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小板输注无效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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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小板输注无效探讨

武林

武林(贵州省黔西南州人民医院输血科562400)

【摘要】目的探讨血小板无效输注(PTR)的发生情况,它的发生与免疫因素和非免疫因素密切相关。免疫因素主要有HLA、HPA、ABH等抗体;非免疫因素主要有感染发热、脾肿大、骨髓移植、DIC等。方法对我院一年来临床患者输注血小板后无效作一统计分析,对不同科别血小板无效输注发生率与同行探讨。结果血液科血小板PTR发生率与其他科别存在显著差异。结论血小板无效输注与多种因素相关,尤其是多次接受输注者无效率发生更高,这与产生血小板抗体等因素有关,还有免疫因素、非免疫因素、输注方法的正确与否等密切相关,这些因素均可能导致血小板无效输注的发生率上升。

【关键词】血小板无效输注免疫因素血小板抗体

【中图分类号】R45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1752(2012)29-0196-02

随着输血事业发展的进一步加快,自《献血法》颁布实施以来,成分输血已步入正轨,且各家医院临床的成分输血比例已明显提高,大多数临床医生已经熟知成分输血的优点,如疗效好,副作用少、节约血液资源等。在血小板输注对临床预防和治疗因血小板减少或血小板功能缺陷引起出血是一种有效的治疗方法,同时也可以降低因放疗和化疗后血小板导致出血的病死率。然而,随着血小板输注需求的不断增加及大量反复输注,据曹笠等[1]报道约有30%-70%出现产生血小板耐受或血小板无效的现象。为此,血小板输注无效将是血小板输注治疗过程的严重并发症。因此,本文通过对我院132例临床输注血小板的病例作临床疗效分析,探讨影响血小板输注效果的因素及如何改善输注方法能提高血小板疗效。

1.临床资料

对在我院从2011年8月到2012年8月住院,因血小板减少需输注血小板治疗的病历132例作统计分析。每一份用血申请单均达到血小板输注指针,《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之附件三和附件四内科输血指南和手术及创伤输血指南[2]。

2.研究方法

2.1患者输注前和输后1h和24h分别采集静脉血计数血小板,仪器为迈瑞B5500五分类血球计数仪。同时观察患者有无血小板降低的临床表现。如感染、输血史等。

2.2血小板由我院输血科提供,一个治疗单位PLC≥2.5×1011,采集制备由我州中心血站提供。

2.3血小板输注无效的诊断标准:血小板无效输注(platelettransfusionrefractoriness,PTR)指输入患者体内的血小板被迅速破坏,患者外周血血小板计数未能相应地增加,从而未能防治因血小板数量不足或血小板止血功能障碍引起的出血[3]目前PTR的诊断尚无统一标准,大多数学者认为可用血小板增加校正指数(CCI)和血小板回收率(PPR)来评价。血小板无效计算以血小板回收率(PPR)和血小板计数增高指数(CCI)来评价血小板输注效果,当PPR小于20%或CCI小于4.5×109/L时判定血小板输注无效。PPR=[血小板增加值(×109/L)×血容量(L)/输注的血小板总数(×1011个)]×2/3×100%,血容量(mL)=体重(kg)×70mL;CCI=(输注后血小板计数-输注前血小板计数)×体表面积(m2)/输注血小板数目×1011个[4],体表表面积=0.0061×身高(cm)+0.0128×体重(kg)-0.01529。

2.4统计学处理输注前后血小板数用t检验。

3.结果

各科患者输注前后血小板效果比较,血液内科与其他科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各科患者输注血小板效果比较

科别输注例数(n)有效例数(n)无效例数(n)无效率(%)

血液科84513339.3

外科2016420.0

其他科2823517.9

合计132904231.8

4.讨论

本组无效率合计为31.8%与报道一致[1],血液科组因病程较长,接受输血次数较多,反复输血产生血小板抗体导致无效输注。临床上应排除患者有无脾脏肿大、感染、出血和DIC等非免疫因素;其次,人为因素导致无效输注,如在不合适的条件下搁置时间过长,没有放在22±2℃震荡或输注速度过慢等[5]。临床医生申请时是否一次足量输注,按血小板治疗原则应一次输注6-8个单位才有效。另外,是否有血小板抗体所致的同种免疫或自身免疫因素。包括HLA类,人类血小板抗原(HPA)同种免疫反应。因为HLA抗原是人类主要组织相容性抗原,是引起移植物免疫排斥的主要抗原。血小板可表达HLA-I类抗原中的HLA-A、HLA-B,同时可吸附血浆中的HLA-C。HLA种类繁多,具有高度多态性,HLA-A、HLA-B高度多态性决定了在血小板输注治疗过程中受者易产生HLA-I类抗体,所以HLA-A、B也就成了引起PTR的主要原因,这与临床实践所得出的结果是一致-在PTR中约有80%是由HLA-I类抗体所引起的[6]。[自《献血法》颁布实施以来,提倡成分输血,使得我国输血事业发展成效显著,国内外针对血小板输注无效已有很多报道。广大同行也在寻找解决的办法,有学者提出先用丙种球蛋白封闭抗体,再行血小板输注。由于反复输注血小板的患者体内会产生抗血小板抗体,特别是多次输血或者多次多人份输血小板,这种抗体会破坏血小板使血小板寿命缩短,导致无效输注。

参考文献

[1]曹笠,张广波,孙光伟.血小板榆注效果的临床观察[J].医学综述,2009,15(9>:1431-1434.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附件三及附件四[S].2000-06-01卫医发[2000]184号.

[3]张印则,杨宝成.血小板输注无效的配型策略.中国输血杂志,2012,25(4):297-299.

[4]余红亚,李永琴,罗焰,等.血小板榆注的合理应用及效果分析[J].现代医药卫生,2010,26(9>:1387.

[5]杨社霞,邢颜超,李兴华等.两种血小板在血液病治疗中的疗效观察,中国输血杂志,2008,21(6):444-445.

[6]焦淑贤,杨志夏,赵林.血小板输注无效.中国输血杂,2008,21[4]:30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