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模式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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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模式研究

裴建凯 范丽红 何薇

江苏理工学院 江苏常州 213100

摘要:传统融资模式在改革开放的四十年间,随着市场主体和市场经济行为产生了巨大的变化,传统融资模式难以进行跨行业和跨区域的融资支持,同时由于信息的不对称,金融机构和融资企业之间存在着信息鸿沟,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说,不能及时有效的取得资金支持,无法进一步扩大生产,同时金融机构的资源无法得到有效的配置,供应链融资是从供应链角度对中小型企业进行综合评估和授信,并对企业进行风险管理。本文从供应链融资角度出发,研究中小型企业如何取得资金支持,并探索中小型企业在供应链上的地位与作用,对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前景提出建议。

关键词:供应链融资;融资模式;中小企业融资;风险管理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

1.企业自身还存在许多不足导致融资困难,一就是由于传统科技型中小企业往往都具有投入高、耗能低等特点,产业内部的竞争也仅仅局限于打算拼成本、价格、利润这些落后的市场竞争优势上,并且科技型中小企业大部分都是从其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的发展阶段转化而来,大部分都是处于企业内部发展的幼童时期,进入市场的路径和时间通常不长,市场认可度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一直处于劣势。在新冠疫情中,竞争力不足、经营前景不乐观等一系列的问题也暴露无遗,给江苏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造成了不小的影响和冲击,极不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而在当前市场发展大环境下,为了进一步增强自身的竞争能力,许多中小企业被迫开始要求进行转型和升级,资金需求更加旺盛,融资这一矛盾也就越来越突出。二就是信用体系建设落后,信用水平较低。财务管理工作是中小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而且管理体系落后也成为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出现融资困难的主要原因。科技型中小企业对于新产品开发往往非常重视,却完全忽略了财务体系和制度的健全,内部控制机构设置的合理性不足,权责明确不够清晰,导致公司的财务报表不能真实有针对性地展现和反映出整个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合理性不够,权责明确不够清晰,导致财务报表无法真实对的显示出公司的实际运营状况。另外企业对于员工的管理随意性大,家族式员工管理的现象严重,缺乏对员工的合理调动机制,势必导致企业造成员工用工困难,成本高等现象,银行一般也都会将企业员工的情况作为其贷款风险评定的一个依据,这样的情况增大了企业融资的难度。三是创办时间短,有效积累能力欠缺。江苏省所有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办的时间均比较短,企业的有效经营积累比较少。近九成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平均成立的时间在10年以下,10年以上平均成立时间的占11.34%。自身的积累有限,也只是累积留存下来的固定资产才能被用做担保进行抵、质押,大部分的企业仅仅是股东所拥有的私人财产、机械设备及其他交通工具才能被用作担保进行抵、质押,然而这些类型的质押物的数额往往是有限,当企业开始大规模融资时,担保措施不足问题便会变得更加清晰。

2.融资渠道单一,且融资成本较高。

在内部融资管理渠道模式方面,有关机构数据显示,我国的一种新兴科技型中小企业内部融资渠道模式,是通过公司内源资金融资,也就是投资公司内部可以融通的大量资金,它主要来源是由投资公司内部留存资金收益和资产折旧等多种资金,中小企业不断将自身的资产积累资金储蓄(主要用途是用于包括暂时留存的短期盈利、折旧和长期定额资产负债)等内源资产转化成其他外源资产进行资金投资的一种资金融资管理过程,内源性的资金融资往往仅仅仅是只能用来满足目前大多处于企业初创期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而如果只是寻求我国商业金融银行的资金融资,科技型中小企业则相较于大中型的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服务经营风险相对较高,抗经营风险的适应能力也相对较来说大而商业金融银行贷款的办理手续复杂,另外近四成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普遍认为商业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歧视违约现象严重,认为其所带来的风险和其获得的利润之间并非是一致的,因而导致了"亲大远小"的情况。虽然近几年内,商业银行为了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做出了许多改变和突破性的贡献,开发了许多专门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产品。例如特色贷款的品种:善融贷、助保贷、供给性贷,贷款的方式:抵押贷款、担保贷款、信用贷款等,种类也比较多。但就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分析来看,这些信贷项目的获利率并不高,难以顺利适应当地中小企业。整个银行业总体而言,现有的科技型金融服务适用性差,无法真正从根本上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

3.银行内部信用评价体系不完善

科技型中小企业往往具有短、小、急、频等融资的特点,大部分商业投资银行为了有效地控制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往往都会设立一套规范化的准入和放款程序,审批材料的搜集、递交等程序繁琐,环节重重,审贷期和放款时间比较长,这些都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的优势和特点不相符,无法充分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对融资的需求。虽然目前已经接近九成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已经表达了愿意从商业银行申请贷款,但他们也明确地表示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的额度和门槛很高,只能望而却步。首先是银行目前还缺少适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标准,目前商业银行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标准、政策引导、审批工作流程、考核方式和办法都与大中型企业基本保持一致,这些对考核的评价并没有太大利于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要求太高。其次,银行为了有效地控制融资的风险,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条件规定比较严格,许多中小企业因无法达到这些条件而经常出现融资困境,较高的贷款门槛将许多科技型中小企业拒之门外。

