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皮炎湿疹临床应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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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皮炎湿疹临床应用

吕德军

吕德军(黑龙江省亚布力林区人民医院150631)

【中图分类号】R751.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0)19-0180-02

【摘要】这是一类包括天然和合成的糖皮质类固醇类药物,有强大的抗炎作用和一定的免疫抑制作用。自1948年Hench以可的松内服用于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1953年Sulzberg以氢化可的松软膏外用于皮炎湿疹类皮肤病并取得良好疗效后,此类药物在临床上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是皮肤科领域最为常用的药物之一。

【关键词】糖皮质类固醇治疗皮炎临床分析

1临床资料

1.1一般资料我科2008年末至2009年接治过敏性皮炎湿诊等皮肤疾病132例,通过糖皮质类固醇激素涂抹治疗,患者对此药极为认可。

1.2药理作用

抗炎作用:本类药物对各种原因所致的炎症均有强大的抗炎作用。这主要是通过:①抑制细胞膜磷脂中的花生四烯酸经环氧合酶及脂氧合酶的代谢途径,从而减少了炎症介质前列腺素及白三烯的形成;②稳定肥大细胞和溶酶体酶,减少组胺和溶酶体酶的释放;③直接血管收缩作用;④减少炎症组织的粘连及瘢痕形成。

免疫抑制作用:一般糖皮质类固醇仅能抑制细胞免疫,仅当大剂量时才能抑制体液免疫。但多不持久,停药后易复发。这主要是通过:①抑制巨噬细胞吞噬和处理抗原的作用;②干扰和阻断淋巴细胞的识别;③抑制一些炎症因子如IL-1、IL-2及γ干扰素的生成。

1.3体内过程氢化可的松口服后在胃肠道吸收迅速,1-2小时血药浓度达到高峰,入血后90%与血浆蛋白结合,其中80%与皮质激素转运蛋白结合,血浆半衰期约为90分钟。生物学作用可维持8~12小时。肝肾功能不全或用量过大,均可使血浆半衰期延长。可的松和泼尼松须在体内分别转化为氢化可的松和泼尼松龙才起作用。故严重肝功能不全者,只宜应用氢化可的松和泼尼松龙。糖皮质类固醇主要在肝中代谢失效,大部分与葡萄糖醛酸结合后由肾排出。

2适应证

2.1自身免疫性疾病:主要包括结缔组织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皮肌炎;获得性大疱性皮肤病如天疱疮、大疱性类天疱疮。

2.2有明确发病原因的变态反应性皮肤病:过敏性休克、药疹、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麻风反应等。

2.3利用其抗炎症、抗毒、抗过敏及免疫抑制作用,可用于一些重症非感染性的炎性皮肤病如急性泛发湿疹、异位性皮炎皮疹急性泛发、脓疱性银屑病、疱疹样脓疱病、变应性皮肤血管炎等。临床上应用甚广,但只是对症治疗,起缓解症状的作用,不能根治,且停药后常常复发,骤然停药甚至可发生反跳。因此对这类疾病,一定要权衡利弊,慎重考虑后使用,切忌滥用。

2.4蕈样肉芽肿的斑块期及肿瘤期、淋巴瘤等。

3不良反应

长期大剂量的皮质激素可造成物质代谢及水盐代谢紊乱,出现满月脸、水牛肩、向心性肥胖、皮肤变薄、多毛、激素性痤疮、激素性紫癜、水电解质紊乱、低钾血症、激素性糖尿病等。诱发及加重感染,可使原来静止的结核病灶扩散恶化。长期大剂量服用激素应注意呼吸道的细菌及真菌感染,尤其是葡萄球菌及白色念珠菌的感染。诱发或加重胃、十二指肠溃疡,严重时造成消化道出血、穿孔,这是因为激素可刺激胃酸、胃蛋白酶的分泌并抑制胃黏液的分泌,降低了胃肠道黏膜抵抗力的结果。高血压、骨质疏松,伤口愈合迟缓。大剂量应用偶可造成精神失常。反跳现象:突然停药或减药量太快可使原有疾病症状迅速重现或加重。

4制剂及用法

剂量、疗程长短应根据病的性质、病情轻重、治疗效果及个体内在的各种因素而有所不同。一般将疗程分为阶段性,短程用药可分治疗阶段和减量阶段,长程用药可分为首剂量、控制量及维持量三个阶段。

分次疗法:多用于新开始治疗的病人,以泼尼松为例,对于天疱疮轻症者用20-30mg/日,中症者40~60mg/日,重症者80-120mg/日,分为3-4次口服。

隔日疗法:多用于维持阶段的病人,采取早晨顿服法。常采用分次疗法逐渐过渡到隔日疗法,保持每48小时的总量不变,即第1天的剂量渐增,第二天剂量渐减,到平均每天给药10~15mg时改为每48小时给药1次。

冲击疗法:适用于急性、重症疾病或激素常规治疗仍不能控制病情时。最常用的是甲基泼尼松龙,0.5-1g溶于5%葡萄糖溶液或生理盐水中静滴,每日1次。视病情可连用3天。也可用氢化可的松唬拍酸钠或地塞米松。冲击疗法结束后,可口服原剂量泼尼松。

5禁忌证

活动性溃疡病,严重高血压、中等程度以上糖尿病、骨质疏松或骨折、活动性结核、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症、严重精神病和癫痫,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细菌或真菌等感染。孕妇慎用。

参考文献

[1]王端礼.皮质类固醇激素能否预防疱疹后神经痛;国际皮肤性病学杂志;1981.

[2]杨天权.溃疡性结肠炎时自体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国外医学.内科学分册;1980.

[2]才书春,俞克让,张明.皮质类固醇激素引起股骨头缺血坏死临床X线分析;山西医药杂志;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