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武警部队在处突中“三战”的作战原则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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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武警部队在处突中“三战”的作战原则

何传静 1 郭守乐 2

1武警警官学院学员四大队学员

2武警警官学院分队指挥系副教授


摘 要:安全与发展是任何一个国家都要赖以生存的两大重要因素,二者相互促进、相互依存。武警部队在履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职责使命时,必须充分调动各个因素的积极作用。

关键字:处突 反恐 政治工作 原则 作战


当今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影响我国安全发展的社会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也有增高的趋势,担负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任务的武警部队要圆满地完成其所肩负的使命,必须在处突、反恐中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因此,武警部队需要充分发挥战斗力各个因素的内在潜力。作为战斗力重要构成因素的部队政治工作要充分发挥强大的战斗力,就应充分发挥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以下简称“三战”)的作战功能。“三战”的根本战略作用在于攻心,这对于以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主的武警部队来说,在现今以人为本,创建和谐社会的征程中,发挥好三战功能,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具有非常重要的时代意义。各级指挥员要充分发挥处突、反恐中“三战”的作战功能,必须掌握正确的作战原则,才能避免失误,少走弯路,在激烈的斗争中取得伟大胜利。

一、服从大局

“三战”是处突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其成败得失对处突、反恐进程具有整体性的影响。因此,各级指挥员在处突、反恐中要充分发挥“ 三战”作战效能,必须就处突大局来科学组织谋划。一方面要根据地方党委及武警部队处突方针来组织指挥“三战”作战。即在作战的过程中,各级指挥机构要对“三战”作战的基本任务、力量部署、作战手段和攻防措施、实施方法和主要攻击对象以及达成的目的等做出统一计划、统一部署,实施统一指挥。把指导“三战”作战与总的处突意图结合起来。各部队和“三战”专业部


(分)队要把国家的政策、宪法、法律、法规作为“三战”的基本依据。保证“三战” 作战的目标与国家的战略目标高度统一,符合国家处突的方针策略。另一方面,要从维护国家和人民根本利益出发,集中“三战”作战力量对敌对势力实施摧毁性打击。应根据“三战”作战的武器、装备、器材情况和处突出现的情况及整体作战意图,有选择、有目标地进行重点攻击。

二、相互协调

处突中的“三战”作战行动, 具有全国、全民、全社会的特点,是一场人民战争,仅仅靠常规作战部队自身是难以打胜仗的。因此,各级指挥员和指挥机关要特别重视协调党、政、警、民的力量支持“三战”作战的行动。特别是担负“三战”作战的单位,需要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特警、边防警察以及地方新闻宣传部门的相互配合,动员各方面力量,形成全方位、大纵深、多层次的“三战”作战网络。“三战”作战专业部(分) 队,在保证下属部队实施“三战”作战任务的同时,与上级部队和友邻部队相互协调,与作战战术火力支援部队相互协调,支援战术佯动,提高整体作战能力。

三、功能互补

实践证明,“三战”中每一种作战其方法手段都有一定的不足。所以,只有综合运用多种策略对敌对势力及武装力量实施全向多维的“三战”作战,将“软”杀伤与“硬”摧毁、物理打击与心理攻击结合起来,形成综合优势才能达成“三战”作战的最佳效果。要针对处突各阶段敌对势力的实际情况,合理选用作战手段和进攻方式,对不同的目标采用不同的方法,从而增强攻击效果。充分发挥舆论手段的长效性,心理威慑手段的震撼性,法律约束手段的强制性,电子手段的迷惑性,诡诈手段的欺骗性作用,将其相互配合运用,使之对敌对势力产生综合的、强烈的、持续的攻击效果。

四、顺势而为

在处突、反恐中有效实施“三战”作战,核心作用在于争取民心,得道多助, 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目的。这就要求各级指挥员,在组织指挥“三战”作战的过程中,要落实顺势而为的原则。始终关注处突作战情况的发展变化,注意捕捉“三战”作战战机,及时准确组织指挥“三战”作战。当敌对分子抗拒意识模糊时,可利用舆论引导、心理疏导、法律承诺,以理性引导其转变政治立场、观点和态度;当我与敌对分子对峙时,通过示武慑敌,引发沮丧失落情绪,促其产生厌烦对抗、放弃抵抗心理;当处突、反恐现场态势明显对我有利时,可充分利用作战成果和作战的整体优势制造慑服信息,打击敌方精神士气;当敌对势力对我实施策反、利诱、宣传攻击时,我方可通过反策反、反利诱、反宣传等斗争形式,以国际和国内能够接受的宣传方式,及时澄清众说纷纭的国际舆论和敌对势力蛊惑人心的宣传,争取一切力量,实现得道多助。

处突中各级指挥员只有坚持正确的“ 三战”原则,综合运用政治瓦解、舆论争夺、心里攻击和法律斗争等策略,做到有理、有利、有节,充分发挥政治工作的作战功能,才能保证圆满完成党和人民交给武警部队的政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