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网络空间生态治理现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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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网络空间生态治理现状

梁倍源

(武警警官学院,四川 成都 610213 )

【摘要】近年来,互联网科技发展迅速,网络给人们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问题,推进网络空间的生态治理,有助于维护国家和公民的安全和利益。网络空间传统治理方式存在管理主体单一、法律法规约束力不足、客体场域建设不足等问题,网络空间生态治理任重而道远,需要探寻有效的现实路径,推动网络生态的发展,规范网络秩序。

【关键字】网络空间;生态治理;管理主体

一、网络空间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科技的发展,互联网被广泛普及,网络成为人们社会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环。人们在体验到互联网所带来的诸多便利的同时,也深切感受到了网络空间的不合理现象所带给人们的困扰,网络空间的生态治理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

网络空间为人们提供了一个相对自由的环境,网络空间的形态具有一定的虚拟性,人们能够通过相对隐蔽的身份进入到网络空间发表自己的言论或进行一系列活动,因此在现实生活中人们自觉遵守的一些社会秩序、规则等在网络空间中可能会被弱化,相比于在社会环境中,人们具有较低的责任意识。例如个别网友抱着报复心理发表一些有损国家荣誉和利益的不当言论或通过辱骂、造谣等方式对他人名誉权、姓名权造成侵害,易造成网络空间和社会秩序的混乱。网络信息化发展的时代,网络技术的发展要超前于网络空间规则、秩序的完善,因此网络为一些违法乱纪之徒提供了可乘之机。如网络诈骗、个人信息的盗取、盗用他人商标等现象层出不穷。一些行为主体借助网络平台肆意妄为,宣扬错误信息、捏造事实等行为,对人们的经济财产安全、信息安全甚至于人身安全造成巨大的损害,不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以及社会的发展。

此外,在网络环境中国家的政治安全受到挑战。网络环境具有开放性和公共性的特点,一些恐怖势力、邪教组织等通过网络环境发布有害于国家政治安全的舆论信息,危害国家的政治稳定。一些个人和组织利用国家的热点新闻事件歪曲事实、造谣生事,扰乱国家正常的社会秩序,造成人心的分散。国家的经济和文化环境也遭到破坏。网络科技的发展为国家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新引擎,为经济的发展提供动力,但同时由于网络环境中的经济规则不够完善,网络监督力度的不够,无序竞争、企业垄断等行为也威胁着国家的经济安全。此外,网络环境中充斥的一些低俗的文学创作、色情文化、落后文化,这些文化会潜移默化的对人们的思想观念造成影响,侵害国家的文化环境。

我国的网络环境中存在一系列问题,这要求国家和政府加强对网络空间的监督和治理,通过政策和行政手段规范网络秩序,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二、网络空间传统治理方式的弊端

(一)网络空间治理过程中群众参与度不足,管理主体和管理手段单一。

传统的网络空间治理采用的是一种从上至下完全由政府主导的方式,仅由政府对网络空间进行监督和管理。由于政府的人力和资源是有限的,而网络环境又复杂多变、内容繁多,仅仅通过政府的管理很难对网络空间中的所有信息进行的监督,忽视了群众对于网络空间的管理的重要性,不利于激发网民维护网络秩序的自觉性,也不能有效的发挥网民在网络空间中的作用,容易造成网络信息无人管理、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其次,政府对于网络空间生态治理的手段具有单一性的特点。政府在进行网络空间生态治理时,往往是将现实社会生活中的治理模式延伸到网络空间治理中,例如采用立法、行政等强制手段规范网络秩序,从而忽视了网络环境的复杂性,加之当下网络空间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不法分子容易钻法律的空子,威胁网络空间安全。因此,仅仅通过行政、法律手段规范网络秩序是不够的,政府还应通过经济手段、道德约束等方式对网络环境进行治理。

(二)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和约束力不足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网络空间也并不是“法外之地”,在网络空间的治理过程中,法律的作用不可忽视。若在网络空间中缺乏法律的约束,必然会导致违法乱纪的现象滋生,影响正常的网络秩序。而现今我们并不是缺乏对于网络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而且缺少这些法规的在约束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细节,导致法律法规在网络空间中的约束力和执行力不够。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的完善,呈现出向好的趋势,但这些法律法规在执行细节和法规的整合方面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只有充分发挥法律在网络治理中的作用,将法律法规的治理细节落到实处,减少法律法规在治理过程中的模糊性问题,做到有法可依,才能真正解决网络乱象问题。

(三)客体场域建设不足

首先,政府在网络空间中忽视了舆论场的建设,在网络相关的应急政策、责任机制还相对不够完善,不能及时、有效的应对一些突然出现的舆论信息,对于网络空间的信息管理具有一定得滞后性。而同时,一些无良媒体缺乏自我约束力,为了博人眼球不注重事情的真相,使得群众对媒体所发布的消息缺乏信心,媒体公信力受到挑战。

其次,文化场建设方面也存在问题。网络空间缺乏正能量文化引导,缺乏正向的网络文化的感染,文化场建设不足。在网络环境中充斥着拜金、追星以及非正义的暴击文化等,不利于着青少年正确三观的树立,不利于宣扬积极正向的文化,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

三、网络空间生态治理的现实路径

(一)发挥群众在网络空间治理中的作用,多元主体协同治理。

管理主体的单一是当今我们在网络空间治理中所面临的一个问题,因而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网络空间是实现有效治理的必然途径。一个良好的网络空间需要充分发挥网民群众的作用,同时也要需要企业、社会和政府的共同参与,打破传统模式中政府领导,社会、网民和企业被领导的状况,构建多元主体合作共治的新模式。多元主体的治理方式,有利于改善网络信息无人管理、政府压力过大的状况,有助于及时有效的应付网络空间中出现的问题。多方协同发展,相互影响相互制约,有助于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共同推动我国的网络生态的发展。

(二)不断完善网络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注重法律的整合与执行细节的完善。

法律是网络空间治理中必不可少的手段,也是网络空间正常运行基本保障。为了规范网络环境中各个主体的行为、营造良好的网络空间、消除危害网络空间生态秩序正常运行的不利因素,政府应构建职责明确、边界清晰的网络空间治理体系,充分整合法律法规,完善相关细节,保障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的正常运转。在网络空间的治理中,要对各级的法律法规进行整合,对现有的法律进行解释和说明,明确法律运行的边界,细化法律条文,推动法律法规向着更加具体化、标准化的方向发展,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

(三)加强客体场域的建设,完善网络监察体制

要建立健全在网络管理中的负责人制度,明确负责人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从而减少网络治理中因责任不明晰、多方推卸责任而产生的问题。完善在对网络环境中不良信息的处理和干预机制,及时有效的处理网络信息,控制舆论,加强舆论场建设。同时要发挥官方媒体在网络空间中的作用,宣传积极健康的文化信息,潜移默化的对网民的观念进行感染,积极进行正向的引导,宣传正能量,对腐朽落后以及不利于社会发展的文化进行监督和管控,发挥法律的作用,推进网络空间中的文化建设。

参考文献:

[1]冉连 张曦.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内涵、挑战与路径创新[J].湖北社会科学,2020(11)

[2]拓刘盼.网络空间的生态化治理研究[D].延安大学,2016

[3]阮清峰.网络空间信息生态治理的困境极其治理路径[J]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