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站血液检验工作中危害因素及自身防护黄文文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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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站血液检验工作中危害因素及自身防护黄文文

黄文文

黄文文(浙江省苍南县血站浙江温州325800)

【摘要】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经常接触危害因素,如血源性、生物性、化学性及物理性危害因素的损伤。因此,了解危害因素的常识,加强自身防护,与预防为主非常重要。

【关键词】检验危害因素自身防护

【中图分类号】R1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1752(2013)26-0353-01

1、危害因素

1.1血源性危害:首先检验人员被针刺伤或其他原因的手破损,直接受到病菌的感染。最常见危害较大的传染病有以下3种:

1.1.1乙型肝炎:我国是HBV感染和发病的大国,HBsAg的携带率为8%~20%,约有1.3亿人[1]。HBV是检验人员面临传播危险性最大的血源性疾病,HBV在血液中的浓度可以高达108~109拷贝/ml[2],检验人员感染率较高。HBV主要传播途径是经血液的传播,病毒携带者血液中HBV的浓度很高,针刺伤时,只需0.004ml带有HBV的血液足受伤者感染HBV。

1.1.2丙型肝炎:丙肝病毒(HCV)在血液中的浓度在102~103/ml左右,主要经血液传播,因此通过注射、针刺、含HCV血液污染的伤口和其他密切接触传播。丙型肝炎大多数患者的症状不明显,往往不容易被发现,可表现为流感样症状,有时会造成比HBV更严重的后果。

1.1.3艾滋病(AIDS):近年来我国AIDS的流行对检验人员造成了日益严峻的职业性感染威胁。HIV在血液中的浓度通常在100~104拷贝/ml,被HIV污染的锐器刺伤而感染的比率为0.3%。

1.2生物性危害:

1.2.1吸入含病原体的气溶胶引起感染:在采血窗口,直接与携带病病菌人面对面接触交谈,易感染呼吸道疾病。此外,在分离标本时,有离心、溢出或溅洒等能引起气溶胶的形成。

1.2.2由皮下或黏膜透入:见于含病原的血液液体溢出或溅洒在皮肤或黏膜上,皮肤或黏膜接触污染的表面或污染物,以及通过由手到脸的动作造成传播(如戴眼镜等)。也可通过皮肤上的损伤,直接引发感染。

1.2.3摄入病原体:在实验室吃东西、饮水和抽烟,将手指放入口腔、鼻腔,可使液体溅入口中。

因此,检验人员要做好自身防护措施,确保避免危害因素的损伤。

2、抽血过程中的防护

2.1采血从采血、标记试管到试验操作,都要戴乳胶手套,还必须戴好帽子与口罩。实际工作中,由于戴手套时静脉穿刺有一定的困难,很多人不愿应用,这是很危险的。用过的针头不要套回针帽,避免刺伤。不小心被带血的针头刺破皮肤,或者病理性血液沾染皮肤,都可造成感染。凡是肝炎患者和透析患者的血液标本及有黄疸的血标本,都视为肝炎的污染标本,应贴上红色危险标记,放在规定区域内,引起警惕和防止扩大污染面。

2.2废弃针管的处理针头、针管都要用高效消毒液浸泡(如1∶20的84消毒液),或者妥善放置后,焚烧处理。

2.3标记试管标本管必须是有盖的(最好用负压静脉采血管)标记试管时要注意防止试管口处的血样污染。溢出试管外的血液,应立即用碘酒擦试干净,注意防止玻璃碎片刺伤手。

3、操作过程中的防护

3.1离心时注意事项离心时,各种原因造成的试样溅出、试管破碎,都可造成污染,离心时试管要加盖。

3.2加样时需要特别地小心由于此时全血、血浆或血清全部是开放的,在加样与取样的过程中很容易引起污染。特别是在加样中使用加样器,在自动退出吸头时,很容易蹦溅。像HAV、HBV、HIV等各种病毒;还有细菌,都可引起直接传播。

3.3实验过程中,还要防止间接传播接触了样本的手污染了操作台、仪器、物品等,都可造成间接传播。临床实验区域内禁止以下与实验室无关的活动:抽烟;吃东西;喝水;涂抹口红及化妆品;漱洗打扮等。熟练掌握锐利器械的使用,避免锐器损伤。感染性的各种针管、吸管、吸头、试管、玻片等用后及时放在专用容器内;锐器损伤后立即挤出伤口处的血液,用肥皂水和流水清洗伤口,2%碘伏消毒后纱布包扎,可套橡皮指套(或橡皮手套),下班前洗手再重新消毒包扎,并准确记录上报,确认损伤器械是否来自有传染性疾病的患者,以使受伤者及时得到监测和治疗。

3.4样品的处理实验完毕,要将试管连同样本一起置于套有红色塑料袋的桶内,桶要贴上生物危险标签。连同实验过程中使用的滤纸、试纸条、反应板、一次性手套等各种废弃物品一并焚烧。不便焚烧或多次使用的物品,要用消毒剂浸泡清洗,用过的废液要经过消毒处理后才可倒掉。

参考文献

[1]李宁.经血传播疾病对医护人员的职业危害及防护概况[J].右江医学,2010,5(33):541-543.

[2]巩翠贤,张芳.检验科血液检测中的安全防护[J].齐鲁医学检验,2011,4(16):6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