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百色市自建房消防安全整治的几点措施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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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百色市自建房消防安全整治的几点措施

赵仁彬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百色市支队防火监督科

摘要:近些年来,我国自建房火灾事故的新闻屡见不鲜,这意味着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自建房的消防安全形势越来越严峻,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010年至2020年,百色市共发生自建房火灾461起,受伤人数9人,死亡人数20人,造成经济损失758.9万元,其中较大火灾2起,最多一次造成6人死亡。本文通过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自建房的分析,从火灾防控、安全整治的各个关键环节入手,探讨自建房消防安全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消防安全整治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消防安全;自建房;安全整治

引 言

自建房,也叫单门独院,单门独户,独门独户,是泛指拥有自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自己组织并通过雇佣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筑。自建房也指的是城市老旧社区、城中村、城郊结合部、街道、乡镇的居民自建房。近些年来,我国自建房火灾事故的新闻屡见不鲜,这意味着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自建房的消防安全形势越来越严峻,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文通过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自建房的分析,从火灾防控的各个关键环节入手,探讨自建房消防安全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消防安全整治对策,以供参考。

1 百色市自建房现状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总面积3.6252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82.63万人,其中百色城区所在右江区常住人口32.01万人。截至2020年12月30日,全市自建房共计31万余栋,右江区自建房共计5.3万余栋,主要为城市老旧社区、城中村、城郊结合部、街道、乡镇的居民自建房。随着城镇化的发展,百色城区周边一些曾经的农村被划入城区,在城市的建设发展中慢慢成为城中村,比如龙景新区的逻索社区、大湾社区等。在这些城中村中,一些村民会将自家的自建房改造成租房,吸引不少进城务工人员租住,部分临街的自建房会用于经营和居住。

自建房普遍存在于全国城乡各地,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尤其是城市老旧社区、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等自建房集中区域,有关部门在消防安全方面监管不力,电气火灾风险突出,极大地威胁住户的安全,对当地的消防安全环境十分不利。笔者认为,百色市自建房消防安全基本情况主要有以下四点。

2 百色市自建房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2.1住户消防安全意识薄弱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发展,自建房不断增多且朝着连片建设的方向发展,这让自建房的消防安全问题日益凸显。这些自建房多数未经正规的设计,消防安全基础条件差,一栋楼内生活、经营、仓储“三合一”,往往都是“下店上宅”或者“前店后宅”,生活区域没有与经营、仓储区域进行实体分隔。部分居民为获得更大的利益,除了将自建房扩建出租给外来人员,还在自建房内设置了生产加工场所、餐饮娱乐场所等,经营与生活不分区。位于百色市老城区的文明街、隆平巷等因地理位置较好,是有名的夜市街,一到夜晚,楼下商户的烧烤摊、炒粉摊烟熏火燎,部分街道两侧成为顾客的电动车临时停车处,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根据全市居民自建房底数统计,截至2020年12月30日,市区右江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隔、沿街商铺加设夹层违规住人的自建房有322个,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自建房违规设置居住场所24个,中高风险场所达2164个。

2.2电气火灾风险突出

自建房中,居民长期形成的生活习惯使得生活环境产生了许多不安全的因素。楼内的疏散通道被居住人员当做仓储的空间使用,占用疏散通道的情况比较严重;违规使用液化气,不按技术规范敷设电气线路,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情况突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严重不到位。大部分自建房没有专门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以市区右江区为例,5.3万余栋自建房中,仅设置有4845个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其中纯居住场所和群租房(出租屋)有4541个,仅占0.09%。这就导致部分居民违规在楼道内给电瓶车充电。一些年久的自建房电气线路老化,极易因线路超负荷或接触不良、老化损坏出现漏电、短路等情况,极易引起火灾事故。电动自行车一旦发生火灾,火势和高温有毒烟气会迅速蔓延至所有楼层,而百色市大部分自建房的外窗、阳台和安全出口处都会安装牢固的防盗网或卷帘门,造成楼内人员逃生疏散困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2014年8月3日 5时40分,靖西县城东路一自建房改建的烧烤大排档因电动自行充电中电瓶发生故障引起火灾,过火面积约91.8平方米,造成3人死亡, 直接财产损失5.3万元。2020年8月5日,百色市右江区一自建房因一楼电动自行车电瓶爆炸引燃周边可燃物引发火灾,造成6人死亡。这两起较大火灾暴露出自建房用电火灾风险突出等问题。

2.3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缺失

2.3.1消防安全责任主体不明确

由于大多数自建房没有办理证照,自建房的出租屋往往是居民的个人行为,不受任何法律规章的约束,既不能按照单位的标准来管理,也不能定性为个体工商户。[1]在出租时,户主和租房者责任主体不明,对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确,这导致在出现过失需要进行处罚时无法断定责任人。在日常的监管过程中就算发现火灾隐患,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和有关部门除了对户主和租房者进行简单的口头责令整改,无法用行政手段来处理。自建房在出租上复杂的承租关系,无疑增加了公安、消防部门的工作压力和执法难度。

