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23日,在认定中国产皮鞋以不合法低价在欧盟市场销售后。欧盟委员会批准对中围产皮鞋加征进口关税,4月7日起,欧盟开始对中国产皮鞋征收为期半年的临时性反倾销税。在6个月内,对中国产皮鞋的反倾销税将从4.8%逐渐过渡到19.4%。
商贸与会计
2006年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