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市场化若干问题的思考刘芳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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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市场化若干问题的思考刘芳

刘芳刘瑛王一博张淳

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摘要:为了正确处理好环境问题,我国政府开展了环境监测工作。对其进行了市场化改革。因此,本文就从这一角度进行切入,通过对环境监测市场化的概念进行解释与说明,进一步分析与明确在环境监测过程中政府与市场的地位与关系。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了促进我国环境监测市场化的若干建议。

关键词:环境检测;市场化;若干问题;思考解决;处理意见

0引言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由政府有关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为主开展监测活动的单一管理体制,但近年来,业内外关于环境监测市场化、社会化、第三方机制等提法和概念在环境监测领域倍受关注,这些概念都有在环境监测领域引入市场机制的共同主张。于此同时,在经济较为发达的长三角地区,市场作为参与环境的新生力量也随之蓬勃发展,截至2013年底,浙江的市场化环境检测机构为103家、上海40多家,目前还在不断增加。随着环境监测市场化的深入推进,环境监测市场的面貌逐渐清晰,本文从经济学理论分析环境监测市场中的商品、竞争、监管等市场的基本要素,提出了环境监测商品使用价值错位的新概念,推演了环境监测商品“使用价值错位”可能导致的市场恶性竞争,解释了环境监测市场监管的困难,客观、理性的认知了环境监测市场的本质。

1环境监测市场化概念的解释

首先,所谓的环境监测市场化,就是在原有环境监测的基础上,引进和加入市场机制,并通过政府与市场优势互补的形式,最终达到“一加一大于二”的理想效果。其次,就目前来看,通过环境监测市场化的形式,可以在两个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与影响:首先,是通过这种形式,可以有效促进环境监测工作的进行,提高其具体的监测水平;其次,则是通过环境监测市场化的有益探索,能够为我国各个领域的深化改革提供有益经验和积极思路,从而为我国“中国梦”的实现做出贡献。

2环境监测市场迅速发展的原因

环境监测市场化迅速发展主要有两方面原因:

一是目前推动环境监测市场化的主流观点,其主要观点可以概括为环境监测任务不断增加,原有的政府直属环境监测机构不能满足环境监测的要求。事实上,一方面,随着近年来科技的进步,极大缩短了得到环境监测数据所需的社会平均劳动时间;另外,政府正在大力推进“实行省级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的改革,政府直属四级环境监测机构以及近6万人的环境监测队伍,理所应当能够满足环境监测的基本需求。

二是支撑环境监测市场化蓬勃发展的直接原因,政策直属环境监测机构缺少环境监测的经济激励。环境监测市场的真正繁荣始于2011年,2011年以前,政府直属的环境监测机构具有环境监测产品生产的经济激励,当时国家允许并鼓励事业单位利用所占有的资源或结合业务内容进行创收,事业单位可以将部分创收收入上缴财政,部分创收收入作为员工福利发放,故政府直属的环境监测机构积极拓展环境监测市场进行创收,市场化的环境监测机构基本无法与其竞争,参与竞争的市场化环境监测机构数量也很少。

3环境监测的本质属性

环境监测是环境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了抵消公害品(环境污染)的一种公益品。

环境监测市场化,是遵循市场规律和风险机制的,是以商品交换为最主要前提的。而其所监测的产品,无论是有形的数据,还是无形的技术,也都属于监测商品,在其生产和流通的过程中,是要缴纳一定的流转税的。。而所谓的环境监测社会化,则是一种全民均可参与的公益性的行为。但是,无论是哪种形式的环境监测,都不能离开政府的参与。

我们也不难看出,所谓的环境监测市场化机制与第三方机制,还是存在很大的差别的:即市场化机制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原有体制内效率低下,服务水平低下等问题;而第三方机制的核心目标,则是促进专业化分工的形成,并在此基础上提高环境监测过程中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综上,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在环境监测市场化的过程中,政府与市场,二者是统一于环境监测市场化过程中的。首先,对于非公共服务的环境监测,可以由市场作为主体进行调节与控制,甚至可以由其发挥决定性的作用;其次,对于属于公共服务范畴的环境监测,则主要由政府进行管理与控制。但是在此过程中,也可以有市场的参与,以便使环境监测工作能够更好的开展下去。

4环境监测市场

4.1环境监测商品的价值

商品的本质属性是价值,即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显然环境监测产品是有价值的。

4.2环境监测市场中的竞争

作为环境监测产品的生产者,市场化的环境监测公司与政府直属环境监测机构相比,市场竞争后,带来唯一的优点是提高了环境监测产品的生产效率,而原有政府直属环境监测机构所存在的问题,市场化的环境监测公司并没有能通过竞争而有效的解决。更严重的是,由于使用价值的错位,排污企业对环境监测产品的需求仅仅是价格便宜和数据达标,而此时由于市场竞争的存在,市场化的环境监测公司对排污企业的监测数据将严重不可信,这必将是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沦陷的重灾区。

4.3环境监测市场中的监管

市场化环境监测机构的环境监测过程中的“行为”直接决定环境监测产品质量,但其环境监测过程中的行为判断是无法监管的,而对市场化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的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审查、考核则对环境监测产品质量的影响不是决定性的,故对市场化环境监测监管存在较大难度。

5促进我国环境监测市场化的若干问题与可行的建议

5.1要做好政府的角色转换工作

具体来说,在市场化的过程中,市场会承担起政府原有的在非公共服务领域的工作,以便其能够发挥出更大、更好的效果。因此,政府机构在改革的过程中,一定要及时的适应自身角色的改变。并且努力抓住市场化这一有利契机,积极进取,努力创新,争取消除体制内原有的弊端与问题,使环境监测工作能够更上一层楼。

5.2培育并且合理地扩大环境监测的相关市场

环境监测市场化,对于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以及综合竞争力的提高都会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和影响。因此,我们要在现有的基础上培育并合理地扩大它的相关市场,以便市场化工作能够更好的开展,从而发挥出更大的作用。然而,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培育与扩大监测市场不是盲目的工作,而是要统筹兼顾,合理进行。也只有如此,才能真正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才能真正使我国的环境监测工作走向世界的前列。

6结语

多年来的环境监测事业的政府失灵将环境监测事业推向了市场化,但环境监测的市场化存在诸多问题:环境监测商品使用价值的错位,环境监测市场表面繁荣、背后却存在的恶性竞争,环境监测行为无法监管,其根本原因是由于市场失灵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必定无法通过市场化的方法来解决。反观政府直属的环境监测机构,此次“实行省级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的改革,必将杜绝地方政府干预环境监测数据的现象,如果政府再出台相应的绩效激励政策,政府直属的环境监测机构必将能更好的为环境治理做出贡献,再创环境监测事业的辉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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