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文物保护单位现状及保护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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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坪县文物保护单位现状及保护对策

王健霞

兰坪县文物管理所 云南怒江 671400

摘 要:文物是历史的见证、文明的载体,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文物的不可再生性决定了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让文物资源活起来,需要加强文物保护的认识和研究,着力提高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水平。本文以兰坪县文物保护单位的现状为出发点,提出一些基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与开发的建议。

关键词:基层文物 保护单位 现状 保护

一、兰坪县文物保护单位基本情况

兰坪县共有23个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2个、州级3个、县级16个。目前已有13个文物保护单位完成了“四有”工作,还有10个文物保护单位未完成“四有”工作,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茶马古道云南省兰坪段、玉水坪遗址未建立保护标志;2013年新公布10个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未完成图纸绘制、保护范围划定和保护标志建立。

二、兰坪县文物保护单位存在问题

()文物保护意识淡薄。在文物保护的过程中,部分基层干部以及大部分村民对文物的保护认识不到位,视文物保护为包袱,缺乏文物保护意识。少数基层干部认为文物保护是文物部门的事情,与当地政府无关,缺乏“守土有责”的责任意识。普通群众则认为文物保护是政府的事情,与己无关,随意破坏文保单位的周边环境风貌的事项履有发生。

(二)文物保护责任落实不力,部分文物保护单位长期无人管理遭受人为破坏。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澜沧江铁链桥遗址在大华桥电站建设中被江水淹没,江面已见不到任何遗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回龙厂矿业遗址标志说明碑前几年被村民砸烂,只剩底座和底部支架;杨泗清墓常年无人管理,周围长满杂草和灌木,墓完全被遮挡,树根长入缝隙内对墓体造成伤害。

(三)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文物点存在火灾隐患。除州级以上文物点外大多数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均无必要的消防水池和灭火器,存在用电线路乱搭乱接现象,部分文物点管理人员消防安全意识薄弱,存在较大火灾隐患。

(四)文物保护经费不足,大多数文物保护单位常年失修,都不同程度存在屋顶漏雨等情况。啦井西关桥瓦屋面破损严重,瓦片随时有坠落危险。石登省立完小前围墙坍塌,由于经费不足至今未制定修缮方案。通甸武装暴动胜利纪念址东厢房由于常年失修被拆除后目前无经费进一步改造修缮,围墙随时面临倒塌风险。部分文物点均存在极大安全隐患,需要及时排除风险。

三、加强文物保护单位工作的建议

(一)进一步认识文物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加强文物工作的领导,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是县域范围文明底蕴和品位的历史见证。保护和利用好文物这一历史文化资源,充分发挥文物的积极作用,提高县域文明的品位,提高全县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文明素养,继承和弘扬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增强全县人民的自信心和凝聚力,激发人民群众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情感以及有效推进文化旅游事业的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要摆正保护文物与经济建设、发展旅游的关系,强化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充分发挥文物在我县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二)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四有”工作是文物保护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依赖于“四有”工作,但我县文物的“四有”工作亟待完善。划定科学合理的保护范围并由政府予以公布,对于没有专人保护的文物保护单位尽快聘任保护员,把文物保护的责任落实到人。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变化及时补充档案资料,体现文物保护单位现状以及管理的变化。对遭受损坏已无保护价值的文物保护单位澜沧江铁链桥上报县人民政府予以取消;重新修建回龙厂矿业遗址标志说明碑。

(三)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增强文物保护单位责任人和管理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必须把文物的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要建立一支思想好、业务精、管理强的文博专业队伍,切实提高全县文物工作水平。要加强对濒临毁灭的重要文物古迹和馆藏珍贵文物的抢救性维修和保护。要大力加强文物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和健全文物保护责任制,安全设施等安全保卫措施到位。同时,认真研究、制定全县文物的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预案,完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设施设备。

(四)进一步加大文物保护经费投入和利用。文物保护工作是一项艰巨、长期的工作,需要有财力、人力的支持保障。资金投入是文物保护工作的关健之一。对于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工作来说,政府的投入是主要渠道。因此,建议县政府应根据当前我县文物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按照财政收入的实际情况,按比例投入文物事业经费。另外积极上报争取项目经费,尽快修缮啦井西关桥、石登省立完小、通甸武装暴动胜利纪念址,排除安全隐患;指导好其他破损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工作,确保文物安全。

(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文物保护意识。文物保护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只有社会各界重视,文物保护工作才能更好的开展,因此,加大文物保护的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宣传文物保护的社会价值和历史价值,积极开展每年的“文化遗产日”和“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同时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各种形式、手段,持续深入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文物典型案例的宣传,宣传当地有价值的文物,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重视,激发人们保护文物的热情,培养和增强全社会保护文化遗产意识。另外,要切实加强文物执法工作,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对重大工程建设,要严格贯彻执行《文物法》相关规定,县域的重点工程建设和文物保护单位使用单位的修缮工程都需报县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待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后方可开工建设和修缮。文物保护工作需要文物、土地、规划、财政、交通、水务等相关部门的合作,才能更好地形成社会公共管理体系,体现社会文明的进步。

在文旅融合背景下,着力探索“文物+旅游”融合发展新模式。我县历史悠久,传统民族文化遗存丰富,要合理利用全县的文物资源优势,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及展示利用管理,借鉴其他地方的成功经验,把文物的保护利用与爱国主义教育,旅游开发和城乡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在保护的基础上,努力把文物资源盘活,将玉水坪古人类遗址、杨玉科家祠建筑群、兔峨土司衙署、通甸武装暴动胜利纪念址等人文景观打造为旅游亮点,为兰坪旅游业注入更多优质的特色文化遗产内容,发挥文物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杨光,廊坊市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存现状及保护对策研究,廊坊日报

2.浅谈龙门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面临的问题及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