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免疫规划工作中常见免疫纠纷及防范措施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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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免疫规划工作中常见免疫纠纷及防范措施

磨宏峰

(上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广西上思535599)

【摘要】目的:对基层免疫规划工作中常见的免疫纠纷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方法:对2010年1月至2015年1月期间基层免疫规划工作中产生的免疫纠纷情况进行统计,对其纠纷原因进行划分,并根据分析结果对相应的防范措施进行探究。结果:研究中时间范围内产生的基层免疫工作纠纷现象共59例,其中31例是由于预防接种不良反应;4例是由于接种事故;13例是由于患者发生了偶合症;9例是由于患者出现心因性反应;2例为矛盾激化。结论:引起免疫纠纷的原因中,以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最为常见,应采取针对性措施针对各类纠纷原因进行消除,以提高基层免疫规划工作质量。

【关键词】基层免疫规划;免疫纠纷;防范措施

【中图分类号】R1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1752(2016)32-0375-02

自我国开始实施计划免疫工作以来,各地区的免疫接种率已逐渐得到提升,基层的免疫规划工作也逐步取得了大幅发展。受人口流动、常规免疫滑坡等因素的影响,落实免疫规划工作的过程中,因不同原因导致的免疫纠纷情况时有发生,对免疫工作的实际成效产生了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1-2]。对此,笔者特通过对相关免疫纠纷情况进行分析,来对相关防范措施进行分析与探究,以期为今后的基层免疫规划工作提供可靠的便利条件。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以回顾性眼光对本地区2010年1月至2015年1月期间基层免疫规划工作中产生的免疫纠纷进行统计,共59例。

1.2方法

通过对本研究中筛选的免疫纠纷情况进行分析,以不同的引发原因进行划分,观察不同原因在整体免疫纠纷情况中所占的比例,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结果

据统计,59例基层免疫工作纠纷现象中,引发原因有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接种事故、矛盾激化等,详情见表1。

3.讨论

近年来,随着基层免疫规划工作中各类纠纷情况的不间断发生,如何从其根源出发,做好相关防范工作,已成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3-5]。从本次调查研究取得的结果看来,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接种事故、矛盾激化等因素均为免疫规划工作中引发纠纷的常见原因,笔者现对其出现原因进行逐一论述,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1)预防接种不良反应。引起这一现象出现的因素相对较为复杂,一方面,在疫苗本身存在纯度、生物学特性、均匀度不一致等现象的情况下,便容易引起淋巴结肿大、局部反应等问题的出现,或可引起注射后疼痛;另一方面,在使用方法不当的情况下,如未严格掌握禁忌症、应用剂量出现偏差等,便容易引起局部脓肿等反应的出现;另外,如受种者为过敏性体质,或免疫功能不完整,也可引起不良反应的出现;最后,受接种时间、其他药物药理作用、剧烈运动等外界因素的影响,也极易造成接种后不良反应的出现。(2)接种事故。这一事故类型具体指疫苗生产、接种过程中存在不当现象引起的事故,一方面,可由制品污染、菌种混淆等疫苗质量所引起;另一方面,也可由剂量过大、应用途径不当、接种重复等使用不当情况造成。另外,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态度等因素均可对接种工作的质量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在重视度不足或专业程度不足的情况下,极易引发各类接种事故的产生。(3)矛盾激化。矛盾激化的产生多以上述各项因素为前提,在出现各类不良反应后,由于接种方与受种者的关系未得到正确处理,导致进一步恶化状态的出现,如双方语言沟通不到位引起争吵等,通常可通过沟通进行化解。除上述3中常见因素外,偶合症、心因性反应也属于可引发免疫纠纷的隐性因素。上述两种因素在近年来的免疫纠纷报告中虽并未提及,但可为今后的处理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其中,偶合症即指由于受种者存在隐匿性疾病,与疫苗作用产生冲突后引发的不良反应。通常情况下,偶合症的发生几率与疫苗接种率成正比关系,接种率越高的情况下,出现偶合症的几率也相应增高。这一类型的引发原因与疫苗自身基本无关,因此不应划入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范围之内。另外,心因性反应并非因抗原抗体机制而产生,多与精神、机体方面因素相关,通常不伴随器质性病变。一方面,因在强化免疫活动中常以集中的方式进行接种,便极易引起群体性心因反应的产生;另一方面,年龄偏小的青少年群体由于机体承受能力相对偏多,在突然出现应激因素的情况下易导致群体性心因反应的产生。

结合上文分析,笔者特对免疫纠纷的相关防范措施进行了分析,现概述如下。(1)应对免疫规划工作的监管力度做出进一步加强,并制定相应的监管政策,针对基层面规划门诊的相关福利作出切实保障,如落实政府补助等。此外,还应严格以相关法规条例为基准,维护免疫规划工作的有序性与稳定性,尽可能为各项工作的落实提供便利条件。(2)应当针对接种工作的整体流程实施规范化管理,如完善接种准入制度、设置严格的考核条件等,同时将预检制度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为接种工作的安全进行提供最大保障。(3)针对免疫规划人员的培训制度也应予以足够重视,可通过定期组织专业培训等方式不断加强对相关人员专业技能的培训,并通过定期考核等方式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探查,最后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不断改进。(4)还应不断完善工作人员的应对处理能力训练,通过相关案例讲解、实践演练等方式促进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的进一步完善,同时加强工作人员对于接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其充分端正态度,避免以草率的心态面对接种工作流程。(5)免疫规划单位应当严格以国家相关标准规范为依据,对存在的免疫纠纷现象做出正确处理,避免事态出现进一步发展。如异常反应是由单纯接种疫苗所引起,便以国家疫苗损害赔偿基金进行酌情补偿;如异常反应是因接种人产生过失所引起,便由疫苗生产经营单位自行负责,并根据损失程度进行支付赔偿。(6)免疫规划工作者应时刻保持严谨态度,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正确流程完成每一步免疫操作,并紧跟法律法规条款进行严格管理,对出现的免疫纠纷现象进行正确处理,由此实现免疫纠纷现象的防控结合。

综上所述,免疫纠纷问题作为基层免疫规划工作中一项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具有重要的改进意义,应在日后的免疫规划工作中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不断改进与完善,以实现免疫规划工作质量的进一步提升。

【参考文献】

[1]许宝忠.简述基层免疫规划工作的基本现状、存在的问题与发展对策[J].当代医药论丛,2015,13(21):8-9.

[2]缪维芬,宁克清.唐山市免疫规划资源现状分析与探讨[J].医学动物防制,2016,32(04):417-419.

[3]岳晨妍,张旋,褚尧竹,等.免疫规划工作人员对疫苗安全性及风险沟通意识的定性调查[J].中国健康教育,2016,32(01):12-15.

[4]陈波,倪静.基层免疫规划工作中常见免疫纠纷及防范思路[J].现代医药卫生,2014,30(13):2070-2071.

[5]张爱玲,巴合提?叶仁,丁健.浅谈人员和经费保障在基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免疫规划工作中的落实难点[J].疾病预防控制通报,2015,30(04):8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