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纪委做好纪律审查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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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纪委做好纪律审查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李辉

河南能源义煤公司纪委 河南三门峡 472300

摘要:做好纪律审查工作有利于堵塞管理漏洞,提高企业综合监督管理水平。纪律审查和日常监督检查或明察暗访相比,其发现的问题更准确、更尖锐,可以帮助企业在管理薄弱环节对症下药、对症施治。通过对违规违纪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下发整改建议书等方式,坚持对症点穴,对负有领导和监管责任的单位,提出防范“病变”的建议,可以督促案发单位透彻分析成因,提出客观合理、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更好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预防管理,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进一步提高监督管理水平。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委;纪律审查工作;实践与思考

引言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有企业在发展中虽然面临着较多的机遇,发展速度越来越快,但是同时也存在着较多的问题和影响因素,尤其是对于可能危及国有企业稳定运行的各个因素,更是需要严格把关。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当前比较关键的一项任务,在国有企业中同样也需要加大关注度,国企纪委工作人员应该切实履行自身监督职责,针对国有企业中存在的不良问题进行有效监督管控,针对违纪违规行为予以有效处置,确保国有企业能够健康可持续发展。

1企业纪律审查工作现状

纪律审查是纪检监察部门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是惩治和预防腐败最有效、最直接、最重要的手段,始终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处于关键位置。作为国有企业纪委,严格挺纪在前,切实加强和改进纪律审查工作,既是全面履行纪检监察机关主责主业的生动实践,更是营造企业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的必然要求。近年来,企业纪委通过建立纪律审查工作领导机制,积极拓展排查问题线索来源、规范纪律审查工作流程等方式,指导督促集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深化执纪审查过程中,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不断提升纪律审查工作质量,实现了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部分基层纪委审查调查和综合监督职能界限不清,纪律审查专业人员缺乏;个别纪检监察干部主责主业意识不强,斗争精神缺乏;纪检监察干部综合运用党纪党规的能力不足,纪律审查工作中缺乏收集证据、审查谈话、文书撰写的技能等等。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纪律审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不利于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当前国有企业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形势

近年来,在上级纪委监委的正确领导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聚焦政治建设,紧盯风险薄弱环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扎实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但国有企业密集的资金流动、频繁的项目往来,使国有企业有着更多的廉洁风险,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国有企业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根据公开信息,2012年11月至2016年3月,厅局级以上被查处的国企高管人员数量170名,超过了十八大之前十年的总和。国有企业腐败案件呈现出涉案数量多、涉案金额大、涉及行业广、涉及面宽、触及问题深、影响国计民生等特点。如中粮集团窝案查获百余硕鼠;铁道部窝案非法经营数额1788亿余元,占2010年全国铁路投资总额的四分之一。国有企业腐败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同时,也损害了国企的声誉,破坏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侵蚀和动摇国民经济的坚强柱石,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生态。因此,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既是当前国有企业政治经济发展形势的内在要求,更是深化国家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

3纪律审查工作的主要内容

3.1重点整治基层“微腐败”问题

结合国有企业近年来纪律审查工作情况,“微腐败”问题仍是整治的重点,主要表现为:问题线索来源集中,大多在基层单位,占问题线索总量的80%左右;涉案人员级别低,除基层厂(矿)中层管理人员外,更多的是班组长、库管员、出纳员、采购员等重点岗位人员;涉案内容相对隐蔽,主要是虚报冒领、私设“小金库”、吃拿卡要等问题。违纪情节较轻,主要是违反廉洁纪律,在“四种形态”运用上主要体现为第一、二种形态。

3.2集中整治经营管理违规问题

国有企业下属一些子公司在经营管理工作中缺乏法律风险防控意识,一些党员干部带病提拔,所在的经营单位违规赊销,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经营风险和经济损失。从近几年已立案办结的情况来看,违规违纪情节恶劣,主要是违反工作纪律,在“四种形态”运用上体现为第三、四种形态。同时,在企业产品营销、物流、资金统管业务中,纪律审查工作的力度不足,仍然是当前及今后工作的重点。

3.3全面整治党员领导干部作风问题

近些年,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党员干部党纪国法意识不断增强,但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律己不严、作风漂浮、缺乏担当以及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如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落实不到位,生活作风奢靡,有的党员干部直接违反党规党纪,给自身和所在单位造成不良的影响。从查办的几起违反作风问题的案件看,主要是违反生活纪律,在“四种形态”运用上体现为第三、四种形态。

4提升纪律审查工作实效的思考和策略

4.1落实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推进主体责任落实

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委必须着力在监督理念、监督重点、监督方式及监督合力上下功夫。一要更新理念,做到监督与时俱进。以六项纪律为戒尺,由“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做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二要抓住重点,加强监督的针对性。在监督对象上,要抓住“关键少数”,把各级国有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内设部门中层干部主要负责人作为重点;在监督事务上,要把“三重一大”事项、涉及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事项的纪律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三要创新方式,强化监督的实效性。对同级党委监督过程中,必须提高政策水平,为党委决策提供建议,以建议方式开展监督。要充分利用主体责任考核、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抓手,及时了解掌握下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评价,了解廉情。四要形成合力,提升监督的技巧性。对在同级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国有企业纪委无法妥善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纪委汇报,通过上级纪委来督促落实整改

4.2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升纪律审查工作水平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多措并举促进执纪审查队伍建设。重点将学习纪检监察理论知识与提高纪律审查工作实际能力相结合,组织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干部,采取专题学习、业务培训、以老带新、以案代训、上挂下派锻炼等多种形式,提高纪律审查人员综合业务水平。注重纪律审查人才库建设,根据实际情况,重点抽调财务审计、工程管理、企管法律等专业人才,优化办案人员知识结构,提升执纪审查队伍综合素质。从严从实加强自身监督,不断增强纪律审查人员的保密意识、程序意识,严查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清除自身腐败,确保铁面执纪

结束语

总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不同于党政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要找到适合国有企业权力运行特点的监督模式,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到上级纪委监委和本单位党委的统一部署中,才能更好地担负起时代所赋予的历史使命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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