2.3.2消防安全疏于管理,缺少有效监督

在百色市,自建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基本没有明文的规章制度,无法明确谁是责任主体,相关部门工作中执法边界不清,存在管理的盲区。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中,部分基层公安派出所着重于对娱乐场所、商超、临街店铺的检查,对于城中村、城郊结合部、乡镇自建房的商户、私房出租屋重视不够,基层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缺乏有效的引导和监管。

2.3.3群众消防知识匮乏,缺少消防知识培训

自建房房主、经营者、住户缺少相应的系统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对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和火灾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在日常的生产生活中,对店内、房间内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难以察觉。大部分房主、经营者、住户不会使用灭火器,缺乏基本的防火灭火、逃生自救,抵御火灾的能力,面对突如其来的火灾,往往是束手无策,既不会扑救,也不会逃生。在部分城中村、城郊结合部,消防安全知识宣传较少,街道、社区、村工作人员和公安派出所上门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不够,在宣传方式上主要着重于发宣传单页、张贴海报,形式上没有做到寓教于乐,未达到居民熟知消防安全知识全覆盖。

2.4公共消防设施亟待加强

目前,百色市多数自建房都没有经过正规的规划和审批,居民就在自家宅基地上建房。一些自建房属于20世纪的老房子,有些甚至是木结构的老房子,这些房间隔墙内采用可燃材料装修,耐火等级低,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迅速。比如百色城区文明街、爱新街、百胜街等的自建房,就属于这一类。按照 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要求,为防止火灾蔓延,各类建筑之间都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但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城中村内建筑一栋挨一栋成片布置。[2]部分居民还在房子四周违章搭建,有的违章建筑为临时简易棚为泡沫夹心彩钢板,可燃材料多,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有的违章建筑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道,影响了消防救援;更有甚者将消防车通道当成公共停车位。此外,大部分出租的自建房内未按要求配置消防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没有留出足够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自建房外没有留出消防疏散通道、没有设置市政消防栓等,一旦发生火灾,住户极难逃生,救火也极为困难。

通过上述分析,造成自建房火灾高发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源头上居民消防意识薄弱,相关部门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力是主要原因。

3.自建房消防安全整治的措施对策

3.1形成监管合力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3.1.1发挥“领头羊”的作用

消防部门联合政法委组织整合网格员、志愿者、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公安派出所民警等资源力量,包村、包网格、包单位,根据当地居民作息时间特点,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准确掌握居民自建房底数,切实摸清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的基本情况。

3.1.2结合本地实际,明确自建房监管工作的任务分工

相关行业部门进一步细化自建房的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联动,落实监管职责。对于申报新建的自建房,各地自然资源、住建、房产等部门结合施工等手续办理工作,提示引导居民规范自建房建设工作,在商业和住宅之间设置防火分隔、合理设置安全出口,合理配置消防设施等;对建成用于住宅出租的自建房,房产、公安部门将消防安全纳入备案登记管理内容;对用于经营维修电动自行车的自建房,公安、住建、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加强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停放充电等环节的管理;对用于经营存储易燃易爆、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的自建房,应急部门加强审批监管,督促业主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规范销售行为;对于其它自建房,各县级政府要结合实际,指定相应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3.1.3按照消防责任清单,落实挂点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每周对场所进行一次上门检查,督促场所隐患整改,持续推进全区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对排查整改结果要加强督导检查,建立好长治长效机制。各级政法委、消防部门要对下级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发现措施不落实、整治不到位的,责令相关单位重新进行整治。巩固拓展专项行动成果,就要推动多部门联勤联动联查联议,形成排查整治长效机制。摸底排查与监管“双管齐下”,切实形成合力,有效推进居民自建房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工作开展。

3.2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

近年来,自建房、沿街门店、“多合一”场所火灾多有发生。这些火灾本可以避免,却因为居民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或电气线路老化短路导致发生不可避免的悲剧,为从源头上遏制火灾的发生,积极扭转“灭火难、防火更难”的不利局面,全面做好火灾防控工作,应对居民电气线路敷设和用火用电行为加强管理, 做到人走火灭、电断,全力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

3.2.1严格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管理

严禁电动自行车“登堂入室”式违规停放或充电,在自建房外划分专门的室外空旷区域,统一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存放和充电场所,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电动自行车在充电区域有序分组停放,车与车之间、组与组之间保持相应的防火间距。如果条件受限,电动自行车必须在室内停放充电的,需在停放之地使用实体墙、防火门进行防火分隔,并设置简易喷淋、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3.2.2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检查电气产品是否合格,严禁使用“三无”或不合格产品,检查房屋内的电气设备是否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电气线路是否穿管保护;排查电源开关、电灯等设备是否直接敷设在可燃易燃材料上或是否与可燃易燃物保持安全距离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超负荷用电。排查过程中如有问题,街道、社区、公安派出所、消防部门应立即督促整改;对除专用厨房外,自建房内不应使用、存放煤气罐、燃气罐等,督促排查整改供气管路老化损坏和贴邻明火的墙面、操作台为易燃可燃材料等问题。

