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聚合支付 堵塞洗钱风险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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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聚合支付 堵塞洗钱风险

王杰伟

邯郸创鑫支行

随着移动便捷支付的发展,为了满足市场的需求,我行的聚合支付业务随之兴起。聚合支付业务近几年规模的增长如同一把双刃剑,为我行带来效益的同时潜在着风险。虽在我行暂未出现利用聚合支付洗钱的案例,但不法分子频频利用聚合支付业务进行清算网络赌博等洗钱犯罪案例在他行逐渐浮现,其背后隐藏的洗钱风险不容小觑。如何对聚合支付客户进行有效身份识别,加强聚合支付的反洗钱监管,发展聚合支付业务的同时做到有效的反洗钱监管,自然也是我行反洗钱工作的重点。本文分析现实案例,从中汲取经验,希望以此对我行聚合支付稳健发展提供借鉴。

一、案例介绍

案例一:2019年某月某公司监测系统发现,某个体工商户2013年某月注册成立,主要经营范围是烟酒、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五金配件等,于2019年某月某日注册为该公司聚合支付商户,连续16个小时(22:00-14:00)内发生321笔聚合消费入账交易,累计30.7万元,不间断高频交易,笔均交易间隔几分几秒,且其中91%交易为100或1000的倍数金额,交易资金转入商户经营者支付账户后,迅速转入商户经营者个人银行卡,共计发生156笔交易,总金额30.59万元,经查发现商户经营者个人支付账户登录和操作地址定位中东某国,非商户实际登记的某省经营地址。

此案例客户利用银行等支付机构对聚合支付开户审批不严,沉寂后续将账户用于洗钱。

案例二:近日,安徽省“断卡”行动第一批联合惩戒名单公布,同时公布了两个真实案例,其中夏某被诈骗案中,犯罪嫌疑人通过QQ与夏某联系,介绍其进入500彩票的网站APP,后在犯罪嫌疑人的指导下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扫码付款共计91万元,夏某发现该APP无法提现后立即报案,该案中犯罪嫌疑人收购成套二维码、银行卡、手机银行等,再用于网络诈骗的犯罪。倪某某被诈骗案中,倪某某通过“抖音”APP关注的一个名叫林某的人,对方向倪某某推荐加入名为“万元红包雨现场”的QQ群,称发红包给群主QQ,群主双倍返还,倪某某通过微信扫描群主收款码8800元后对方未返还并将其拉黑,报案后发现犯罪嫌疑人自2018年10月至今,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犯罪活动,涉案资金达3000余万元,非法获利300余万元。

此案例中两位受害人被骗后均通过扫码方式付款,犯罪嫌疑人收款获利。可见,二维码支付已成为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的重要一环。

二、风险成因及分析

综合分析案例不难看出,不法分子利用聚合支付监管薄弱之处进行洗钱,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聚合支付准入门槛较低

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了照顾聚合支付“客户无感体验”却忽视了客户准入环节管理。聚合支付的准入相较于POS等其他收款方式来说门槛较低,银行审批POS机具需要有营业执照、租赁协议、固定经营场所等作为准入的条件,但却放宽了对聚合支付审批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商户的申请手续,客户群体从而扩大到流动摊位、水果店等,但这些经营者既没有营业执照也没有相对固定的营业场所,在营销人员简单核实其真实的经营状况后便可通过申请。这也就造成了在客户准入方面的低门槛,出现了准入方面的漏洞,也给了不法分子可趁之机。

  1. 聚合支付后期监管薄弱

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行加大了对客户结算账户交易活动监测的力度,对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账户银行暂停其非柜面业务,但对于聚合支付业务来说,当聚合支付业务在开立后一段时间未未发生交易时,多数银行未及时暂停该客户的聚合支付业务,这也就形成了聚合支付业务银行监管薄弱之处;对结算账户持续对后续发生的交易流水,银行加强对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的监测,建立和完善可疑交易监测模型,如出现“分散转入,集中转出”等异常交易,便会触发系统中的风险模型,反洗钱岗位人员结合实际情况再进行判断处理,但聚合支付等收单业务是统一结算后记入客户的账户,客户流水中仅显示一笔汇总入账金额,这对于监测“分散转入,集中转出”等可疑交易带来了许多不便之处。银行虽然建立起相应风险监测模型,但是大多数银行的收单系统风险监测系统却与结算账户监测的反洗钱系统相互分离,岗位人员分离,对于后续判断是否为可疑交易加大了难度。

三、案例启示及预防

银行稳健的发展离不开合规业务的支持,我行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我行聚合支付反洗钱监管力度,预防及遏制不法分离利用我行聚合支付进行洗钱等违法犯罪的可能性。

(一)严把聚合支付业务的客户准入关

强化聚合支付商户身份信息的审核机制,提高聚合支付业务客户准入环节的门槛,必须上门实地核实,通过营业执照核验营业执照持有人与经营者的一致性,必要时需出具租赁协议等辅助证明,例如出租车办理聚合支付的客户可以让其出示行驶证驾驶证等作为辅助证件,同时核实聚合支付客户开户意愿的真实性,留存照片录像等意愿核实资料,直接拦截异常或可疑开户。

(二)强化持续识别,提高回访频率

持续识别聚合支付商户过程中,相关人员需定期对聚合支付商户电话或上门回访,查看实地交易场所是存续,经营状况是否良好,有无异常情况发生;对无固定交易场所的出租车、流动摊铺等聚合支付商户提高回访频率;同时应加强对存在交易频率与实际经营不符等异常交易情况的上门核实,强化开展实地尽职调查工作,对发现可疑的交易及时制止。

(三)系统联合,加强聚合支付交易监测

聚合支付交易监测过程中,将聚合业务支付监测与反洗钱监测结合在一起,综合收单流水与结算账户流水的特点,对于触发交易模型的客户及时进行人为的判断识别;持续优化升级交易监测模型,提高可疑交易监测工作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