4.政府的扶持措施落实不到位,政策执行效果较差

科技型中小企业往往具有融资人才数量密集的优势和特点,在中小企业初创期间,在其技术研发和日常管理等方面需要投入人员进行长期而非间断的大量投入,但是近年来,由于国家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问题,我们已经出台了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的一系列相关政策,无论在财政资金、信用担保或者是服务制度程度上的支撑,各地政府也陆续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来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但这些优惠政策执行的效果却不容易取得乐观。对于这类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和资金扶持主要分为两种途径,一种是由国务院直接审批设立的科技型产业创造性投融资基金,另外一种则主要是向国家开发银行这种属于政策性的银行,提供贷款和资金扶持。另外一种是向国家发展银行的这种政策性银行,提供的贷款支持。技术创新基金所需要提供的资金额度一般都不会超过一百万元,虽然这种额度对于大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都是十分杯水车薪的,然而还是有许多科技型中小企业根本就享受得不到这些优惠政策给他们带来的好处,审核极其严格,申请程序繁琐,时间上等待漫长,实际的情况也就是地方政府的扶持尚未到位,政策执行的效果较差。

二.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相应对策

1.建立规范的中小型企业监督管理制度,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贷款心存顾虑的原因之一便是中小型企业的财务管理能力低,增大了中小型银行的贷款风险。因此科技型中小企业必须进一步完善和提高自己的财务管理水平,达到与银行信息对称,逐步提高这些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综合素质,这样才能有效地帮助解决这些中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对外融资遭遇困境的根本问题。首先,企业内部需要尽快建立一套规范的企业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形成一个内部分工明确、互相紧密协作、彼此相互监督的内部会计约束管理制度。其次,要加快建立一套更加完善的金融信息公开披露监督管理机制,缓解商业银行和中小企业之间普遍存在的金融信息不对称管理问题,使得商业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信息能够在政府审批企业贷款时有据有实可查,降低了企业贷款的审批成本,增强了属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中国整体市场融资力和吸引力。科技型中小企业首先应该切实爱惜自己的商誉和信用记录,无论是商品交易记录还是银行偿付贷款记录,都应该严格遵守。信用制度的逐步完善已经是一个大趋势,银行也将会更多地通过信用记录去判断一个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用水平,对于其贷款与否起着重要而决定性的作用。所以科技型中小企业必须提高自身资料信息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从而大大增加了金融机构向银行贷款的概率和可能性。从而増加金融机构贷款的可能性。

2.银行等金融机构应该在其供应链内融资模式中充分地发挥其主导作用,在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同时,更应该充分地发挥其财务顾问或者管理咨询等増值服务,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产品特征、发展动态及产业链地位等影响因素,提出一套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发展需求的融资模式建议,还希望通过整合融资资源为企业提出适宜企业发展需要商户财务管理的建议,最终能够做到商户与银行之间的双赢。建立一个完善的企业资产管理数据库,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广泛地收集科技型中小企业经营特征和个人信用数据,为授信做好资料支撑。研究开发并构建一套适合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估系统,以我国现有的评级方法为基础,结合企业信息数据库的相关资源,为其进行风险的判断作出决策的依据。银行应该有明确的信用评估机制及适合于科技类中小企业贷款组合产品。

3.政府可采取的措施,政府应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给予更多的税收优惠,为建设全面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动力。在我国供应链的发展初期,科技型中中小企业还非常脆弱,供应链内的配套基础和设施的建设也还不够完善,企业之间的协调和联系也相对匮乏,供应链的社会经济效果尚未充分发挥。地方政府有权可以对于企业在供应链上的发展提供一个便利条件,给予一些优惠政策以进行刺激。政府可以通过整合建立不同具有知识产权层级的其他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银行信息资源共享金融服务平台,对这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银行相关金融信息服务资源可以进行公开和开放共享,比如提供包括国家税务,社保,司法,质检,公安和民营主体工商企业信息等,加强科技型银行数据库的整合建立,有效地促进了商业银行和其他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银行相关业务信息资源交流和业务对接。我国政府需要出台一套相关法律法规来保护科技类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以此来引导市场公正,不断地引导信贷资金流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比如推动民营资本走出银行制度,降低商业银行机构设立的门槛,加速利率市场化进程,扩大商业银行的竞争范围。再者,建立和健全完善的资本市场,降低了敲资门槛,解决这些高新技术型中小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的困难,进一步发挥其直接融资方式的能力,更加重要地引导那些具有高新技术性质的中小企业参与到资本市场,提升其在资本市场上服务于经济和社会的能力

作者简介:

裴建凯(1999-),男,汉族,江苏泗阳人,江苏理工学院本科在读,会计学方向。

基金项目:

省级大学生创业创新创业项目训练项目“ 科技型小微企业供应链融资模式研究”(90100021934-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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