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关系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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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关系

张登峰

张登峰(克拉玛依市金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克拉玛依834003)

摘要: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关系着整个建筑的安全性,在建设过程中要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所以工程的监理工作是十分重要的,那么工程监理工作和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之间又存在什么样的关系?接下来我们就对此进行对比,并且进行详细的分析。

关键词:工程监理;项目管理;两个之间关系

1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之间的关系

我们一般把工程的监理活动的内容总结为三控、三管。三控指的是对质量、进度和投资的控制。而三管只的是对合同、安全和信息的管理。而这些内容一般情况下工程项目管理也可以进行。所以这两者之间是相互包容的关系,一般情况可以把工程监理工作纳入到工程管理工作的基本工作业务中。但是在我国,根据相关的工程管理的条例可以发现,这两者之间虽然有很多一样的地方,但是也不完全的相同,也有很多差异,是不同的概念,所以不能将其混淆在一起,更不能将这两者看成是一种。接下来我们先对这两者之间存在的差异进行简单地分析。

1.1两者的法律地位不同。虽然工程监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工作目标都是为了控制项目,并且围绕这个目标展开工作的。但是它们的法律地位却有明显的不同。在我国,工程监理是一项强制实行的管理制度,它是法定的,是我国建设领域的一项基本制度之一,所以不能不执行。但是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却不是国家硬性规定的,国家只是提倡要加强这种管理,但是没有制定相关的法律规定。建设者是否进行这项管理工作不会受到法律法规的限制,可以自行做主。

1.2两者的实施主体不同。这两者不仅在法律地位上不同,在实施主体上也存在差异,根据我国相关的建立制度来看,能够实行工程监理工作的必须是拥有工程监理资格的监理或者是由咨询企业来进行监理工作。而监理工作就是项目建设者或者业主来委托监理单位进行管理,根据约定,监理要执行相应的管理活动,这项活动的本质就是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一般按照项目的管理主体可以划分为建设项目的管理、设计项目的管理、施工项目的管理、供应项目的管理等几部分。在施工过程中,要根据特定的目标来开展相关的管理工作,包括对工程的建设管理、设计管理、施工管理和供应管理等等。所以,我们可以看出,工程项目的管理活动是很重要的,任何与工程建设活动有关的单位都要进行这方面的管理活动,不能缺少,而且这项活动不仅仅是建设单位才要进行,其他的项目也要加强管理。而且管理工作和工程监理或者是工程的咨询单位才可以做的业务,其他的单位也可以进行。

所以我们要重视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活动。不必局限在请相关的监理人员进行,也可已聘请专业的工程管理团队来对工程进行整体的管理。

1.3两者的服务对象不同。我国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只能是建设单位或工程业主,而工程项目管理所提供的工程管理与咨询服务,在国际工程市场上属于工程咨询范畴。按照国际惯例,工程咨询机构既可为业主或建设方提供服务,也可为设计机构、施工单位提供服务,为金融、保险、担保机构提供服务,还可以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甚至可联合承包工程。由于委托人不同,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在项目管理中所代表的利益就不同,处理问题的原则、方式、方法也有区别。而工程监理方仅是建设单位的代表,在项目监理中只代表建设方,不同的项目虽具体要求不同,但处理问题的原则、方式、方法是相同的。

1.4两者的业务范围不同。目前我国工程监理的主要实施阶段是施工阶段监理,这只是监理实施初期的特殊情况。按照我国工程监理制度的设计构想,工程监理的业务范围除施工阶段监理外,还应涵盖工程立项、设计前期、工程设计、施工招标、项目试运行、工程保修等不同阶段,这被称为全过程监理。显然,工程监理的业务范围是围绕建设项目管理的总目标展开的。而工程项目管理,可围绕投资、建设、设计、施工、供应、金融、保险等单位的业务展开,其业务范围除全面涵盖监理范围外,还可包含工程投标报价、设计管理、施工管理、项目总承包管理、施工索赔、资源管理、供应管理、风险管理、项目评估等众多业务内容。所以,工程项日管理业务范围是围绕工程项目建设的方方面面管理工作展开的,既包含了建设方管理业务,也包含了承包方(含勘查、设计、施工)管理业务,以及其他服务方如资金、材料、设备、金融、保险、担保等方面管理业务。

1.5两者在同类业务中的属性不同。我国工程监理制度规定,工程监理的实施主体是监理单位,服务对象是项目业主和建设单位,而工程监理的客体是承包商。当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为其提供约定的工程管理服务时,所有针对承包商施工活动的管理行为都属于工程监理行为,其他服务活动则属于为业主提供的技术服务。对于工程项目管理单位来讲,如果不具备工程监理资格,即使为业主提供了相当于工程监理的类似服务时,这类服务行为也不属于工程监理。

1.6两者的资质要求不同。从事工程监理业务的单位必须获得监理业务许可,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监理资质。从人员条件来看,从事工程监理业务必须要有符合规定数量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虽然其他建设类别的注册人员也可以在工程监理单位注册和执业,但他们不能从事工程监理类业务,更不能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名义执业。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往往具有多重业务范围,应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招标代理等多种资质的融合,除注册监理师外,还应拥有数量符合要求的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评估师、估价师、造价师、咨询师等多种注册执业人员,并需取得多个业务资质,否则不能开展业务活动。

从以上几方面看,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既有相似之处,又有本质上的区别,不能将其混为一谈。

2实施工程项目管理模式需要注意的几个重要事项

2.1要加强政府引导和制度的建设。政府职能部门可以制定针对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工程建设指标,使其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建设单位等的多方面考核,工程项目管理的费用支付应由政府职能部门引导,建设单位根据考核指标支付,避免过低取费或不合理取费。政府部门严格监督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的实施,规范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的行为。

2.2企业自身的建设要和社会对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逐步提高而不断发展。目前监理企业中部分不具备承担工程项目管理的条件,监理企业良莠不齐、形式各异,有挂靠、出租资质、低价抢业务等现象。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不断改革和发展,这势必要求工程建设企业本身要顺应时代发展,制定长期发展的战略方针,使工程建设企业的发展具有可持续性。

2.3工程建设企业的管理理念要与时俱进,工程建设的企业管理模式要有创造性。企业本身要有良好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使工程建设企业的内部资源得到最大的发挥。而且工程建设的管理模式要积极创新,不能只局限在过去的传统的管理办法,要与时俱进,创造出和实际情况相适应的管理模式。这样才能更好的对工程进行管理活动,是工程管理工作更有效。使建筑的质量得到更好的保证。实现管理的最终目的。

结语

通过本文我们了解了工程监理和工程项目管理之间的不同之处,这两者之间的差异很大,我们不能将其混淆,不能将这两种等同于一个,在工程建设中不仅要按国家规定注重监理工作,也要采用科学的工程项目管理,重视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并且积极采用这种管理方式,聘请专业的管理团队对工程建设实行整体的管理,这样才能使工程顺利进行,保证工程的质量。只有保证了质量才能使建筑的安全性和使用性得以保证。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人们的生活才更有利。

参考文献

[1]晏永刚,任宏,范刚.大型工程项目系统复杂性分析与复杂性管理[J].科技管理研究,2009(6).

[2]宋宇.工程项目范围管理中的问题及建议[J].中国商界,20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