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机动车的物权登记制度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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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物权登记制度的确立,一方面是对既有的物权公示制度的充实和发展,另一方面也可能对传统物权理论与现行法律制度造成一定程度的冲击。为确保该项制度的正常运行,应着力处理好机动车物权登记与机动车行政管理登记、登记机动车与非登记机动车、机动车登记与机动车占有以及机动车登记与不动产登记等四个方面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