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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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存在的问题

赵晓玲 王利康

河南省浚县妇幼保健院 河南省浚县 456250

摘  要:近年来我国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发展迅速,2018年实施的“4+7”带量采购试点是我国医疗制度深化改革的重要体现,也是我国医疗改革历史上一个重要里程碑。长期以来,我国药品采购方式受制度和管理体制等因素的制约存在诸多问题。本文通过查阅文献资料研究药品的集中采购制度现状,分析我国药品集中采购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达到促使我国药品流通更加规范化,协助医药企业制定长远战略目标和增加医药公司的销售的目的,为健全医疗改革体系、优惠百姓、提高医疗质量提供借鉴。

关键词:药品;集中采购;招标采购

  1. 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的意义

(一)降低药品价格,减轻患者负担

随着医疗成本增加、医保筹资增速放缓和人口老龄化这三重因素作用的叠加,医保基金赤字危机已迫在眉睫,而慢性病导致的医疗负支出占总支出的70%。政策涉及中选药品大部分为慢病用药。药品带量采购使得药品数量和标价更加透明,从根本上杜绝了医疗机构收入的“灰色空间”,使得药品价格没有泡沫利润,防止价格虚高现象的出现,将药品的价值发挥到最大程度。

(二)优化流通环境,促进评标规范

带量采购这种方式对于数量有着明确的要求,买卖双方可以针对交易细节开展谈判。与不存在带量方式的采购作比较,带量采购的优势在于有明确的承诺和前景,有利于供给方安排时间、费用及产量等,从供给方解决成本问题,进而得到优惠的价格,同时也能规避存在于购销过程中的隐晦地带。带量采购也表现出该批量供应商的具有稳定性,确保采购结果落实。

(三)推动专业分工,利于人才培养

部分医院设置有专门的药品采购部门,因此采购业务的决策与流程原则会达到统一。采购职责的统一,能够减轻人员负担;年轻职工人员更易培养;整体机制结构更鲜明,更专业,集中采购更能凸显谈判力量,能谈取更优惠价格与取得更全面的保障服务。使采购作业成本降低,成效卓著。创造共同物料的规则标准,简易类别,融会贯通,优化检查流程。可以统筹规划供需数量,避免各取所需,购买量过剩,各部门的剩余物资,相互之间还可以更便利的相互转用。

  1. 4+7带量采购发展现状及问题

(一)药品使用受限

通过“4+7”药品带量采购方式中标的企业会占据药品的市场份额形成市场分割和垄断,导致医疗机构药品种类单一,对于不同层次的医院需求难以满足。然而为防止出现医生使用“大处方”现象发生,《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中规定将中选药品与医疗单位绩效考核相结合,若医疗机构未在采购周期内完成中选药品的采购量,将会扣减一定的医保费用额度,若医生所开处方中对中选药品使用数量下降,将会被约谈。

(二)药品质量参差不齐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对于投标企业而言,药品报价越低,中标可能性越高。企业为了抢占有市场份额,会将药品的报价压低,从购买力来看能减轻患者经济负担,但企业为了中标甚至会出现报价低于药品成本的现象,此情况下一般企业会有两种做法:一是不生产药品,中死标;二是降低药品生产成本,以次充好。不管那种情况对于医疗机构来说都会产生不利影响,企业无法为药品的质量和供给提供保障。

(三)支付标准不一,资金回拢不畅

带量采购的招采合一、量价挂钩的原则,促使投标企业降低药品价格,这样虽从源头解决了“看病贵”的问题,但是企业的利益会受到损失。如果在“4+7”药品带量采购的背景下,支付手段不严谨,硬把非中标药品按接近中标药品的价格进行支付,增加了医疗保障的压力,影响医保基金稳定。集中招标采购院方收付款确认时间过长,更有医院存在拖欠药款的现象。在药品盈利利润过低的情况下,若尾款资金回拢不畅会直接导致中小药企面临资金流短缺、财务负债过大等实际生产和生存问题。

  1. 对策及建议

(一)放宽市场,合理用药

当市场无法自我调节出现市场混乱时,“看不见的手”会对市场进行调节和干预。4+7带量采购这项医疗改革并未使得药品市场出现失灵状态,然而政府对于市场干预过多。作为政策的主体,应充分遵循市场规律,明确定位,加速职能转变,发挥引导和宏观调控的作用。弱化政府招标参与度,加强监管力度,加速完善相关法律,设立相应的奖惩机制和监管部门,进而更好地推进医改政策的实施。

(二)合理评估成本,加强质量监管

构建合理的药品成本评估机制,在充分做好市场调研的前提下,通过专家或相关监测机构搭建药品成本及利润研究平台,探索药物经济学、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医用耗材实质等同性评价等科学的医药质量评价工具在医药采购中的应用,推动形成“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采购格局。设置药品中标最低价格,既保障了药品不会出现质量和供应问题,也保障了企业的盈利。防止中死标和唯低价的现象发生。

(三)完善支付标准,保证资金运转

在此次带量采购改革中,各地各层级的医保局扮演着重要角色,医保局需根据带量采购的发展情况对自身的功能和职责进行调整。

医保局可利用计量经济学等相关专业计量工具,对医疗机构的中标药物数量及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引导医院根据自身的财务和实际用药情况制定相应的采购决策。加强对药品款项预算、支付与结算的监督,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医保预付比例以保障医疗机构及时支付尾款,减轻医院与药企压力。加强医药产品公共采购市场的内部监管,若发现拖延货款、商业贿赂、虚开发票、挂靠经营等不良行为,应及时进行处理并作出相应的处罚。

四、参考文献

[1]杨晓娜.药品集中采购模式国际比较及借鉴[J].合作经济与科技,2020(16):75-77.

[2]陈志洪,张洲驰.带量采购下中国药品市场变局——以降血脂药为例[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9(12):19-2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