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博物馆藏吴大澂篆书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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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博物馆藏吴大澂篆书赏析

张蒙 臧莹 杜玥

新乡市博物馆

新乡市博物馆书画藏品丰富,其中有两幅晚清吴大澂篆书作品,一为《史游急就篇》篆文,内容为:“齐国给献素缯帛。飞龙鳯皇相追逐。河南洛阳人蕃息。与天相保无穷极。真定常山至高邑。乘而嘉宠升进立。史游急就篇文为又邨仁兄大人书 庚辰二月吴大澂。”下钤印两方:上为白文方印“吴大澂印”,下为白文方印“愙斋”。纸质,纵120cm,横46cm,保存完整,状态稳定,为国家珍贵文物中的二级文物。

一为屈原《九章》篆文,内容为:“嗟尔幼志,有(以)异兮。独立不迁,岂不可喜兮? 振之仁兄属 吴大澂。”下钤印两方:上为白文方印“吴大澂印”,下为白文方印“愙斋”。纸质,纵65cm,横31cm,保存完整,状态稳定,为国家珍贵文物中的二级文物。

  1. 吴大澂生平

吴大澂(1835—1902),生于清道光十五年(1835),卒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江苏吴县人。初名大淳,后为避同治皇帝“载淳”之名讳,改为“大澂”,字清卿,又字止敬,号恒轩、白云山樵、二田居士,后于光绪二年(1876)得愙鼎而号“愙斋”,是晚清时期的重臣,对晚清政治、军事有着深远的影响。除此之外,他还是著名的金石学家、收藏家、古文字学家,不仅搜集青铜、碑刻等古器物,还有大量玺印、玉器等。他学识渊博,著述颇丰,著有《愙斋集古录》、《说文古籀补》、《古玉图考》等论著。

吴氏一族在江苏吴县为书香门第,吴大澂兄弟三人,其兄为吴大根,弟吴大衡。吴大澂之子九岁夭折,过继兄长吴大根之孙吴湖帆承嗣。吴氏一家皆喜收藏,且吴大澂的外祖父韩崇,是当时的大收藏家,为吴大澂读书收藏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吴大澂年少时常借读外祖父家,耳濡目染,对金石碑版之物研究颇多,为他日后成为大收藏家、金石学家产生了重大影响。吴大澂一生收藏颇丰,且种类繁多,临终前他将藏品一分为二,留给两个幼女与嗣子吴湖帆,这为吴湖帆日后成为当代著名的书画家、收藏家奠定了基础。

吴大澂的仕途以甲午战争为分界线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仕途平坦,扶摇直上,进士及第后授编修,出为陕甘学政,诏给三品卿衔,授太仆寺卿,迁左副督御史,赴吉林,擢广东巡抚,授湖南巡抚,可谓春风得意。吴大澂身居高官显位,他的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都因此而赠官衔,女眷封一品太夫人。然而甲午战争爆发,吴大澂自请率湘军奔赴前线,战事失利,清廷对其进行责罚,诏其永不叙用。吴大澂的惨淡收场,就此终结。

吴大澂收藏之盛难以估量,涉及金石碑版、古玉器、古印章、古钱币、古拓片等。甲午战败,共需赔偿日本白银两亿两,吴大澂认为自己难辞其咎,便急电湖广总督张之洞,愿毁家纾难以其私藏抵与日本,请求减去赔款的二十分之一,即一千万两白银。由此可见吴大澂收藏之精之盛,以及他的拳拳爱国之心。

吴大澂在书法方面成就极高,诸体皆能,尤以篆书为佳,被誉为“书金文之鼻祖”,是清末时期最具有代表性的书家之一。他的篆书涉足商周文字,将大小篆融为一体,以小篆笔法写大篆,产生了积极影响。其篆书创作可分为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1852—1866年,十八岁至三十二岁之间,为继承传统时期。此时期吴大澂随陈奂习篆,主要学习传统的“玉箸篆”,即李斯和李阳冰的篆书,该时期的篆书作品有《浅碧》,以《说文解字》篆书为基础而结体,结构严谨,线条平匀,但是缺乏端庄严谨和强健之力。第二个时期是1867—1880年,三十三岁至四十六岁之间,为转益多师时期。此时期吴大澂博采众家之长,学习书坛盛行的邓石如、莫子偲、吴让之、杨沂孙等众多书家的篆书,并最终转化为自己的篆书风格。此时期篆书作品较多,如《节录徐鼎臣说文解字序》在笔意、结体和章法上仿邓石如,《安西颂》与莫友芝的《篆书屏》有相同的艺术追求,《树古》则是按照邓石如弟子吴让之的书法程式创作而成,《壮思》则以杨沂孙的篆书风格为基础。第三个时期是1881—1902年,四十七岁至六十八岁,为风格成熟时期。此时期吴大澂一直求新求变,不断突破自我,他很快走出了杨沂孙的篆书风格影响,变柔美为坚实,强化自己笔法力度。后来吴大澂多临习西周中晚期以后的青铜铭器和秦铜权,故篆文风格厚重整饬,圆润朴茂,有遒丽高古之态。吴大澂摹古、尊古、传古,最终突破,形成自己的篆书风格。

二、新乡市博物馆藏吴大澂篆书条轴赏析

吴大澂《史游急就篇》篆文,内容为《史游急就篇》,下署“史游急就篇文为又邨仁兄大人书 庚辰二月吴大澂”。“庚辰”为光绪六年,即1880年。据查“又邨仁兄”为邵灿(1803—1862年),字耀圃,号又邨,浙江余姚人,道光十二年(1832年)壬辰年进士及第,授翰林院编修,后出任漕运总督、浙江督办团练大臣,为晚清重臣。该篆书写于庚辰光绪六年(1880年),但是邵灿卒于1862年,或许该邵灿并非吴大澂所赠之“又邨仁兄”。该篆书写于1880年,正是吴大澂篆书创作的第二时期与第三时期分界线,开始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

吴大澂屈原《九章》篆文,内容为屈原《九章》中““嗟尔幼志,有(以)异兮。独立不迁,岂不可喜兮?”,下署“振之仁兄属 吴大澂”,未落干支年款。下钤印两方:上为白文方印“吴大澂印”,下为白文方印“愙斋”。据查“振之仁兄”应为潘铎(1793—1863)字木君,号振之,江苏江宁人,清朝大臣。道光十二年(1832年)壬辰年进士,选庶吉士,散馆改兵部主事,充军机章京,后出为湖北荆州知府,擢江西督粮道。历广东盐运使、四川按察使、山西布政使,署巡抚,官至云贵总督。吴大澂在光绪二年(1876)因得愙鼎而号“愙斋”,可知该《九章》篆书应写于1876年之后。但是潘铎卒于1863年,可知该潘铎亦非吴大澂所赠之“振之仁兄”。

这两幅吴大澂篆书作品为新乡市博物馆旧藏。新乡市在1949年至1952年期间曾是平原省的省会,当时平原省文管会四散全国搜集文物,大多未留下详细档案。平原省撤销后,文物于1952年底移交新乡市图书馆文物股,1958年8月入藏新乡市博物馆至今,具有珍贵的艺术价值和重要的历史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