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固废法视角下的企业危险废物管理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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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固废法视角下的企业危险废物管理研究

陈承云

广西田东盛亚科技有限公司

摘要:由于危险废物对公共环境、人体健康以及生态环境等多方面均能造成一定的危害,近年来我国对于危险废物的合规达标处理越来越多地受到国家重视,使得对于各类危险废物的监管和处置也越来越规范。但由于社会的各种因素,危险废物的安全达标处置仍属于我国公共环境安全质量管理的一个重要短板,有待进一步提高、完善。基于此,以下对新固废法视角下的企业危险废物管理进行了探讨,以供参考。

关键词:新固废法;企业危险废物;管理研究

引言

如今对危险废物的暂存、运输及处置过程中,因管理及操作不到位,极易出现环境污染现象,降低人们的生活质量,阻碍社会可持续发展。在《固废法》第七十七条中规定,对危险废物的容器与包装以及收集、贮存、运输以及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与场所,需要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在其第一百一十三条中规定,危险废物产生者不处置其产生的危险废物又不承担依法应当承担的处置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代为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1新固废法概述

新固废法是《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简称,自新固废法正式实施以来,便被冠以“史上最严”的称号,可见该法十分重要。从当前对新固废法的解读情况看,重点集中在以下方面:首先,在法律责任专章方面,内容扩充范围相对较大,重点从增加违法成本的角度对固体废物管理中的不合法行为加大了惩处力度。其次,强调了危险废物在固体废弃物中的危害程度,提出了“重点管控”要求。具体而言,要求企业对产生的危险废物开展系统性管控,并做好相应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投保管理。从操作层面看,企业需要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且,通过科学的治理思路,对危险废物开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利用等管理活动。另外,在危险废物处置违法行为方面的违法成本追加主要体现在“15条”上,比较新旧固废物法对危险废物处置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看,一个明确的指标是大幅度提高了处罚金额。

2新固废法视角下的企业危险废物管理中的问题

2.1违规现象严重,污染物去向把握不明

通过对存在危险废物的企业开展调查发现,在一些企业当中存在危险废物过期存放以及其去向不清晰的情况。甚至有的小型企业只是进行了相关合同的制定,而在实际生产中则一直以生产使用量较少为借口而将处理周期无故拖延。更有甚者一些企业借助合同的保护伞对危险废物的去向并未进行实际关注。另外,还有一些企业更是连处置合同也未签署。在2021年1月底,山东便出现了一起违法倾倒废料的污染事件,案例当中犯罪嫌疑人通过租用空闲的院子将废弃的化工废液通过私人的管道向外进行肆意排放,而该事件共导致5人死亡,40人中毒,对于环境的危害更是影响甚大。

2.2危险废物处理难度大,处理不及时

当前我国危险废物整体上看不断增加,这种上涨趋势使得危险废物设备应用及处理过程难以符合实际情况。危险废物处理中一般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成本,期间若是运行不科学,会造成危险废物处理难度提升。与此同时,危险废物的处置设施及处置技术是基础和前提,如果设计规划不规范,短时间内难以解决平衡供求问题。企业为保证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每天会生成庞大的危险废物,若不及时加以处理,这些危险废物长时间堆积,不仅会增加成本费用,而且会直接导致深层次的环境污染问题。

2.3缺乏危险废物管理专业知识

近些年随着国家对环保的高度关注,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是不断地进行了更新与完善,相关的危险废物处置标准和管理规范更是进行了多次管理要求更新,而企业在学习当中却并未根据国家的新规范和新要求开展相关的管理学习,这也使得企业自身在管理意识上并未与国家的要求相匹配,从而存在管理脱节的现象。企业管理人员对于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知识以及要求掌握不够清晰,这也使得在日常的企业生产组织当中存在管理漏洞和指挥失误的现象

3新固废法视角下的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应对措施

3.1以新固废法为基础,健全管理制度

首先,应该根据新固废法(2020年的修订版)相关判定标准做好对危险废物的判定。例如,以2021版《危险废物管理名录》为参照,结合GB34330-2017《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对固废废物进行优化判定。其次,应该结合危险废物相关“鉴别标准”,对腐蚀性、浸出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毒性物质含量等开展危险废物鉴别,并对照GB8585.7-2007《危险废物鉴定标准通则》鉴定结果,判定危险废物及其危险特性,划分出危险废物与一般固废。第三,应该以新固废法第77条、78条、79条、80条、82条、85条,与《刑法》第338条为准,结合具体要求,从危废管理计划—管理台账—委托处置单位—倾倒与堆放—转移联单—运输要求—意外事故防范与应急预案—识别标志等方面,完善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规范条例与评估考核体系中的各项指标。

3.2提供驻场服务,负责危废全过程管理

企业签订环保管家时,由环保管家负责,派驻工作人员进驻到企业内部,并负责企业内部废物的内部储存、管理以及外部运输协调外送等相关工作,在内部转运工作当中,企业只需要将其产生的危险废物按照规定收集即可,剩下的交由环保管家的派驻人员进行记录和清点,并做好库房内部的管理。对于储存管理方面,则是由环保管家人员进行全面负责,通过规范危险废物的库房管理,确保其在储存的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规定,做到分类存放和标识清晰等相关要求。另外,在日常的管理当中,可以通过规范管理做好台账记录,避免危险废物混装情况的发生。在外运处置上,环保管家会根据库房当中危险废物的实际储存时间情况和相关需求及时与相关的资质处置单位进行外运协调,并做好相关的台账填写工作。除此之外环保管家会与企业共同完成废物转移联单的办理,直至废物处置完成。

3.3强化监督管理力度

严格执行相关部门的监管标准,优化处置环境,减少现阶段各类固体危险废物未经处理生产经营管理的突出矛盾问题,危险废物达标处置是地方环保企业年度环境资源保护与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标准指标。严格执行相关环保工作,完善环境保护,落实各类危险废物生产经营管理主体的职责,规范危险废物生产的收集、储存、转移、处置等各个环节,实施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责任人负责管理。同时,各个责任层面都应当不断学习提高管理水平,以及环保相关业务技能,坚决贯彻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政策的法律制度和行政法规,落实环保企业内部各类固体危险废物从产生到运输到处置的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监督和管理。

结束语

我国企业危险废物的系统性管理工作已经迫在眉睫,通过出台新固废法并对其进行有效实施,不仅可以化解企业危险废物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也能够在解决问题之余,使企业在产业链视角下,结合管理制度的创新、研究设计能力的增强、数字技术工具的融合应用,创建一种以危险废物为对象的可循环经济,并在该路径下逐渐探索出与企业所在行业、经营业务需求相一致的新型产业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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