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型社会视角下的物权客体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7-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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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物权客体理论在指导思想、物的特征表现、价值属性和使用方式等方面与节约型社会理念存在诸多矛盾。节约型社会视角下的物权客体制度需要以经济学的“效用主义”为指导,通过非市场评价法将物的生态价值货币化,从而建立一个以一般法和特别法相结合的法律规定为主体、以法律解释为补充的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