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诊疗与医联体建设的思考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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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诊疗与医联体建设的思考研究

杨蔚波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四川省成都市 610000



摘要:近年来,我国全面实行新医改,全国各地区、各级医院着重强化医联体建设,为了更好的提升医联体的建设水平,本文针对分级诊疗与医联体建设进行深入的思考与探究,分别论述了医联体建设概述,分级诊疗背景下医联体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具体的思考与建议,希望能够进一步推动我国各地区医联体建设水平的全面提升。

关键词:分级诊疗;医联体;建设


引言:现如今我国医疗卫生系统中,综合性医院与区域卫生服务中心之间的协作性和整体性并不强,各类医疗资源的配置效率相对较低,出现此类问题的最主要元素在于医联体建设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本文基于分级诊疗,对医联体建设进行深入的思考与探究,以期能够有效推动我国分级诊疗的全面落实,加速医联体建设模式的广泛推广。

一、医联体建设概述

医联体主要指的是区域医疗联合体,将特定区域内的各类医疗资源进行充分整合,大多数情况下主要由该区域内的各级医院及社区医院、村医院等作为医疗联合体的主要组成部分,医联体建设的最主要目标在于为广大人民群众解决看病难的问题。

二、分级诊疗背景下医联体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医保支付问题

当前我国医疗卫生保障体系越发健全完善,受到医保定点机构的影响和限制,很多患者需要前往综合性医院进行就诊,但是如果想要进行下转治疗,则需要保障下转医院为医保定点医院,只有这样才能继续享受医保待遇。很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受到医保总额的影响和制约,在医联体建设过程中,相比以往的患者数量而言会接收更多的患者,这也会导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总量出现超支问题,因此在分级诊疗视角下医联体的医保支付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和挑战。

(二)药品使用问题

虽然纳入了医联体建设进行全面的管理,实现各类药品和医疗资源的统筹协调,但是,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的所处等级相应较低,很多药品并不具备特定的使用权限,这也使得部分地区实施“1+1+1”的签约服务模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以为已经签约的居民提供处方延伸服务,所需要的药品可以直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开具并分配给患者。但仍不可忽视的是,很多未签约的居民在药品使用方面仍旧需要到上一级综合性医院进行就诊和开具。另一方面,部分综合性医院有时基本药品的使用频率相对较低,这也使得慢性病或常见病的患者在综合性医院进行就诊时往往会出现用药难的问题。

(三)病人转诊问题

政府公众对于分级诊疗以及医联体建设的了解往往不足,很多人并没有充分认识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能够提供的医疗服务类型,患者对于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的信任度不足,更加倾向于选择综合性医院进行就诊,但是对于很多患者而言最便捷的就诊医院仍旧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此外全面落实分级诊疗的过程中,很多综合性医院并没有进行强制要求,很多患者在就诊期间仍旧存在上转容易、下转困难的问题。

三、以分级诊疗为基础推动医联体建设的思考

(一)促进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建设制度的完善

全面落实分级诊疗制度需要进一步发挥制度体系的作用,促进分级诊疗以及医联体建设制度的不断完善。首先要保障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健全化发展,同时要对医疗卫生服务人员的薪酬待遇、补偿机制等进行全面有序的保障,强化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落实。在医疗卫生改革相关事业活动之中,要避免市场经济体制的过度参与,同时要始终坚持公益性原则,积极培养基层医疗卫生团队和医疗卫生工作者,让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能够展现出金字塔的结构模式。除此之外,也可以在现有人员待遇的基础上,多多鼓励医生进行多点执业,这种形式也能促进一联体建设和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同步发展。现如今各领域信息化水平不断加深,因此促进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建设制度的完善,也可以从信息化建设方面入手,对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和广大患者进行充分的引导,让其更加明确分级诊疗以及医联体建设制度的全面化发展,确保就医有序。

(二)推动医联体的同质化管理

不论是综合性医院还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有各自清晰的定位和利益诉求,因此医联体建设旨在促进各级医疗卫生体系和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密切合作,形成强有力的互惠机制,促进优势互补。但是很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人员、资金以及软硬件配置方面与综合性医院相距甚远,其医疗卫生业务能力和健康管理能力的覆盖效果相对有限,因此可以进一步推动医联体内部的同质化管理,在保障综合性医院的能力和利益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让步和合作,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的标准化建设,推动医联体建设水平的持续提升,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整体目标。

(三)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和推进作用

在我国国内医联体建设过程中,如果一味的推崇互惠合作理论,则与现如今的医疗卫生体系发展形势存在一定的差距,但另一方面看,强互惠理论则更加适用,该理论强调了不同个体与组织的合作关系,强化强互惠一方的惩罚实施能力和效果。在我国医联体建设过程中,政府为强互惠者,为了进一步达成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总体发展目标,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让人民群众能够获得基础医疗保障,在进行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建设时,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和推进作用,对多重经济组织和医疗卫生体系进行充分的引导,促成医联体建设和合作管理。针对其中配合度不强、执行效果不佳的主体和组织,也可以应用一些必要的惩罚措施进行处理,通过政府层面的积极参与和配合,可以针对本区域的实际发展需要和医疗卫生体系发展建设情况,出台更有针对性的医联体建设需求、规则和任务,由政府一方进行监督管理和日常考核,为医联体的构建奠定更加夯实有力的基础和保障。

总结:总而言之,虽然我国医疗卫生体系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医联体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但是在医联体的建设过程中仍旧存在医保支付、药品使用、病人转诊等多方面问题,基于此本文站在分级诊疗的视角,以分级诊疗作为重要基础,针对医联体建设提出了思考和建议,希望能够进一步推动我国医联体建设水平的提升,实现医疗卫生资源的全面化发展。

参考文献:

[1] 凌玲. 分级诊疗与医联体建设的思考研究[J]. 健康必读,2021(10):254-255.

[2] 罗小艳,刘鸣江,汤永红. 基于分级诊疗背景下区域医联体建设的实践与思考[J]. 现代医院,2020,20(2):175-178.

[3] 杨世达,柯坤宇,刘宝荣,等. 基于分级诊疗的肝病专科医联体建设实践与反思[J]. 卫生经济研究,2019,36(1):66-68,71.



作者介绍

姓名: 杨蔚波 ;性别:女 ; 出生年月:1992 年 5 月;籍贯(具体到市):天津 民族:汉  ;最高学历:硕士研究生 ;目前职称:研究实习员 ;研究方向: 管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