投标人相互之间配合报价,通过不合法的手段获取项目的情况屡见不鲜。合理低价评标法对投标单位从资质、业绩、人员、技术能力、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等方面进行符合性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才可进入下一阶段的报价评审,否则否决其投标,可以降低围标、串标的可能性。

关键词:合理低价中标评标法;公路工程

近年来公路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市场频频出现恶意竞争,不合理低价中标现象,导致项目推进慢,质量堪忧,项目业主管理难度大,甚至出现个别中标单位中途弃标离场,给项目建设单位造成巨大损失,对当地的公路工程建设发展造成阻碍。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在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专家结合招标人的标底,对投标报价与基准价进行对照评审,并结合信用等级择优选择其中合理的低价,这种方式下,中标候选人不一定是投标报价或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其在招投标市场发挥的积极作用和对中标合理性的探索值得肯定,故此采用合理低价中标评标法是非常有必要的。

1 合理低价中标评标法的适用范围及注意要点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过程中,除技术较为复杂的特大桥和长大隧道工程之外,均可选用合理低价中标评标法。充分评审的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后,在充分满足项目需求的前提下,选取了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单位,提高了整个项目的性价比。在整体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公路项目中具有良好的应用成效,选择合理低业主可通过合理价格获取高质量产品,进而减少招投标中人为因素干扰,保证整个招标过程实现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但具体实践中应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1)恶意低价抢标。经济高速发展背景下,建设行业竞争十分激烈,投标人为达到中标目的,恶意降低报价甚至低于工程成本造价,造成招投标过程出现恶意竞争,影响建设行业良好发展。(2)投标报价低于成本问题预判。我国相关文件规范中明确要求,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这里的成本价主要是指投标人个别成本。具体实践过程中,投标人无法精准性掌握,不能在短时间内对工程成本做出客观预判。(3)低价中标,高价结算。投标人低价中标之后,出于自身利益考量,为了获取更多的工程款项,在施工过程中以不良手段进行设计变更、现场签订等方式进行工程价格调整,补充其在初期低价中标的损失,造成竣工结算造价升高,超出中标合同价,丧失合理低价中标的价值。

2 合理低价中标评标法在公路工程招投标中的应用

2.1 资格审查

合理低价中标评标法的招标项目一般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商务技术暗标文件,第二部分为资格、信誉、业绩等明标文件,第三部分为报价文件。在制定投标人最低资格要求条件时,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竞争,不可制定得过高或过低,要求过高会浪费资源,并增加流标的风险;要求过低则不能满足工程项目所需,增大了质量安全等风险。该要求应具体与工程项目标准配套制定,通常包括投标人资格要求、信誉要求、业绩要求、人员要求、技术能力、项目组织机构、施工组织设计、拟投入的设备和材料、其他有关项目的特殊要求等。评标委员会需根据招标文件中各方面最低资格条件进行符合性评审,通过第一、二部分的投标人才可进入第三部分报价文件的评审。

2.2 保证金

目前,建设市场信用制度相对缺乏健全及完善,为了尽量保证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会出现弃标现象,在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情况下,可以弥补招标人的损失,保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施工过程中发生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时,在应用合理低价法过程中,需按照相应的规章制度增设相应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以此对投标人整个投标和中标后行为进行约束,保证招投标活动的严肃性。

2.3 设定最高限价

合理低价中标评标法主要保证满足资格以及技术要求层面,投标报价具有决定性作用。为了避免实际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出现围标、串标现象,在应用合理低价中标评标法过程中,招标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实际状况,设定投标的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下浮比例建议考虑为预算建安工程费的10%~15%,核心作用在于当投标人恶意围标、串标时,可最大限度地保证业主自身权益,并一定程度上控制工程造价。

2.4 评标过程与结果

公路工程实际应用合理低价中标评标法后,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首先完成第一、二部分的评审工作,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等审查的投标人,以信用评价等级最高投标人为基准,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每低一个等级,会增加其自身评标价的百分比。通常以合理投标价范围投标人最低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通常在超过基准价时取一定的百分比作为信用报价,最终评审价为评标价与信用报价总和。评标委员会根据最终评审价从低至高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2.5 中标后合同履行和监管

制定招标文件时,应同时完成合同拟定,明确中标人签订相关合同时应提供履约担保,公路工程项目合同需严格依照相关规程展示,并将招标文件作为合同核心构成,合同签订之后双方需严格遵照合同条款实施。加强现场管理,以免中标单位以最低价中标后,利用各类不良手段增加项目整体造价,最终丧失合理最低价中标法的价值。业主应严格依照相关建设工程管理要求,组织各方参建责任主体全面贯彻责任制,建立设计、勘察、监理赔偿责任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现场监管的作用,注重对工程计价、计量的管理,杜绝或减少现场签证、不合理变更等,保证合理低价中标评标法最终成果。

3 提高合理低价中标评标法在公路工程建设领域应用质量的措施

3.1 加强招投标专项问题治理工作

建立完善一套覆盖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中标和标后管理全流程及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和规范权力运行的体制机制;整治规避招标、围标串标和违法分包等市场主体突出问题。

 3.2 推行工程履约保证金担保制度

切实减轻建设企业的负担,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为了避免由于承包人违约造成损失,需按照工程实际状况,要求承包人依托金融机构实现经济担保。投标人中标之后,需收到中标通知之后处于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签约合同时需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进度、质量、安全要求完成工程时,业主有权动用履约担保金,用于另行委托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以确保工程按合同约定的要求完成。

3.3杜绝不合理低价中标,规范投标行为

投标行为规范性与最终中标结果合理性密切相关,为了保证投标行为规范化,杜绝不合理低价中标,投标人应严格依照实际状况,根据企业实际财务、技术能力、劳动状况等,确定合理的投标报价,确保施工企业强化管理、优化调整施工组织设计,最终能够科学、合理地获取利益。

4结语

合理低价中标评标法主要是以市场手段对投标报价进行高效调节,可进一步减少评标中各类人为因素的影响,促使评标过程更具客观性及合理性,最大限度地增强投标过程的公正性、公平性。

我国公路投标管理规程中,将合理低价中标评标法作为建议评标方式之一,通过科学应用合理低价中标评标法,可以促使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更规范,营造一个规范有序、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开放和谐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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