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探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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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探析

张超 王涤 史健

济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摘要:伴随着我国交通运输事业发展脚步的加快,道路事业不断扩大同时也越来越复制,各种问题也日益突出。道路交通秩序的维护也对道路运政执法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但现阶段道路运政执法工作还存在很多的问题,如重结果、滥用执法手段,执法行为不规范、脱离应有程序的现象。本文认为要想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依赖于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执法程序,同时还要加强执法监督机制的建立。

关键词:道路运输;运政执法;交通运输

引言

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更是基层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关键切入点。实践中,还不同程度存在重复执法、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或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制约了行政执法作用充分发挥。加快构建“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迫切需要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体系,切实推动基层行政执法效能有效提升。

1当前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中暴露出的问题

1.1道路执法中的三大乱象

这里的三大乱象并非个例,在平日的道路交通中也是时常可见,具体表现为道路上关卡的设置不合理、乱罚款、乱收费现象。路面上胡乱设置关卡严重损坏了人们的日常通行状况,甚至无故增加了路面的交通拥挤程度。而乱罚款乱收费的问题更是加剧了道路乱象的频频发生,不少投机分子为避免高额的罚款费用,采取极端的方式挑选行驶路线,比如某些禁止货车通行的道路,由此极有可能破坏路面设施。三大乱象显然已经对道路交通的秩序稳定以及公路设施的建设维持造成了恶劣影响。

1.2相关的交通运输法制建设仍然不够完善

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建设是能够促使交通运输行业快速发展的基础部分,也是现代行政管理部门对交通运输实现有效地管理的参考依据。但是,目前我国在关于公共交通以及出租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仍然不够完善,导致地方政府在执法时难以将法律法规作为基础的理论及依据,难以对交通运输方面的问题进行有效的执法,导致交通运输行政管理受到限制。与此同时,各地的交通运输市场的管理原则存在一定的差异性,难以实现统一化的监督以及管理。

1.3道路运政执法人员冗多、综合素质不高

道路运政执法人员是交通运输执法的一线人员,也是整个道路运输行政管理系统的基石。目前各地运政执法人员普遍过度超编,数量增长过快,但是工作岗位又没有随之增加,有时候是多个执法人员针对一个违法行为人,这不仅严重影响了执法效率,还给相对人带来了额外的不必要的负担,对他们是极为不利的。另外,我国大多数运政执法人员学历水平相对较低,有的甚至是通过不正当途径参加编制的,因而在执法过程中,往往会有忽略程序规定、违法取证、胡乱执法等不规范执法行为,只处罚不教育现象严重。

1.4道路执法工作者执法行为的不规范

上述提到的三大乱象,追本溯源,自然与执法工作者自身执行行为的不合理不规范有莫大关系。执法人员若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认识不够严谨彻底,无法正确坚守贯彻规章制度,必然促使乱象变得愈发不可控制。可以预见若执法遵循的应用程序和完成程度不当,必然引起大众对法律法规的不重视,自然而然降低了法律法规本该具有的权威性质,直接促发乱象再度发生。

2有效提高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几点建议

2.1重视对于职业制度的规范以及落实

要求对交通运输市场中的从业人员实行从业资格考试制度,并对其进行完善。在这个过程中,体现出公平、公开、竞争的原则,通过公开性的考试以及考核的程序,来审核具体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的资格。考核制度采取逐级升级的方式来形成阶梯性的体系,建立更加完善的计算机联考平台,通过计算机联考方式完善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的资格。除此之外,要对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培训,对其进行资格认证管理,创新培训方式,从而能够有效地提高培训的效率以及质量,保证培训落实的有效性,使交通运输行业的从业人员在其具体的工作过程当中端正态度,具有专业的责任意识,细化相对应的标准以及流程,培养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团结合作、积极向上、乐观开拓的团队精神,保证交通运输管理工作的顺利执行。

2.2完善道路运政执法监督机制

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是建设法治中国的目标之一,行政执法监督,对于防止行政执法权的滥用和腐败有重要作用。强化道路运政执法监督,有必要强化运输管理机构内部监督制度。首先,要充分发挥各级监督部门的作用,对运政执法人员进行纪律监督和约束,与此同时要加强重大案件备案制度和违法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其次,各级运管机构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运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执法水平,坚持公正文明执法。最后,道路运政执法监督离不开群众和社会舆论的外部监督。建设阳光政府,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是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在运政执法中,也要体现这一行政目标,放松政府对群众和媒体介入的约束,让人民群众通过合法渠道发表言论监督执法,虽然这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任务,但仍需极力去完善这样一个平台,让人们切实地感到自己主人翁的地位的巩固。

2.3打造一线执法队伍,践行好“综合行政执法”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严格执法,重点是解决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北安市把执法队伍建设作为有效抓手,切实推动执法效能提升。2019年,聚焦解决多头执法、无人执法、选择性执法和以罚代管等问题,着力探索行政执法队伍改革,将设有多支执法队伍的市场监督、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广电和旅游局5部门执法力量有效整合、合理配置,实现“一个部门一支队伍”;同时,借助通北镇经济发达镇改革试点契机,推动权力下放、执法力量集中下沉,探索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实现力量整合、资源共享、效能叠加。实践证明,“一支队伍管执法”新机制整合派驻部门的基层执法力量,通过“部门集合、力量集聚、数据集中、管理集成”,让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推动基层治理减负增效。通过执法队伍改革,构建了全闭环行政执法体系,执法效能整体优化,执法权威性、公信力明显提升。

2.4规范道路运政执法程序

西方有法谚曰“程序决定着公正”,长久以来的实践确实反映了它的正确性。在法律世界中,程序法和实体法同等重要,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处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背景下的我们,不能一如既往的“重实体,轻程序”、一条道走到黑。近年来出现的“钓鱼式执法”、“跨省拘捕”可以说都是运政执法主体违反程序法,或者是滥用自由裁量权的突出表现。当然还有调查取证、文书制作和送达中的一些问题,都是无视行政程序法的行为。法律在赋予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行政执法权的同时,也规定了他们履行职权或职责所应当遵循的法定程序,比如执法的方法、步骤等。程序法是实体法实现的保障,有法必依,执法必严都需要程序法作为后盾。

结语

总体来说,在现代交通运输行政管理的过程当中仍然具有复杂的问题,对此要求能够结合实际情况建立更加完善的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体系,制定相对应的行政管理原则,重视国家的体制建设,建立更加专业化的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队伍,促进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体系的有效落实,从而提高我国交通运输行政管理整体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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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牛婷婷.道路运输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才智·人资社科.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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