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主观评价综合评分方法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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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主观评价综合评分方法研究

梅敬斗 徐星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 保定 071000


摘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汽车的需求量逐年增多。消费者对于汽车产品的要求和期望越来越高,更加注重于舒适性、功能性、操控性等方面的表现。不管是主机厂还是媒体,通常的评价方法可分为客观评价和主观评价。客观评价是指由专业的实验评价人员,通过各种实验仪器,在特定的汽车试验场地或专用路面对汽车进行各种测试,以数据的形式表达评价结果。主观评价可以简要概括为,通过人对汽车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的感官(视觉、听觉、嗅觉、触觉等)获取有效信息,然后作出评判。本文就汽车主观评价综合评分方法展开探讨。

关键词:汽车;质量控制;主观评价

引言

目前国内车企、科研院校对于主观评价指标权重的研究,基本都集中于车辆各项性能之间指标重要程度的差异,一般是运用层次分析法解决评价指标权重计算的问题,例如汽车主观评价试验项目权重计算方法研究、基于模糊层次分析法的汽车操纵稳定性主观评价指标权重确定方法等。但是对于新车型开发时主观评价指标分数的权重研究较少,为此,通过大量实车主观评价验证,结合主观评价数据、车辆性能指标特点及相关车型的开发成本,总结出乘用车新车型开发时主观评价分数权重的设定分值,为车企在新车型开发时关于主观评价分数的设定提供参考方法。

1汽车主观评价的概念

汽车主观评价,是以人的主观判断力为基础,通过合理的组织形式,由专业的评价人员按照一定的主观评价规范,对车辆进行观察,使用&操作感受,在典型路况上试乘试驾,站在顾客、用户的立场,以专业评价人员的水准进行评价。对评价项目进行评分(10分制),给出结论。针对评价结果,通过用户语言到工程语言的转换,在工程&技术层面分解问题,引导质量改进,提升产品的质量水平。在整车开发控制流程中可以起到提升整车研发质量,缩短开发周期及节约成本的重要作用。

2主观评价作用

主观评价是对车辆的驾乘感受进行综合评价,主观评价方法是目前能够全面有效评价车辆复杂行驶过程的方法。在产品规划阶段和概念开发阶段,首先需要对新车型和对标车进行主观评价,将车辆各项性能指标的主观评价分数确定下来,作为新车型前期的技术开发条件,之后将主观评价分数转化为可量化的客观测试数据,用于指导车型的技术开发和项目节点验收工作,在设计开发阶段,主观评价适用于油泥模型评审、数模评审、底盘性能评审等,在试制试验阶段,主观评价用于新车型综合问题系统验证,主客观数据对比等,在试生产和量产阶段,主观评价用于新车型商品性验收、一致性验证及售后市场问题解析等工作。

3主观评价节点的设立

主观评价的开展节点应尽量前移,针对产品的重要模块开发设定相应验收标准,如造型、人机操作便利性、整车驾乘舒适性、操作稳定性、动力性&驾驶性等。以便规避不必要的设计变更,缩减开发周期和成本。(1)产品立项&预研阶段:通过竞品车型的对标评价,参照产品定义,导入基础车型历史问题,设定新品车型各节点阶段性目标以及商品化验收目标,涵盖性能(动力性&驾驶性、乘坐舒适性、操控、制动、NVH等),功能(电器、异响、人机&操作便利性等),外观(造型、匹配等),分解至研发各专业部门。通过对基础车型技术水平分析、历史问题的导入,结合新产品车型的开发范围,评估并制定目标达成路径。(2)数据&模型阶段:通过对整车内外饰效果图、CAS、油泥&铣削模型的评价,评估产品在人机&操作便利性,感官质量方面(造型、材质、色彩、纹理、匹配等)的表现。评价问题在数据冻结前完成决策、整改。(3)实车阶段:在各开发节点开展专项&整车验收评价,评估阶段性目标达成情况。如针对驾驶性&动力性的验收评价(燃油车ECU、TCU,新能源车VCU等调校),应在基础性标定完成后即刻开展。结合整车的季节性试验完成验收评价。(4)试生产阶段,抽取一定数量的车辆,公司内部抽取各层级人员(用户层、专业层、领导层)开展一定里程(≥3000km/单车)的试驾活动。其意义在于扩大主观评价范围、评价周期,评价样本,模拟真实用户的驾车工况、兼顾部分耐久/可靠性范畴,收集并评估风险问题,引导改进。同时,搭载公司内部开展的可靠性路试,对不同试验里程的车辆进行一定频次的专项评价。一方面可以提升路试结果的准确性;另一方面也可实时监控车辆的性能衰减,为产品改进提供依据。(5)商品车阶段:产品量产前对满足商品化状态的整车开展终验收,考量目标达成情况,向公司管理层汇报产品状态,评估风险,提供商品化生产启动决策依据。(6)量产阶段:筛选出用户易感知、抱怨的性能问题(如怠速/行驶时,车内外的噪声、振动、异响等),基于性能开发目标及商品化阶段的实车表现,设定监控目标。按一定比例/频次,随机抽取量产车辆,以客观测量、主观评价的方式,监控产品性能一致性水平,弥补在线检验、整车AUDIT审核等常规质量手段监控的不足。

4“聚类法”的主观评价评分

各车型根据主观评价项目评分值的“相关关系”重新排序,考虑了不同车型的评分均衡和“目标逼近”的问题,但其只能给出排序结果,无法像“平均值法”一样给出综合评价的量化分值,这给我们实际运用造成了困难。为了方便评价,形成并优化评分数据库,在综合评分中体现不同车型跟目标车型的“差异性”,我们需要寻找途径去拟合模糊聚类分析给出的新排序的这种“非线性关系”,并以此给出更多车型的主观评价综合评价值。

结语

主观评价可以做为拉动汽车产品质量持续提升的重要手段,其工作贯穿产品的全生命周期,通过在实际工作中对不同车型进行主观评价评分,可获取相关车型的总体性能评价,进而在后期提升产品质量,并为车型后续换代研发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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