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文物保护与利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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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 谈文物保护与利用

张玉梅

湖北省来凤县文物管理局



文物保护与利用是继承文化遗产、发展文化事业的重要内容,在党和国家提倡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的形势下,我国文物保护与利用取得很大成绩,但与新时期形势发展需要相比,还存在不少问题,认真分析这些问题,探讨新途径和措施对策,加强文物保护与利用,让祖国文化遗产在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中发挥更好的作用,是新时期文物工作者新的课题。

  1. 我国文物保护和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和国家的重视下,我国文物保护与利用工作取得很好的成果,各地都加强了文物的保护和利用,作为国家瑰宝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发挥新作用,但是,与我国大力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的新形势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问题,表现在几个方面:

(一)有的地方文物保护意识差,有的地方领导部门对文物保护不重视,文物保护没有能够被纳入建设规划,有的地方领导违反国家文物保护法,没有文物保护意识,旧城改造中对当地文物随意拆除,他们不顾文物部门的干预,一意孤行,例如贵州省的历史文化名城遵义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遵义会议会址的街区古建筑,在旧城改造中被大面积拆除,环境风貌也遭到了严重破坏。再如四川省内江市明清以来著名的石刻书法群和文物古迹鹭澜洞崖墓群,因为施工单位野蛮施工而遭到严重破坏。还有如居住在举世闻名的万里长城附近的民众,有人竟然明目张胆把长城的砖头搬回家彻墙;还有不少地方频频发生古墓被盗以及文物走私等犯罪行为,这些漠视文物法规的现象,对文物资源破坏十分严重。

(二)文物保护经费紧张专业人才匮乏,文物的保护和利用需要一定的经费,文物普查、征集和展览、科研都需要经费,开发和保护也要经费,但目前各地文物管理经费少,难以开展文物开发、保护和利用的各项工作,同时,文物管理专业人才匮乏,队伍人员少、素质低,特别是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出现断层现象。文物管理需要历史、考古、文物鉴定与管理相关知识人才,但是基层文物部门工作常常招聘不到需要的人才,有的地方因为人员编制和经费制约,有的人员调不进来,现有队伍中人员中,接受专业培训锻炼少,技术人才青黄不接,造成文物管理部门力量薄弱。消弱了文物管理工作力量。

(三)文物开发、利用与保护发展不协调。有的地方领导思想上重经济建设、轻文物保护,在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两者出现矛盾时,偏重经济建设,忽视文物保护,文物开发利用得不到重视,文物得不到合理开发利用,有的地方捧着“金饭碗”却没有饭吃,没有形成对文物的开发利用意识,没有将文物开发利用与保护作为一种文物产业来发展,而在另一方面,有些地方则正好相反,有些具有文物资源丰富的旅游胜地,则是因过度开发利用而破坏了文物。《生活时报》就曾经报道,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故宫金銮殿,虽然旁边有明显的警示牌,可是依然阻止不了游人在这里刻满数不清的“到此一游”或“题名”。这种情况全国各地文物风景区经常发生,践踏毁损了文物风貌,造成文物资源的破坏,严重影响了文物保护。

二、文物保护和利用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1. 一些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文物保护与利用工作没有充分重视。对文物工作不了解,认识不足,有的把文物部门当成是财政的包袱,在人员经费、编制各方面都压缩减少,没有很好处理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利用的关系,急功近利,在发展经济建设时没有合理布局,忽视了对文物保护。

(二)文物管理部门待遇偏低,成了冷门专业。对大专院校毕业的专业人才没有吸引力,分配在职的也纷纷跳槽转行,加上文物遗迹地处偏僻,工作辛苦,难以招揽和留住人才,造成专业人才缺乏。后继无人。

(三)文物部门向社会群众主动宣传不够,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文物管理工作支持配合不够,使文物利用与保护增加了难度,管理体制滞后,目前,我国的文物仍然是传统管理体制,不能很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亟待深化改革和创新完善。

(四)对破坏文物打击力度不够,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没有形成合力。有关部门相互协调配合不够,法律法规执行不力,文物犯罪往往形成集团化,对文物法犯罪需要不断加强打击力度。

三、加强文物保护和利用的途径和对策

(一)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宣传文物利用与保护的作用与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民众重视文物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的意识,使各地各部门增强历史责任感,提高认识,更好地自觉配合支持文物部门对文物的开发利用保护工作。

(二)从资金和人才方面建立文物工作保障机制。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地方财政要将文物事业经费纳入预算,保证文物事业经费,同时可以通过公益捐款,设立文物保护基金等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做好文物经费保障,在文物专业队伍建设方面,充实和培养专业人才,采取定向委培等形式,加强对现有人员培训,提高专业理论水平。(三)加强文物违法犯罪打击力度。文物部门要及时配合公安、工商、海关、文物等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形成合力,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盗卖文物的严重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各地的文物保护。

(四)正确处理好经济建设与文物的开发利用、保护工作的相互关系。地方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坚持做到两者兼顾,做到既不能在建设中破坏文物,也不能形成文物过度开发,要把文物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和当地经济建设发展结合起来,协调发展,形成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