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确定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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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确定

陈社斌

陈社斌淤CHENShe-bin曰姬随波于JISui-bo曰陈转转于CHENZhuan-zhuan

(淤西安地质矿产研究所,西安710054;于西安石油大学,西安710065)

(淤Xi'anInstituteofGeologyandMineralResources,Xi'an710054,China;于Xi'anShiyouUniversity,Xi'an710065,China)

摘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确定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中的基础性工作。文章论述了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貌特征,地质灾害的影响范围,确定了灾害评估范围确定方法,为准确评估地质灾害对拟建工程的影响及拟建场地减灾防灾打下基础。

Abstract:Thedeterminationoftheriskrangeisabasicworkinriskassessmentofgeologicaldisasters.Thispaperdiscussedonthegeomorphicfeatureswhichgeologicaldisastersmayoccur,andtheinfluenceofgeologicaldisasters.Themethodofriskassessmentongeologicaldisastershasbeendetermined,andit'salsothebasisonaccurateassessmentfortheinfluenceofgeologicaldisastersofplannedprojectandthedisasterreductionandpreventionofproposedsite.

关键词: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范围

Keywords:geologicaldisaster;riskassessment;evaluationscope

中图分类号:P69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4)20-0276-02

0引言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中,评估范围的确定是评估技术最基础的一项工作,范围确定是否合适、准确,体现了野外调查的工作质量,评估人员对建设工程所处的区位条件认识,对地质灾害现状的认识程度,也是最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能够达到评估目的的先提条件。依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中第5.1条规定“评估范围不能局限于建设用地和规划用地面积内,应视建设和规划项目的特点、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种类予以确定”;第5.2条规定“若危险性仅限于用地面积内,则按用地范围进行评估”;第5.5条规定“重要的线路工程建设项目,评估范围一般应以相对线路两侧扩展500-1000m为限”[1]。针对建筑工程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的精确评估,应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及建设工程特点确定适当的评估范围,对地质灾害危险性作出针对性的预测评估、综合评估,为进一步提出具体、可操作的减灾防灾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1评估范围确定思路

依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中第5.1条、5.2条要求,地质环境的微地貌决定其所能发育地质灾害的种类,如崩塌发育在陡崖及高陡边坡上,其威胁范围一般包含陡崖、高陡边坡坡体上缘开裂范围以及坡体倾向范围,可根据坡体高度、坡体岩性特征估计其威胁范围、威胁目标;滑坡发育在边坡上,其威胁范围与可能产生滑坡的主滑向有关;泥石流发育于沟谷中,可根据沟谷形态、发育期、历史泥石流堆积状况等确定其威胁范围。对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工程建设中及建设后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作出准确评价,可为下一步提出具体的预防治理措施提供依据。

第5.5条规定则是对工作量的量化管理,其提出一般向两侧外扩500原1000m,也是对第5.1条、5.2条的补充,其中对地质灾害分布范围威胁区域及工程场地相对位置的考量以5.1条和5.2条为准。

在评估范围的确定中,应考虑地质环境现状及建设工程施工中地质环境的变化,依据可能发生或引发的地质灾害特点来准确的确定评估范围。

2地质灾害特点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重点评估对象是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六大灾种[2]。以下针对地质灾害发育特点、影响范围来进行分析,为评估范围的确定提供依据。

2.1崩塌、滑坡崩塌主要发育在高陡边坡及陡崖地带,滑坡发育在斜坡上,因此地形因素是滑坡、崩塌灾害产生的先决条件[3]。坡度是控制地质灾害发育程度和地质灾害发育类型的一个重要因素,斜坡的坡度越大,其临空危势和体内应力越大,产生变形坡坏的可能性也越大。坡度大于60毅的陡崖易发生崩塌,坡度较小时多发生滑坡,随坡度的进一步减缓,滑坡发生的概率逐渐较低,直至不再有滑坡发生。坡高控制着坡体内各处应力的大小,应力值随坡高的增大呈线性增加,发生崩滑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大。崩塌、滑坡的影响因素包含孕育崩塌、滑坡的坡体以及可能发生崩塌、滑坡后岩土体,因此,崩塌、滑坡的影响范围为坡体上部至顶部,下部至底部以及其延伸带。

2.2泥石流泥石流在多发生在“V”形沟谷地形,沟谷形态是泥石流产生的先决条件。在评估中遇到狭窄沟谷时,要分析沟谷形态、沟谷中松散堆积体,沟口中是否存在泥石流堆积物等[4]。泥石流沟谷一般分为形成区、流通区、堆积区,其引发因素为沟谷形态、沟谷纵坡降比、松散堆积物、降雨等,其威胁范围涵盖泥石流形成后所包含沟谷底部、泥石流冲刷沟谷两侧地带以及堆积区域。

2.3地裂缝地裂缝产生条件为构造运动产生、地下采空产生等原因,因此地貌条件对地裂缝产生影响较小。地裂缝影响范围确定需根据其产生原因来确定。

2.4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面塌陷产生原因为地下采空、地下水融蚀、岩溶洞穴等,在评估中因其在未发生时地表现象较少而影响范围不能直观判断;地面沉降多因采油、地下水超采等因素造成,其影响范围大,单地表表现不明显。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时,威胁范围根据地质资料来判断,利用地面塌陷经验公式以及地貌形态来估计其威胁范围。

3评估范围确定

根据上述分析,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的确定有以下方法:淤拟建工程处于沟谷中时,应考虑崩塌、滑坡可能产生的微地貌以及崩塌、滑坡灾害影响范围;在拟建工程距离沟谷边坡底部小于500m时,评估范围应延伸至第一斜坡带[5]。于拟建工程可能遭受到泥石流威胁时,应将泥石流沟谷整个流域作为评估范围,确保评估范围涵盖整个地质灾害的发生范围。盂拟建工程附近产生地裂缝时,应分析地裂缝产生原因,预估地裂缝发展趋势,考虑拟建工程与地裂缝的位置关系,延地裂缝走向横向扩大评估范围,确保完整评估地裂缝对拟建工程的影响。榆地面塌陷及地面沉降影响建设工程时,应分析其产生原因,根据地面塌陷影响面积以及地面沉降结合地表起伏等情况对拟建工程影响程度确定评估范围。虞拟建工程处于宽阔平坦地貌条件时,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非线型工程按照第5.2条要求来确定评估范围,线型工程按照5.5条要求确定评估范围。

综上所述,在确定评估范围时,以地貌地形条件为基础,结合建设工程施工特点,分析地质灾害产生因素地貌条件,确定合适的评估范围(见表1)。

4建议

依据建设工程所处区位条件地质环境条件来确定评估范围,评估范围确定合适、准确,提高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质量,可为拟建工程场地防灾治灾打好基础。

参考文献:

[1]国土资源部文件,国土资发[2004]69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通知及其附件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Z].2004.

[2]胡卸文.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危险性评估若干问题探讨[J].水文地质工程地质,2007,34(01):126-128.

[3]刘德成等.山区道路工程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探讨[J].中国地质灾害与防治学报,2008,19(03):82-85.

[4]铁永波.基于流速衰减特征的泥石流冲出距离预测方法[J].山地学报,2012,30(2):216-221.

[5]秦海燕.对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中几个问题的思考[J].铜业工程,2008,25(4):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