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福利企业统计制度加强福利企业统计管理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7-04-14
/ 1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论任何投资主体,只要一个企业安置四残(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语言残疾和肢体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一定比例的企业,被称为福利企业。由于这些企业促进了残疾人就业,因而也享受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天津现有福利企业六、七百家。由于这类企业大多属于劳动密集型,因此生产规模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