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文教学中减负与提质的关系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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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文教学中减负与提质的关系

麻秀珂

麻秀珂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世昌乡大坪茶村小554101

国家教育部、各省教育厅三令五申,要求“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但数年下来,效果依然不尽人意,有些学生的课业负担反而越减越重。减负成为教育界的一个老问题,甚至比素质教育还要老。但它也和素质教育一样,在很多教育工作者的心目中仍是一个模糊的概念,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困难,使有些教育工作者实施起来出现一边倒的现象。比如,很多学校的学生是真正减负了,但可怕的是教学质量也一起减下来了,主要体现在农村学校,学校少了课外作业,学生少了优异成绩。于是学校为适应社会各界的需求,也为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新一轮的狠劲提高教学质量风潮又涌起,学生再次超负,减负问题又一次尖锐化。能否既减负又提质,成为广大教育工作者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本人通过两年时间的调研,对减负与提质有一些自己的认识,特在此提出与各位同行共同探讨。

就教学而言,减负不是减到让学生没有学习负担。事实上,做任何事都必须有一定的负担,没有负担是干不成任何事的。学生学习也是如此,只是我们给学生学习的压力要有一个适当的度。我们这么多年为什么总是呼吁“减负”,就是因为我们所给学生的压力太大了,超过了学生在生理上和心理上的承受能力,既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也影响了学生的学习情趣。在教学中,要做到既能“减负”又能“提质”,就必须正确认识“减负”与“提质”的关系。减轻学生过重的负担与提高教学质量之间看似一对矛盾,如果从传统教育观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更是一组不可调和的矛盾,可是,要是用现代教育的眼光来看待,我们就会发现,两者之间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一、对减负与提质一般定义的理解

1.减负的一般定义。减负指的是减掉超出学生承受能力的、不合理的、过重的课业负担。学生的课业负担体现为“显性的”和“隐性的”两个方面。显性的课业负担表现为过多的死记硬背性的作业、大量的题海训练和反复的检测,让学生难以承受;隐性的课业负担则表现为来自家长、老师的过分要求和严厉批评以及社会评价压力。

2.提质的一般定义。提质可理解为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即提教师的质;也可理解为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即提学生的质。而提高学生的质又有提高应试教育的质和素质教育的质之分。本人主要从教师提高学生的质来说说提质问题。

二、减负不一定就能提质

1.减负可能会降低应试教育的质。如果说减负是指减掉超出学生承受能力的、不合理的课业负担,提质是指提高学生的质,那么,在应试教育阶段,谁又能保证超出学生承受能力的、不合理的课业负担对提高学生的考试成绩都没有帮助呢?现阶段无论是高中或是高校招生或是社会单位部门招聘人员都是通过应试的方式来完成,而考试试卷的内容鱼龙混珠,各式各样,很不规范,这些为教师给学生“增负”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使学生“超负”的问题存在极强的生命力。在推进素质教育的过程中,也不是减掉了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就等于进行了素质教育、学生各方面的素质就自然而然地得到了提高。

2.减负也不一定就能提高教师的质。如果说提质是指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那么在减掉学生不合理的、过重的课业负担之后,教师仍不思进取,不改变教学观念,不改进自己的教学方法,教师的质也不会提高。因为减学生的负与提教师的质两者之间并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不可能“彼减此则增,彼增此则减”。

三、减负对提质是有好处的

这里的提质是指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1.减负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一个前提。减去学生不必要的课业负担可以让学生有更多的学习时间,学生可以在余下的时间里学自己想学习的东西、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参加自己想参加的活动,培养自己的特长兴趣,甚至开展创造性的学习活动,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结出优质的果实。

2.减负能促使教师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人类存在惰性心理,绝大多数人都不愿意把负担置于自己肩上。比如教师,可以通过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来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也可以通过给学生增负来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两者可择其一。如选择前者,教师就需要更多的时间来学习和工作,自己就要付出更多的辛劳与汗水。所以,在没有外力驱使的情况下,多数教师都会主动选择后者,把负担强加于学生肩上,增加学生课业负担,弥补自身教学的不足。通过减负,教师只好选择把提质的负担扛在自己肩上,努力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来解决提质的问题。

四、在学生心理和生理承受范围内减负会有碍提质

从整体而言,在学生心理和生理承受范围内或说在学生合理的课业量内减负,学生的学习质量会下降,反之变然。学生也如弹簧,在其承受拉力内,力大则伸,力小则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仍要倡导刻苦学习的精神。学习是一个从已知到未知的探索过程,没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精神,是求不到真知的。“读书破万卷”,实际上就是一个刻苦学习的过程,即使是新的学习方式,如培养好奇心、探索研究,都与刻苦钻研分不开。尽管减负可以给学生创造更多的自主学习的空间,让学生主动、有创新地去学习,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但在整个中学生群体中,能够主动地、有创造性地学习的学生毕竟还是极少的一部分,所以随意给学生减负就有可能放弃所有还不会积极主动学习的学生,对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有害无益,提质不提倡减去学生必要的课业负担。

五、减负与提质是一对可调和的、不可彻底解决的周期性的教育社会性矛盾

1.教育社会性。给学生增负的目的,从学校和教师来看都是为了自己的名和利,教师得利是学校兑现的,得名是从社会兑现的,学校得名利是从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兑现的;从家长来看是为了自己的子女成才,提高子女在社会上的竞争能力,当下只有希望子女考出好成绩。这些都是教育的社会现象,只有通过社会的力量来解决。所以说减负与提质是一对教育社会性的矛盾,学生负担过重的最终根源来自地区的招生制度,来自本国仍至世界人才的竞争。

2.可调和性。通过规范学生招生评价制度可以让减负不影响学生成绩,或说影响极小;可以通过提高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来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可以提高一个地区和国家的经济水平,缩小各地区之间的教育差,教育基本公平;降低受教育竞争激励度;加快教育改革步伐,实施素质教育;社会为人才提供宽松的就业机会……这些都可以让学生减负问题得到缓解,教学质量得到提升。

3.不可彻底解决的周期性。有竞争就会有给学生“增负”的问题产生。举一例,同一地区就有教师教学水平高与低之分,有教育教学设备先进与落后之分,有教育环境好与差之分等等,教学水平高、教学条件好的学校教师通过减负后,其教学质量有可能受到一定影响;但是,就教学水平低、教学条件差的学校教师而言,仍占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其给学生减负的问题就暂时得到了解决,因为后者与前者仍没有竞争能力。就好比当今的美国和发展中国家教育一样,以美国现在的经济优势、教育水平,它不给本国的学生增负,发展国家的教育质量也远不及它,它培养出来的人才在世界上仍有很强的竞争力,所以现在发达国家的学生减负已不是多大问题,因为还有太多的落后的国家存在。但试想,如果世界上有很多国家都达到了美国的教育与经济水平,那时各国之间就有能力相互匹敌,各行各业的竞争包括教育之间的竞争也会异常激烈,那么,在同等条件的情况下,就只有通过给学生“增负”来战胜对手,下一周期的素质教育减负问题可能就会形成。

综上所述,“减负”与“提质”两者有着密切的辩证关系,是一对可调和的、不可彻底解决的周期性的教育社会性矛盾,但是减负对提质是有好处的,也是必须的,只有减负才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培养积极、自主、创造性学习型学生,有利于教师创新自身的教学方法,有利于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现阶段教育中,可以通过完善社会招生评价办法、规范招生评价内容、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和教育教学水平来缓解减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