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调查谈话的几点认识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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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调查谈话的几点认识

王佳音

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纪委

在纪检监察相关的工作中,“谈话”是用来促进党员、干部及重点岗位人员廉洁从业为目的工作形式。关于“谈话”的形式,可以分为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调查谈话这三种方式,其中,调查谈话在我们实际工作中应用较多,主要用于查明违纪违法或涉嫌犯罪的事实,是查清真相,获取证据材料的关键过程,对能否成功查办案件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掌握调查谈话的内涵和技巧显得尤为重要。

一、调查谈话的定义

调查谈话是以查明事实真相为目的,通过谈话的方式与案件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获得所需情报与资料,并进行记录确认的过程。从谈话对象关系上看,包括知情人、证人、检举人和被调查人,本文主要介绍的是与被调查人的调查谈话。调查谈话是纪检监察部门处理问题线索,查办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的重要手段,是案件调查中最具智慧、最富挑战、最受关注的核心环节,也是纪检监察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的技能。

二、调查谈话在案件中的作用

纪检监察部门在查办违法违纪案件过程中,“谈话”所起的作用已不可忽视,往往是成功办理案件的突破口,它是实现案件查办任务与目的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

1.调查谈话是查清违纪违法案件的重要手段。大量实践表明,能够有效证明被调查人违法违纪行为,常常依赖的不是直接证据,而是大量的证词证言,因为在处理违纪违法案件过程中很少能够做到现场还原,或可视化的现场,区别与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等,纪检监察所办案件一般没有可是现场可以鉴定,违法违纪现场是空间的,是一个过程,它的特点决定了是依靠“谈话”获得的言词条件予以证明、定案,此外还需要证人、知情人、检举人的陈述,物证以及书证,才能最后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达到证明违法违纪的目的。

2.调查谈话是查清事实真相、扩大调查成果的重要途径。在一些案件调查过程中,纪检监察人员开始时查办一些违法违纪案件情节影响比较小,危害程度比较轻,到最后却办成大案要案,这正是由于“谈话”取证的结果。通过与相关人员进行谈话,不断发现新的问题线索,获得新的证据,使问题一个接一个的暴露,涉及的问题也越来越严重,从一开始的小案、逐渐办成大案、要案最终实现全案突破。

3.调查谈话是突破案件锁定关键证据的重要环节。在案件查办过程中,被调查人往往认为自己违纪违法行为天衣无缝,没有破绽,抱着纪检监察机关掌握不了关键证据的侥幸心理,拒不承认,准备顽抗到底,此时调查人员可以选择一些已掌握的直接或间接的证据,利用被调查人的一个或几个错误,给予其强大的心理刺激使其内心产生巨大压力,消除其侥幸心理,为其供述错误事实打开缺口。从而使办案人员通过合法的途径及时取得被调查人真实可靠和完成彻底的供述,进而获得定案的关键环节和违纪构成要件。

三、调查谈话的基本步骤

1.明确谈话目的。调查谈话是通过提问、回答、记录等一系列活动获得证据的方式,所以在谈话前要明确谈话的目的是什么,是了解一些基本情况,还是要获得某些关键证据,是要击溃其的心里防线,还是要通过谈话给予其震慑使其出现破绽,这对后续工作的开展具有指导意义。

2.掌握被谈话人的基本情况。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在进行调查谈话之前,有时只能拿到一份简要的工作履历,如何能够更多了解对方,在简短的谈话过程中将对方“拿住”,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在谈话前运用各种方法,尽可能多的收集涉及谈话对象的一切信息,如家庭情况、兴趣爱好,学历情况等,甚至对于涉及较多专业知识的案件时,更要适当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做到心中有数,防止打无准备之仗。

3.编制谈话提纲。在正式谈话之前,要提前编制谈话提纲,将准备询问的问题按逻辑顺序写在谈话笔录上,由于调查谈话的过程往往是双方身心全面较量的过程,“你来我往”十分激烈,提前编制谈话提纲一是防止由于谈话时间较长或谈话涉及事项较多将重要问题遗漏,二是可以减少记录的时间,提升工作效率,保证记录的实时准确性。

4.开展有针对性的谈话询问。开展正式谈话时首先要询问谈话人的一些基本信息,如单位、年龄、联系方式以及工作经历等,在进行询问时通常情况下是先“扫外围”,询问一些浅层次、不是特别重要或是已知的的问题,然后循序渐进再询问深层次、关键性的问题,防止谈话一开始就引起谈话人的抵触情绪,其次,尽量做到一是一问、一事一记,笔录中要注意措辞,少用方言、俚语,多用纪律、法律术语,做到语言规范,记录准确。

5.对笔录进行确认。谈话结束后,记录人要对笔录进行自检,然后要求被谈话人对谈话记录进行确认,检查笔录内容与谈话中的表述是否一致,核对后要求被谈话人逐页签名、按手印,并由被谈话人在笔录最后写明“以上内容看过,与我所说一致”等确认话语,形成确认闭环。

四、调查谈话时需几点注意事项

1.谈话人的形象和权威。首先谈话人员要衣着得体,一般情况下要穿工作服,言行举止上要表现的正面积极阳光,时刻记住自己代表的是公平、正义,在气势上占得主动,谈话时采用以理服人、以法服人的原则,让被谈话人形成心理压力,在其心目中形成有威望、信誉和敬意的形象,从而如实交代所知道的事情。

2.谈话语言上的技巧。谈话活动是用语言来转变被谈话人的对抗态度,实现供述事实的过程,很多时候被谈话人并不情况主动交流,甚至隐瞒,这时候要在语言的使用上展现智慧,及时掌握其心理过程,如被谈话人出现“波动”时,可以采用灵活的方式,如“现在可以不记录,你先说”“你是不是有什么顾虑,我让其他人回避下”,而实际上只要被谈话人回答上述问题,就是对谈话内容的一种确认。

3.笔录的准确性。准确性是实事求是的精髓,谈话笔录要客观、明确地将案件的真实情况反映出来,字面用语要准确,少用“可能”“大概”“也许”等不确定词语,在人称指代上的“你”“我”“他”也应该注明具体是谁,不要留下疑问给案件审理人员。其次要内容完整,对被谈话人支支吾吾、只说半句的,记录人要在不改变原意的情况下,完整表述出来,如被谈话人在表述中会出现“那事办了”时,这样的表述就是不明确,有省略的成分,此时必须向被谈话人再次发问“那件事指的哪件事”,避免日过被谈话人为其狡辩找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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