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行政垄断及其政府规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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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垄断是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凭借手中掌握的行政权力,滥施行政行为,扶持或培植一定范围的经营者,实现对相关产业的垄断,达到限制竞争目的的行为。它是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渐进转型的产物,是行政权力不当干预市场竞争的结果。在理论上,行政垄断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行政垄断是指政府和政府部门运用行政权力所做的限制竞争的行为,包括国家垄断、国家特许的垄断等合法的行政垄断。狭义的行政垄断是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包括享有行政权的组织)违法行政、限制竞争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