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户外标识设施现状风貌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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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户外标识设施现状风貌研究

宋爱春

南宁市建筑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 南宁 530002

[ ]研究采用实地调研的方法对南宁市中心城区的户外标识设施风貌分类分区进行现状调研。研究提出以深化弹性指引为主,整合梳理刚性指引为辅,对城市户外标识设施进行指引;并以城市景观风貌分区对户外标识设施进行分区导控;在实际管理中应理清主次,避免一刀切,凸显城市的烟火气与人情味。

[关键词]:户外标识设施,风貌,南宁

日本建筑大师芦原义信在《街道的美学》中提出:要使街道变得更美,必须尽可能地强化“第一次轮廓线”而弱化“第二次轮廓线”。而“第二次轮廓线”即招牌、广告等附着在建筑上的物品[1]。可见,城市户外标识设施在城市风貌元素中属于从属地位。为落实进一步加强户外标识设施管理,规范户外标识设施设置,维护市容整洁美观,特对南宁市户外标识设施现状风貌进行研究。

  1. 户外标识设施的定义

户外标识设施为:用于城市室外环境,利用建构筑物、场地、空间等设置的广告牌、店铺招牌、楼宇标志、霓虹灯、电子显示装置、路名牌、指路牌、门牌及交通标志牌等向使用者提供导向与识别功能的信息载体。

2.户外标识设施的分类

本研究将户外标识设施分为识别性与导向性户外标识设施两大类。

其中,识别性标识设施包括户外广告牌、霓虹灯、电子显示装置、楼宇标志、店铺招牌等设施;导向性标识设施包括路名牌、指路牌、门牌、交通标志牌等设施,这些设施均属于交通标志设施。

2.1 户外广告分类

户外广告是指利用建(构)筑物、场地、设施、交通工具等设置的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装置、展示牌、实物造型及其他形式的在户外设置和发布广告的设施。依据《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CJJ 149-2010,户外广告按照设置位置划分为四类:

1)建构筑物上的户外广告

设置在建(构)筑物上的各类户外广告,包括屋顶户外广告、平行于墙面设置的户外广告、垂直于墙面设置的户外广告及围墙上设置的户外广告。

2)公共设施上的户外广告

设置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的灯杆、公交车站牌、候车亭、报刊亭、电话亭、信息栏、自动售货机、自行车棚、道闸等公共设施上的各类户外广告。

3)地面上的户外广告

设置在地面上的各类户外广告,包括立杆式户外广告、底座式户外广告、大型落地户外广告、大型高立柱户外广告及实物造型户外广告。

4)移动式户外广告

设置在交通工具或飞艇、气球等移动载体上的户外广告,包括丰辆广告、船舶广告及空中移动广告。

2.2 户外招牌分类

户外招牌是指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在其办公(服务)或经营场所建(构)筑物外立面或用地范围内设置的,用于表明其名称、字号、标识等内容的牌、匾等设施。户外招牌按照设置位置划分为二类:

1)墙面式户外招牌

设置在建(构)筑物外立面的各类户外招牌设施,包括平行式、垂直式和立体式招牌。

2)落地式户外招牌

设置在地面上的各类招牌设施。

2.3 交通标志设施分类

交通标志是向城市道路使用者提供有关道路交通的规则、警告、指引等信息的交通设施。

3.户外标识设施现状风貌

    1. 规划符合性分析

3.1.1 宏观层面规划符合性分析

宏观层面的控制要求均为描述性文字要求,如数量密度均未量化,难以衡量。经过南宁市近几年的城市整治及管理,禁设区对户外标识设施的刚性控制要求基本符合规定,重要的路段、节点满足规划刚性要求。

