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及应用的有关问题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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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及应用的有关问题研究

郭昊

陕西省西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 712000

摘要:依法实施河湖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从有名到有实转变的重要抓手,是推动河湖管理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工作。为下一步各级水利部门做好水域岸线管控,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水平,保障河湖健康永续利用,做好基本信息支撑,逐步建立信息完备、功能齐全、全面适用的智慧管理平台。

关键词:河湖管理;问题;措施

引言

河道管理范围指为河湖生态健康、行洪通畅、河势稳定而划定的管理区域,涵盖河道两侧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堤防及堤防之间的护堤地;无堤防的河湖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河道保护范围指为保证河流、湖泊和水利工程的安全、水质安全而划定的保护区,同时结合河道、湖泊、堤防工程的重要性、堤基土质情况等因素,在与河道管理范围相连的区域划定。

1、河湖管理与保护范围确认及划定存在的问题

河湖管理与保护范围确认及划定工作将面临必须解决的复杂问题。一是存在诸多历史遗留问题,早前确定的权属范围与土地所有权,由于时间久远,资料缺失严重,致使现在的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不予认可。现有的水利工程与河道等在初建时一般都没有办理征地与土地确权手续,造成很多项目建设完成之后其管理范围被村民或城市建设陆续侵占,部分多年干涸的河道被村民耕种、建房等情况严重,执法清理过程中又无据可依。二是勘界确认工作不仅是水务部门的问题,还涉及开发过程中的土地权属问题。既需要水利部门的大力推动,也需要自然资源、农业农村、财政、公安等部门与群众的协同进步。是一项系统、整体、全面的基础性工作。必须确立和完善各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来解决管理重叠、资料缺失,调解群众利益争端等问题,特别是在河流城市段牵涉面广,协调难度大。三是基层河道管理单位技术力量薄弱,原有调查资料圈定范围较笼统模糊,加之距离现在时间较远,导致既有的档案资料可用性较差,且与现状实际多有不符。另外,原有河湖范围界线未纳入国土系统,社会及法律认可度不高,难以深入延续开展信息化管理。

2、河湖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的措施

2.1、明确跨行政区河流的管理与保护范围

《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中明确了黄河、渭河、洛河、汉江以及三门峡库区南山支流等河流的管理范围,同时对黄河、渭河、汉江的堤防保护范围进行了明确,但其他河流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划定并公告。形成地方划界的自主性较大,部分跨行政区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标准不一,对整条河流系统性管理较为不利。因此,在划界过程中针对跨行政区的河流或堤防管理与保护范围,应报请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合理确定,从而提高基层河道管理部门河道划界的操作性,保证河流管理范围的统一性。

2.2、加强现场勘察和城市规划比对

对照测绘图初步标绘的管理与保护范围线,加强实地核查与修正,确保划界成果真实可靠,避免与其他行业法律法规冲突。一是对堤脚线不清晰的,可用外堤肩线为基准根据竣工图确定堤脚线;现状堤防断面不明确的,通过补测现状断面确定堤脚线。二是核查堤防背水侧是否有铁路、高速公路及市政道路,如有相关设施,加强与期管理单位沟通,合理确定管理范围线,一般管理范围线宽度不宜超过铁路、高速公路及市政道路路基。三是保护范围划定时,要和城市规划做好衔接,当城市规划区内或两岸已规划开发建设的河流,可适当调整保护范围的外边缘控制线,尽量减小保护范围过大对城市建设的影响。

2.3、权属确认和开发利用

河湖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后,及时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予以公告,同步加快现场界桩埋设,同时要与自然资源部门做好衔接,做好权属登记。针对特殊问题要本着依法依规、尊重历史、保护优先的原则科学对待,一是河湖管理范围内的农民集体土地,可由河道管理单位申请征收后拨用,征拨用地手续办理完毕后,依法申请不动产登记,逐步使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国有化。二是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国有土地,目前由农村集体或个人耕种的,在不影响河道行洪、清障和水利工程管理的前提下,可由河道管理单位与村集体或个人土地使用协议,暂继续耕种,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避免激化矛盾。三是河湖管理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存在争议时,应尊重历史,暂时搁置矛盾,协商制定保护方案,同步依据相关确权规定完善资料,按程序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即可作为确定水利工程土地权属的依据。

3. 河湖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的应用

3.1、数字赋能

将河湖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数字化,建立全国河湖一张图,河湖管理一张网。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线,完善监测监控体系建设。加强数据管理和互联共享,强化部门间、流域与区域间、区域与区域间信息互联互通,及时掌握河湖水量、水质、水生态变化情况,打造 “天、空、地、人”立体化监管网络。

3.2、完善巡河管理

河湖管理与保护范围明晰后,可建立河长、湖长巡河管理平台,基层工作人员日常巡河时,可利用移动终端拍照上传反馈河湖状态,上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各级河长可实时了解管辖河道的最新信息,对违法违规问题做出批示,并督促相关单位及人员及时整改,同时也可倒逼各级河长履职巡查,促进河湖长制落地落实。

3.3、推进河湖管理保护智慧化

构建要素完整、上下联通、运行高效的河湖智慧管理平台,充实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岸线保护利用规划、采砂管理规划、“一河(湖)一策”等内容,加强河湖长制管理信息互联互通。综合利用卫星遥感、视频监控、自动监测等科技手段,对水文、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域空间、河道采砂进行动态检测监控,提高河湖监管的智慧化水平。

结束语

本文深入分析了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界线及土地权属不清对河湖管理保护带来的不便,结合实际工作和划界技术标准提出了相关工作措施和重点注意内容,同时积极探索运用卫星遥感、视频监控、线上共享等互联网技术,构建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平台,从而提高河湖管理和保护效能和水平,促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从有名向有实转变,高质量推动河湖生命健康、岸线永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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