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防范买卖合同风险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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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有效防范买卖合同风险

邵春红

大唐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省渭南市 715501

摘要:当代市场经济的实质就是法治经济,合同法律制度构成市场经济最重要的法治基础。现代企业的经济活动越来越靠着合同实现,市场主体只有采取合同的形式确定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保障他们之间相互独立、平等的法律地位。本文主要探讨如何有效防范买卖合同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刚同行业参考。

关键词:买卖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有效建议

0引言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买卖合同的数量也日益增多,电厂亦是如此。但随之而来也暴露出诸多问题,如:买卖合同纠纷较为常见,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以及不良影响。因此频发买卖合同对于双方来说都很重要,是维护自身利益的关键,因此企业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予以重视。


1 买卖合同常见的风险分类


1.1 主体没有订立合同的资格,没有实际履行能力

在现实经济活动中经常出现的合同风险就是订立合同的主体没有订立合同的资格,没有履行能力,就是通常所说的皮包公司,主要表现形式为订立合同的一方没有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合同一方虽然提供了营业执照,但为副本或复印件,其实是伪造的证明;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虽然提供了正式的营业执照,但因其他原因已经歇业或营业执照被吊销等。

1.2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买卖合同

在买卖合同的签订中,经常有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合同的情况,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代理人所签订合同的权利义务应由被代理人承担,但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授权期限已届满后所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由行为人承担。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如果对方不是公司法人,均需要提供明确的授权委托书。

1.3 买卖合同的内容中出现漏洞导致权力得不到保护

买卖合同经常出现因为对业务不熟悉或经验不足而在合同内容中出现漏洞,常见的漏洞有质量约定不明确;履约地点不明确;付款期限不明确;履行方式不明确;付款方式不明确;计量方法不明确;检验标准不明确等现象,以上漏洞多出现在合同主文内容缺少或者约定不明,使用文字双方有争议等情况。

1.4 在买卖合同中的恶意履行

签订了一份内容完备、详尽完善的合同并不代表没有任何风险,在实际履行中有可能出现恶意履行的情况,一般有借口产品质量差而拒付货款;产品有质量问题而故意不告知;在对方履行不符合约定时不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的发生等情况。

2 防范的有效措施

2.1 合同签订前的风险防范

知己知彼,明确交易对象。交易前要了解交易对象的身份信息,自然人需确定姓名、住址、出生年月、公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企业或其他组织需要确定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合同经办人、联系方式等,合同中记载的公司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不得使用简称或缩写。买卖合同中,交易对象可能会用其他印章签订合同,对此应提出质疑,并要求对方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等有效印章。在签订买卖合同前,应当审核签约人在单位所任职务、是否获得交易对象授权,尤其在合同未加盖交易对象公章时,更应要求签约人提供相关授权手续。 交易对象的信誉往往影响其履约能力,在缔约前应尽可能多渠道、全方位了解交易对象的经营状况、涉诉情况和征信信息,做到心中有数。

2.2合同签订时的风险防范

结合实际,审查主要条款。 订立合同时,要力争做到用词准确,表达清楚,约定明确,避免产生歧义,对重要的合同条款,要仔细进行斟酌,一是文字用语要准确,签订完备的书面合同,避免使用订金、保证金等不规范用语,准确使用“定金”的表述,或明确约定定金罚则内容,如有保证担保,应约定明确的提供保证担保的意思表示,避免使用由对方“负责解决”、“负责协调”等含义模糊的表述。二是合同应当明确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注意计量单位的使用和书写正确;明确产品的质量标准,写明国标、行标、企标或详细描述质量要求;对产品验收、产品异议期等进行明确约定;对拒收货物的处理进行明确约定;对于分批次供应的货物,应当约定做好产品封存,防止事后质量鉴定时无法取样。三是合同对于履行方式、期限、地点等履约要素的约定应全面、具体。合同签订后,如果双方对合同约定的履行方式、期限、地点等进行变更,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四是合同对于违约行为及违约赔偿应明确约定。是否构成违约行为、违约后的赔偿问题是后期诉讼中的一个重点问题。五是为方便之后履约过程中双方及时联系,以及避免诉讼发生后当事人下落不明影响诉讼进程,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送达地址。

2.3 合同履行时的风险防范

保留凭证,依约履行合同。一是凭证应记载清楚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及总价、日期等信息,并保留好单据凭证原件或做好原件交接手续。二是通过现金方式支付货款的,应查明收款方经办人是否有收款权限,并要求收款方出具加盖公司财务印章的收款收据并注明现金收取;通过转账方式支付款项,则应转入合同约定的收款方账户且应备注款项性质。若收款方变更收款账户,应当先由收款方出具书面情况盖章确认的说明后,再进行转账;尽量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款项支付,以做到有据可查。三是及时验收货物,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在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书面明确向对方提出异议,并保留相关证据。四是妥善保管所有交易环节的证据,包括最初的意向性谈判、正式合同、补充协议、交接手续资料、往来函件、邮件、通知,建立合同档案;合同专人保管,并在人员变动时进行交接手续;合同的保管期应在合同履行完毕后的三年乃至更长的时间,并准备一套以上的合同复印件供日常使用。五是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向对方主张权利,并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

2.4加强职工管理,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一)加强对员工授权委托的管理。委托企业员工对外签约时,应尽可能明确详细地列举授权范围、授权期限。企业员工离职、解除授权等,应明确书面告知客户。

  1. 严格按照合同中约定送达材料。在履约过程中双方的函件等往来,以及双方发生争议后相关材料的发送,应采取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向具体相对方进行送达,同时需要注意留痕。

  2. 要有证据意识,妥善保管合同履行的有关资料。一是合同均应签订书面合同。二是从合同开始到履行到完成,所有交易环节的证据均应保存,包括最初的意向性谈判、正式合同、补充协议、交接手续资料、往来函件、邮件、通知。对于部分特殊情况,可采取录音的方式进行保存,但应注意保存原件,以及需明确事件始末以及录音对象。三是建立合同档案,由专人专门保管,并在人员变动时进行交接手续。四是合同的保管期应在合同履行完毕后的三年乃至更长的时间,并准备一套以上的合同复印件供日常使用。

  3. 要有风险防范意识。应明确约定标的物的质量标准,作为双方判断标的物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的依据。同时要有明确的检验条款,包括检验期间、检验方式、检验步骤等。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尽快提出异议,以免因拖延而丧失索赔权。

(五)注意各类时效问题。

若对对方解除合同的通知有异议,应在约定期限内向对方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如果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提出异议并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支持;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应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法院起诉,否则法院将不能支持对合同解除的异议。

3结束语

合同法律的前提是假设合同当事人是理性的,对合同的权利义务有充分的理解,对合同可能带来的后果有充分的预测,一旦企业做出意思表示,就必须对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负责。中国有句成语叫“尾大不掉”,对于企业来说,对外意思表示复杂,控制难度较大,因此,更需要通过完善的合同管理机制防范合同风险。

参考文献

[1]郑怀清.浅议买卖合同风险的防范[J].经济管理文摘,2020(06):61-62.

[2]周景. 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负担问题研究[D].华北电力大学,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