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诉讼及其法律规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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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诉讼是由特定当事人推动、利用诉讼程序掩盖非法目的、与法治精神相背的诉讼行为。其产生与法律制度上的缺陷、诉讼的负面效应、不法利益或非法目的的驱动、立案审查不严或者个别办案人员素质不高等有关。我国应详细规定被告的资格,在刑法中增设民事伪证罪和诉讼诈骗罪,提高罚款数额,确立诉讼侵权损害惩罚性赔偿制度,赋予受害人提起反诉、事后另诉的权利以及刑事诉讼请求权和司法制裁请求权,最大限度地遏制恶意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