3.2.3保障疏散通道畅通

街道、社区、公安派出所在日常走访经常中,要禁止居民将生活、经营、仓储混杂在一起形成“三合一”场所,要将生活区域和经营区域进行防火分隔。要督促其定期要对楼梯间、疏散通道以及首层和顶层堆放的杂物进行清理,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3.3完善公共消防设施

火灾的预防不仅是要靠群众的自觉、相关部门的监管,还要依靠消防器材和设施,坚持人防和技防并重,做好灭火设施的配备,消防器材的配备,为降低火灾发生时的危害起到关键作用。

3.3.1配备齐全基础消防设施

消防供水是城市消防设施的基础部分,应该在居民自建房集中区域,按规范增设市政消火栓,或增设容量不小于 20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引导群众在沿街商铺、出租房等场所配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积极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器。

3.3.2畅通消防“生命通道”

广泛发动群众清理疏散通道堆积物品,消防与交警部门联合执法,清理消防车通道违规停放的车辆,确保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3.3.3保障居民逃生通道

动员组织志愿者入户提示居民,定期清理建筑外窗、阳台上设置的广告牌、防盗网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确需设置防盗网的,必须预留可从房间内部开启的逃生窗,安排专门人员指导群众开设逃生窗口,并配备必要的消防绳梯等辅助疏散设施。

3.4加强自建房消防安全宣传警示教育

增强自建房火灾防控水平,营造人人关注、重视、支持、参与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围,提高民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在遇到火灾时能够开展自防自救,消防宣传工作无疑是发挥着重要作用,即“消防宣传是防火工作的一个拳头”。多方面加强居民自建房防火宣传,多举措营造浓厚消防宣传氛围,向住户宣传整治自建房火灾隐患的重要性,全力打造高层次、全方位、宽领域的消防宣传新格局。

3.4.1深入辖区进行自建房防火宣传

以“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经营者、进城务工人员、留守老人和儿童作为重点目标人群,组织公安派出所民警、基层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等力量开展“精准宣传”,培养一批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每个社区街道选出一名综合素质较高的、学习能力较强的人选,组织对其进行消防安全常识培训,通过“明白人”队伍“以点带面”带动群众;在社区、街道张帖《自建房消防安全告示》,为住户讲解防火灭火常识,尤其是自建房、群租房的消防安全注意事项,结合近来在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用鲜活的案例和血的教训向传播消防安全常识。

3.4.2制作警示教育视频海报等宣传产品

依托宣传栏、宣传橱窗和百色本地融媒体户外电子阅报栏等线下平台,在宣传栏、宣传橱窗张贴自建房消防宣传标语、漫画、海报等;在百色本地融媒体户外电子阅报栏循环播放消防安全广播、宣传视频等,使居民潜移默化接受自建房消防安全教育,做到消防安全宣传全覆盖。

3.4.3创新宣传形式

活用百色消防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将自建房消防安全知识与案例,通过图文、视频相结合的方式,研究创制年轻人喜闻乐见的宣传产品,以点到面推送;要借助周末、节假日等群众聚集时机,结合百色当地方言开展易学易用的消防安全常识宣传;与当地报社、电视台、各县级融媒体中心、自媒体、网红大V等建立战略合作关系,通过媒体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近期消防安全重点内容和要求,根据消防安全内容策划网友互动活动,如消防知识有奖竞答、不良行为随手拍等;还可与记者、网红大V等以走进消防队进行网络直播的形式,调动居民学习消防知识、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

3.4.4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讲座

以社区、街道为单位,定期邀请一线消防专业人员和资深专家学者面对面宣讲,消防志愿者、网格员上门帮扶提醒等方式,向居民特别是弱势群体讲解自建房防火注意事项,传授逃生自救方法,以案说法、以案警示;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演练。从实践出发,不断强化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报警求助、自救逃生等能力。

3.4.5发动群众举报

鼓励发动群众如有发现火灾隐患即举报投诉,充分发挥“96119”举报热线作用,此外,群众还可以在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评论区、私信进行曝光举报,举报内容核查属实后给予奖励,但同时也注意提示群众禁止瞒报谎报。

4结 论

综上所述,百色市大部分自建房缺乏必要的消防设施,且由于自建房本身固有的特点,使得基层消防日常肩负着防火与灭火双重任务,容易应对不暇,造成监管缺位。本文从在宣传培训、火灾防控、硬件设施,和监督管理上提出相应解决方案,消防部门在具体解决自建房突出的用火用电用气问题上,整合资源力量排查,明确责任分管,督导检查整改结果,针对督导结果进行经验总结,加强相关消防教育培训,创新宣传方式,寓教于乐中提升居民消防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参考文献

[1]张志国,张芳敏,叶海峰.浅谈如何加强“自建房”式出租屋的消防安全管理[J].福建建筑,2015(04)

[2]李萌.消防管理薄弱区域之城中村消防问题探讨[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14(10)

作者简介:赵仁彬(1982- ),男(壮族),广西崇左市天等县人,防火监督工程师,法学研究生,研究方向:防火监督技术及规范、社会火灾防控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