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成效显著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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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等十三家单位在重庆市2006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上联合表彰了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其中16个基层检察院榜上有名,黔江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大渡口区检察院、沙坪坝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江北区检察院公诉科、渝北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大足县检察院、奉节县检察院、彭水县检察院获得2005年重庆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涪陵、南岸、北碚、巴南、合川、潼南、丰都、巫山等8个检察院获得2005年重庆市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