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修订《注册设计规则》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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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在线提交设计申请。新加坡对《注册设计规则》进行了修订,自2005年9月1日生效实行。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1)修订第3A条、第4条,增订第ⅧA章,引入电子申请系统,允许在线填写、修改申请表格。(2)修订第6条,增加免费的文献传真服务。对于依据第42条第(1)款、第43条第(1)款或第44条第(1)款提交法定声明,则不提供传真服务。(3)关于颁发纳税证明,规定审查员可颁发收费纳税后的纳税数额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