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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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韩明慧 郑雪薇 宋绪旭

山东英才学院 山东济南 250104


摘要:自然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美丽中国的重要象征。2019年1月23日,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议强调,要创新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机制,形成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2019年6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理顺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完善政策支撑,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提供生态支撑。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2020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下发《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将自然保护地作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的一项重大工程,为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建设美丽中国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为回应国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大需求,以国家自然保护地体制改革为突破口,对自然保护地建设进行创新是保护实践和政策决断的双重要求。

关键词: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指标体系;

引言

自然保护地是指我国各级政府设立的并需要长期重点保护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海洋公园、冰川公园、草原公园、水产种质保护区等。经过60多年的努力,我国已建立了多类型、多层次、功能丰富的自然保护地,对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环境质量、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由于历史原因,我国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存在着管理不到位、空间布局不合理、社会功能薄弱等诸多问题。

1我国自然保护地建设的问题研究

1.1创新自然保护地建设模式缺乏法律保护

仔细研究自然保护地立法现状可知,我国目前自然保护地法律体制不健全,法律位阶较低。《宪法》中关于环境保护的条款以及《环境法》都是宏观性法律,并不针对自然保护地,对自然保护地的建设缺乏具体指导作用。除此之外,党的生态环境政策、生态环境党内法规和生态环境法律制度也都属于我国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组成部分,《总体方案》和《指导意见》为自然保护地法律体系的建立提供了基本原则、管理体制、具体制度等方面的指引,但还是缺少对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具体政策指导。

1.2社会公众参与不够,自然保护地共建共管能力不足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生态系统建设与保护的基本要求。我国自然保护地的功能之一就是维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并永续发展,我国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地,守护自然生态,保育自然资源,禁止人们开展与保护自然不一致的建设活动,这就要求人们在自然保护地建设过程中平衡好人与自然的关系、保护与发展的关系。自然保护地的主要功能就是保护,其对象主要包括自然生态系统、自然景观、自然遗产和濒危物种种群保护等。在这种保护与发展的互动中,牵扯了复杂的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处理问题。

2指标体系

(1)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状况(B1)。包括植被覆盖率(C1)、湿地面积比例(C2)、重点生物物种种数保护率(C3)以及水源涵养(C4)、水土保持(C5)、防风固沙生态功能(C6)等指标,主要反映自然保护地内生态环境状况。同时,对于不同地区如吉林东部和西部,其自然保护地植被类型有所不同,因此在选择植被覆盖率等指标时应针对性的选取。(2)自然生态空间(B2)。包括自然保护地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C7)、自然保护地与生态保护红线重叠面积(C8)、耕地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C9)、工矿建设用地面积自然保护地面积比例占比(C10)等。其主要反映自然保护地内自然生态系统的空间分布与用地面积状况。(3)生态环境监测(B3)。包括生态环境状况指数(C11)和生物丰度指数(C12),主要反映被评价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的综合状况。(4)人类活动状况(B4)。包括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事件(C13)(采石、挖沙、采矿、农田占用等)和人类活动影响面积比例(C14)。主要反映自然保护地内人类活动情况。(5)生态环境监管与执法(B5)。包括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建设(C15)与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成效(C16)。主要反映自然保护地制度建设和生态保护工作管理成效。(6)信息管理与公众参与机制建设(B6)。包括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满意程度(C17)与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主要反映社会公众对自然保护地保护及管理工作的满意程度。其中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为强制性指标,不参与权重计算。

3自然保护地的整合与优化方案

3.1明确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深化改革的核心是建立“结构合理、管理合理、科学有效、可持续的中国特色自然生态保护体系”,按照“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原则,以生态为基础,服务人民为理念,实现可持续发展。我们在有效保护国家最重要的自然生态环境、自然遗迹、生物多样性的同时,要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中国特色、国际惯例等基本规则。

3.2制定自然资源保护的目标和策略

在资源调查和监测的基础上,根据自然保护地的功能性和资源特点,规定划分分区保护范围,明确需保护的目标和措施。这些保护目标和措施的制定要因地制宜,确保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避免现实中一些保护措施和策略无法实施,造成尴尬的困境。比如一些自然保护地中有很多村庄居民点,在规划期限内也很难迁出,但是在制定保护措施的时候理想化的提出禁止人类在此活动的要求,这样没有操作性的措施形同虚设,同时降低了规划保护制度的权威性。

3.3保持整体管理

我们在对现有的自然保护地进行整合与优化过程中,要着重思考到各地区的自然保护地边界交叉重叠问题,将自然边界相邻或是相连的自然保护地进行整体管理,有效解决原有的保护地被胡乱分割的现象,杜绝“孤岛问题”的发生,已经被分割的边界不清晰的破碎保护地应依照整合原则重新进行合理划分,按照自然保护地的划分原则保证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措施不虚化,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管理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3.4自然保护地的整合、交叉和重叠

现有自然保护地空间规划存在重叠的问题,为了解决相同的优先保护顺序,根据不同级别的原则,优化综合保护地,面积不减少,不改变自然保护环境,实现自然保护地的一个保护牌子,一个管理机构。除了世界自然遗产、世界文化保护生物公园、国际湿度保护区、世界地质公园等国际品牌,其余都是中国自然保护体系的一部分。为了统一机构管理,需要逐步完善统一的空间规划、统一的技术标准、统一的GIS信息平台。

结束语

自然保护地的整合与优化工作是一项关系到我国自然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为了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现代自然保护地[5]管理体系,我们必须严格遵循整合与优化的原则,科学划分自然保护地的边界,创新自然保护地的管理机制,建立高效迅速的工作体系,为自然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奠定根基,全力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美丽中国。

参考文献

[1]贺桂华,尚玉萌.自然保护地建设的创新性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21,49(16):126-129.

[2]李奇.试论自然保护地的整合与优化[J].现代农业研究,2021,27(07):42-43.

[3]程燕.生态文明视野下自然保护地规划研究[J].现代农业,2021(03):91-92.

[4]郭鹏.浅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及可持续发展对策[J].中国科学探险,2021(03):106-109.

[5]倪好郎,唐晓岚,高军.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研究热点及发展分析[J].广东园林,2020,42(06):3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