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萨斯危机看新闻自由与保守国家秘密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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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的萨斯危机让人们思考我国传媒为什么会在保护公众利益和保守国家秘密之间处于两难的境地。我国传媒早期没有报道萨斯危机,有其必然性。因为没有党政部门允许,传媒无法报道重大问题。传染病疫情统一发布的法律和法规使传媒无法报道。《保密法》使传媒常常很难自主报道。传媒报道自由得不到应有的保护。扩大传媒的报道自由的两条途径,一是减少行政干预,逐步做到法无禁止即自由,二是确立“公众利益可以作为抗辩理由”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