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网络食品安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 2

浅析网络食品安全

林宣仪1曾颖1李晓川1吴非凡1戴会明1

广东警官学院广东省广州市510440

摘要:网络技术的兴起,使得网购行业发展迅猛。在互联网+购物的推动下,越来越多人通过网络渠道购买食品,但这看似美好的表面下却隐藏着众多食品安全隐患,致使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权利不能得到好的保障。本文以在淘宝购买食品的安全性为切入点,重点研究了淘宝食品店的运营模式,通过对消费者的调查、统计分析消费者评价投诉和与淘宝后台沟通咨询等途径,对网购食品存在的严重安全性问题做出了简单分析。针对这些问题,本文通过具体调研和分析设计出了相应解决方案,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一些维护自身利益的方法建议,也给一些部门提供建议。

关键词:淘宝;网络食品安全;责任划分;消费者权益

一、背景

随着科技不断创新,我们已进入了一个新时代——互联网时代,真正做到足不出户便可知天下事,但如此方便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如今网购渠道众多,诸如淘宝、京东、微商等。然而,商家们所售卖的物品并未做到真正的安全,其中与我们息息相关的食品安全更是如此!

如今社会越来越富裕,食品安全也越发被人们重视。因此网络食品的销售就更需要有人来进行监管。监管机制不完善这一严重的问题,倘若无法得到解决,人们便不能够放心购买食品,而这也是本文所希望能解决的——网购食品安全监管。

二、网络食品销售流程

现如今在网上售卖食品虽然需要各类证明,但仍存在不少漏洞,如第三方平台对商家的信用审核制度、法律责任划分不明确等。如果有不法商家不顾消费者的安全健康,利用这些漏洞来获取更多的利益,后果将不堪试想。

因此,我们需要健全的网络食品监管机制去防止这类事件的发生。有了健全的监管机制,消费者的食品安全问题才能得到最大的保障,健全网络食品监管机制已刻不容缓。

三、淘宝网站食品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案例一:某女士在淘宝网上买了某商家出售的XX品牌火腿肠,淘宝综合排名靠前,商品理应是受消费者信赖和相对有保障的,但买家收货后发现商品有明显的质量问题,在售后评价平台进行投诉,评论如下:“差评差评差评!东西坏了还是怎样,太恶心了。幸亏是从另一侧吃的。想想就恶心。不知道是哪里生产的,用什么生产的。”然而商家并未对此做出任何具体的处理措施,甚至连回应也没有。

案例二:某男士在淘宝网上买了某综合排名靠前的商家出售的XX品牌牛奶,食用之后发现变质,在售后评价平台进行投诉,评论如下:“里面居然有过期的,也是醉了,打开喝了一口,孩子说怎么是酸奶?我一尝,可不,都浓稠了,看了下生产日期,写的是八月份的,时间也还在保质期内,结果东西却是坏的!”但该商家同样没有做出回应。

以上两个案例同属商家售卖变质食品,在消费者反馈之后商家未对问题做出有效的回应,第三方平台淘宝未对商家这种严重损害消费者安全健康利益的行为做出措施的食品安全事件。这在严重冲击消费者信心的同时也反映了当前淘宝网站以及相关部门存在的以下问题。

(1)第三方平台淘宝对商家的信用审核制度存在漏洞。

即使售卖食品的商家有生产许可证、淘宝认证的信用凭证标志等相关凭证,提供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等售后服务,淘宝仍无法保证买家收到的产品的质量,无法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健康利益。商家在有各种信誉保证的情况下仍能售卖变质食品,反映了淘宝对商家的信用审核制度存在漏洞。

(2)法律责任划分不明确

由于是在网络上销售,所以消费者无法直观判断产品优劣,比如观察生产日期,产品包装等。在这一点上消费者无疑处于劣势,而一旦出现质量问题,除了商家有责任进行处理,淘宝作为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该负什么责任,并未划分明确。

(3)相关部门抽样程序存在漏洞

根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通过网络购买食品进行抽样检查,但淘宝商家数量庞大,售卖的食品种类繁多,对网络食品进行抽样检测,需得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难以落实严格,所以导致淘宝反馈平台仍出现大量投诉食品质量的评论。

四、解决方案

(1)完善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行为。

①网络食品经营范围应当与其许可或者备案范围一致。

②网络食品经营者不得委托他人从事网络食品经营。

(2)网络销售平台应加强管理,规范经营者食品的制作与销售。

①网络销售平台应建立健全食品销售专项保证金制度,经营者开设销售食品的店铺需缴纳一定数额的食品销售专项保证金。食品销售专项保证金用于当网络销售平台的店铺在销售食品过程中因质量或服务问题与买家产生纠纷,由网络销售平台介入,确认是店铺的责任后,店铺不进行无条件退款时用于赔付买家,优先为买家提供一个安全有保障的交易服务,再对商家进行相关处理。

②网络销售平台应制定各种类食品质量标准,在各销售区域设立食品检验站,定期或不定期对经营者提供的食品类商品进行抽查检验,备案。根据不同检测结果给予被测商家不同等级的信用凭证,对抽查不合格的商家进行通报警告。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同件商品累计三次被查处不合格,网络第三方平台应对该商品进行下架处理,并同时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做出警告。被下架商品在15个工作日内不允许重新上架,恢复上架前网络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再次抽样检验。

③网络销售平台应健全消费者监督反馈制度,督促商家对质量投诉进行一对一的跟进制度,监督商家在收到消费者反馈后是否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有效回应;实行有奖举报制度,鼓励消费者对食品质量不合格的店铺进行匿名举报,通过扣除店铺部分食品销售专项保证金对举报者进行奖励,并降低商家信用凭证等级,网络销售平台可对总体评价低的店铺进行勒令整改或关停处理,同时网络销售平台要做好举报者的信息保密工作。

五、总结

网络购物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滋生一些问题,本文以淘宝为研究对象,就其中的网络食品安全监管问题,提出如何确保食品安全,使民众的安全健康得到保障。

参考文献:

[1]《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EB/OL].CFDA.2016.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