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系统的监管法规建设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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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系统的监管法规建设研究

张翼

深圳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 广东 深圳 518000

摘要:基于国家深入贯彻落实《环保法》,为了更好的保障环境质量,推动经济增长。面对当前环境保护工作难以彻底根治的问题,利用在线监控系统切实保障环境监管,利用系统提高对环境的监管能力,保证监管任务与执法能力相匹配。但是现有监控管理难以保证预期效果,本文针对现阶段存在的污染源在线监控管理问题,结合监管法规建设,对在线监控系统法规发挥的实际作用进行探究,意在面对当下污染源,实现自动在线监控系统监管法规建设的有效性。

关键词: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系统;监管法规建设


引言: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系统利用网络优势获取数据,是国家实施环境监管的重要手段,能够保证生态环境的有效补偿。面对任务重、难度大的环保问题,当前的监控管理系统能够有效针对污染物排放超标等问题,基于此建立的相关法规,意在解决不同地区的环境监管存在的执法问题,针对监测数据、准确性不佳等问题,发挥着重要意义。

一、当前污染源在线监控管理现状

为了改善现阶段的环境质量,解决环境污染难以根治等问题,开展了在线监管工作。自2017年起,生态环境为了落实这一项工作,积极的开展自动监控安装工作,对各地的重点管辖单位等进行全覆盖式的排污排查。并成立运维企业,实现在线监控系统的有效作业,并委托实验室认证机构对验收结果进行对比,保证在线监测设备能够稳定运行。

对于在线监控系统的考核,主要体现在各省市的自动监控数据,根据数据观察指标,从而对各地进行有效的管理。但是基于数据传输效率,以及数据准确性等方面,存在系统应用与管理质量不符合标准等问题,对污染源在线监管系统发挥作用造成影响。同时,环保部门面对实际监管过程中存在的执法难、数据应用不足等一系列问题,需要正视当前问题,并不断提升管理效率,切实发挥在线监控系统在污染源监管过程中的作用,为环境保护工作保驾护航。

二、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设备监控故障率较高影响数据传输

面对污染排放进行监测的设备,需要根据管理办法,采用人工采样监测,并发送监测数据报告。但是由于设备频繁的出现故障,对设备的有效运行造成影响。一方面由于设备本身质量问题,缺乏稳定性。另一方面是日常维护工作没有做到位,并且市场上的设备品牌型号增加,为维护成本带来压力,难以保证监控设备的有效维护。

(二)环保部门执法难度大

1.污染物超标排放难以处罚

当前环境监察部门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对于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现象,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对现场进行检查,获取处罚证据,证实排污企业存在此类违法现象。但是许多企业采取非连续性的排放方式,造成监察部门难以有效对其进行监管,无法在第一时间对企业污染排放进行处罚,造成监管难以追溯,降低监测数据发挥的效用[1]

2.设备故障的处理力度不足

在线监测设备存在故障难以修复等问题,并且涉及到的进口零件需要厂家提供,将设备故障维修时间延长。当前对于在线监测设备没有明确的硬性标准,使得企业并没有对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使得企业违法成本较低,相关部门难以对其进行处罚。

(三)运维服务水平良莠不齐

污染源的自动监管设备将会涉及到设备的运维服务,需要第三方的运维单位进行管理。当前由于市场缺乏条件限制,造成第三方运维市场开放,难以保证运营服务能力。造成能力低下的运营单位也参与到承接在线监测的业务中,对市场造成不良影响,为企业带来额外负担的同时,影响企业在线监控系统的运行,也不利于在线监控系统,保障环境的有效监管。

(四)在线监控管理法律困难

在线监控管理开始实行至今,不断的修订相关法案,对监测设备做出明确的规定,然而其中的运行管理与监督检查办法始终未能得到有效修订,造成监控规范适用性较差,难以对存在的违法行为给予处罚。

(五)数据应用不足、合法性遭受质疑

当前对于自动检测设备,都认为强制检定能够解决数据合法性的问题,但是实际过程中难以进行计量检定,难以达到环保部门的审核标准。对于排污企业应按照法律标准,对监测数据进行收集。相关企业难以确定数据真实有效,无法确定监控系统的责任,导致自动监控系统难以在环境管理中发挥作用。

三、在线监控系统监管法规制定建议

(一)完善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工作

1.逐步实施全过程监控模式

当前实施的在线监控,是企业的末端监控系统,任一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对上传数据的准确性带来影响。需要将影响因素的各个环节全部纳入监控范围内,对于污染源的监控管理,需要采取全过程监控,通过对污染物的数量、设备运行状态、关键参数的监控等方面实行全过程监控模式,保障监控系统得到完善[2]

2.增加现场端设备反控功能

设备反控功能,指的不单是设备的数据反控功能,而是监管部门能够通过设备的反控能力,对现场端的设备加设功能模块,保障环保部门能够实现在线监控,并开发新的功能模块,保障监测设备的有效运行。

(二)提升环保部门的执法力度

对于环保部门来说,想要保证在线监控系统发挥作用。需要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增强管理的法律效力。充分发挥环保部门的执法力度与作用,推动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实现法治化管理。根据新环保法为指导依据,修订设备的监督检查办法,对内容进行细化。完善相关管理条例,加强环保部门对各个企业监管和处罚的力度。

(三)形成良好的监管制度

1.明确市级统筹管理职责

 对于各省管辖的地区,应采取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实施控制,开展综合的监督管理工作。结合具体实施内容制定周密的计划,落实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做好数据联网传输、记录等工作,对故障设备进行平台录入,便于平台审核对异常数据进行修复。强化综合监控平台的建设与维护,保证各地区基于联网的状态,开展日常监管,对监测中存在的数据异常、超标等问题进行处理。

2.全面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

  污染源的监控系统作为环境质量提升的重要构成,需要全面落实相关责任。严格按照统一规定开展设备维护,保证设备的有效运转。对于排污企业应要求其配套相关的设备,并于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形成系统化的工作模式。根据环保部门提出的监控企业自行监测管理办法中的规定,要求企业按时发布企业相关的污染物排放管理监测实时信息,对存在的故障停运、数据异常等问题及时向部门报告,按照明确的要求进行整改[3]

(五)强化在线监控的法律地位

环保部门在强化监管的过程中,要保证各地区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对当地的设备运行管控好。并将其作为重点,对违法排污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于交办的数据超出标准、存在异常等现象,进行及时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上报;落实当地的设备自动监控的分工机制,对人员进行科学分配,确保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当前的自动监控数据挖掘力度不足,日后应该从全面建设角度出发,实现数据整合,建立统一平台进行管理,构建大数据系统。

结论:综上所述,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是保证环保监管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面对当前国家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积极采取监管,提升污染源的在线管控,是提升环境质量的重要趋势。环保部门应积极推动在线监控系统发挥作用,提升监控的信息化水平,对相关的技术加以规范,制定标准而又健全的机制。结合系统监管法规制度探索管理的新模式,通过对设施进行建设、运维等多项工作,保障技术有效发挥作用,逐步开展大数据建设工作,为环境保护治理水平提供有力支持。

参考文献:

[1].关于印发丽水市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工作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J].丽水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12):41-42.

[2]杨红琼.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实践应用[J].河南科技,2020(20):156-158.

[3]陈凯.完善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系统的监管法规建设[J].前进论坛,2019(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