3.1.2 微观层面规划符合性

1)位置设置不符合规定的情形

A 不按预留位置设置户外广告及招牌

B 在屋顶顶部凌空设置招牌及广告

C 在建筑的窗口、阳台、走廊、出入口和建筑玻璃门窗、玻璃幕墙、观光电梯设置

D 于多个方向重复设置

E 延伸至道路上方设置

F 超出建筑棚檐下设置

G 于交通执勤岗、交通标识牌等上设置户外广告

2)数量密度不符合规定的情形

A 建筑底层有专门室外出入口:招牌数量大于建筑出入口数量

B 同一栋建筑上设置 3 种以上形式的户外招牌

C 无专用出入口的,底层招牌数量 >2 块

D 依附于建筑山墙的广告总面积大于所在墙面 1/3,数量过多,密度大

E 公交候车亭设置广告组数过多,3 组

3)规格尺寸不符合规定的情形

A 不按预留规格设置,平行于外墙的招牌高度和宽度突出墙面的外轮廓线

B 依附于建筑雨棚及骑楼檐下的广告,厚度 >0.3 米

C 广告下沿低于出挑建筑部分楼板

D 招牌厚度超过相邻竖向线脚的最大厚度

E 户外落地式实物造型广告总高度大于 3 米,宽度大于 1.5 米,最大水平投影面积大于 1 平方米。

F 道闸广告影响通行,遮挡视线。

      1. 户外标识设施类型分析

对户外标识设施类型进行抽样调研,调研结果显示:户外招牌数量占比较户外广告数量占比大,为 72.55%,对城市景观风貌影响最大,为风貌分析重点研究对象。

      1. 户外标识设施的风貌

1)风格

南宁市的户外标识设施与建筑风貌缺乏一体化设计,同质化现象严重。其中连锁的店铺招牌整体较自主经营的品质高。少数特色街区展现了风貌协调、风格显著、个性突出的户外标识设施。注重建筑风貌的协调性,标识设施风格与建筑风貌相统一,标识设施极具创意性及设计感,艺术性强,给人印象深刻。

2)色彩

高饱和度的色彩应用较多,且配色效果差,视觉舒适性差;商务区及部分高档的商业广告及招牌用色高级,视觉舒适度较好。部分户外标识设施色彩运用与建筑风貌融为一体,多数色彩运用于建筑风貌协调性差,与建筑色系配置缺乏美学设计,单个街道立面运用色系数量多,局部色彩杂乱

3)材质

同一街道立面应用的材质类型杂乱,与建筑风貌形成风格迥异的搭配效果,整体风貌协调性差。多数户外标识设施的材质与建筑材质、风格无呼应;少数商务风貌区、传统风貌区及工业风貌区标识设施材质与建筑有呼应,效果较好。同时,现状应用的材质种类相对单一。

4)文字

多数户外标识设施文字样式多数无设计,简单粗暴现,尤其是自营的烟酒类、五金类、汽配修理类店铺。多数户外标识设施文字信息量大,版面呈各类信息,充满版面,视觉压抑;少数户外标识设施仅保留关键标题信息,简洁明了,易读性强,版面构图及留白例适中,景观效果好。

5)夜景亮化

多数户外招牌及户外广告夜景亮化的设置符合上位规划集中设置、适量设置及控制设置路段的要求。部分户外招牌夜景亮化色彩艳丽,与招牌自身风格及建筑风貌不协调,品质低;或是所采用的色彩相对突兀,与其标识自身、所在街区营造的氛围、建筑景观风貌协调性差,色彩饱和度高。

4.研究结论与建议

1)将户外广告设施作为户外标识设施指引的重点研究对象。

将户外标识设施研究对象界定为包含广告牌、店铺招牌、楼宇标志、霓虹灯、电子显示装置、路名牌、指路牌、门牌及交通标志牌等的户外标识设施。

2)将建构筑物上的户外广告和户外招牌作为研究对象的重点类型。

通过现状分析可知,户外招牌的数量占比为 71.65%,为本案规划指引中最为重点研究的对象。

3)以深化弹性指引为主,整合梳理刚性指引为辅。

考虑美学主观性较强,不易导控,建议基于科学性、艺术性角度,在风格形式、色彩、材料、字体、夜景亮化方面,提出弹性控制要求。

4)建议以城市景观风貌分区对户外标识设施进行分区导控。

考虑到集中控制,系统性规划指引的原则,划分成6个城市特色风貌分区,对重点段落进行导则类控制,进而更好的指导工作。

5)理清主次,避免一刀切,凸显城市的烟火气与人情味

户外标识设施在城市风貌元素中属从属地位,对城市改造和新建中出现的一些不和谐、一刀切的案例,需引以为戒,避免矫枉过正。同时注重城市名片特色街区的打造,研究如何增加艺术感,兼顾传统文化和现代美学,体现城市的烟火气和人情味。


【参考文献】

1.芦原义.街道的美学[M]. 百花文艺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