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机场建设与救灾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11-06
/ 2

印度尼西亚机场建设与救灾

时琳

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摘要:本文首先介绍印尼民航系统的组织机构,梳理民航法规体系和机场建设流程,了解印尼机场现状和布局。最后论述机场建设与救灾的密切关系,建议吸收印尼机场布局与建设经验协助救灾。

关键词:印尼;机场;救灾

一、印尼民航

印度尼西亚拥有17508个岛屿,其中922座岛屿为人类长期居住岛屿,是世界上最大的群岛国家。印尼地跨太平洋和印度洋两大洋,虽然海运发达,但通航时间较长。印尼民航系统组织机构健全,规章体系较完善。为了解决客运交通问题,印尼政府出台了许多政策鼓励航空业发展。

1、组织机构

印尼民航总局由印尼交通部管辖,民航总局下设秘书处和5个委员会,包括航空运输委员会、机场委员会、航空安全委员会、空中导航委员会和航空器适航与运行委员会。民航总局秘书处下设机构包括计划科、财务科、法规科和人事总务科。

2、职能

印尼民航总局的职能主要包括:制定并落实有关航空运输、机场管理、飞行安全、空中导航、航空器适航和运行等领域的相关政策、标准、名词术语、规范、指南、规则和程序;对航空运输、机场管理、飞行安全、空中导航、航空器适航和运行等进行认证工作;监测和评估有关民航运行政策的实施;提供有关航空领域的管理和技术指导;修订标准规范;开展民航总局政务工作。

3、民航地区机场管理办公室

根据《地区机场管理办公室的组织机构和职责》(交通部规章2011年第41号),民航地区机场管理办公室的职责是负责辖区内航空活动的举办、控制及监管。交通部规章2013年第69号令规定民航地区管理局采用部长任命制。图1是民航地区管理办公室的区域划分,10个区域管理机构级别不同,分3级:顶级、I级、II级。

二、机场建设

1、法规体系

印尼民航法规体系包括法律、政府条例、交通部令、民航局令和地区管理机构的各类行政文件。

3、机场建设程序

(1)法规

《全国机场管理》(交通部2013年第69号令),机场建设单位在申请机场建设许可证前需要交通部批复机场选址。机场选址需要满足《机场管理条例》要求。1992年颁布的航空法允许私营业主参与机场建设运行,但必须与印尼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合作,不允许机场完全私有、长期租赁或特许经营模式。2009年,政府颁布了新的航空法,允许机场领域更多地私人参与。该法规允许国外投资商以不超过49%的股份与印尼当地公司合作拥有和运行机场,非必须与印尼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合作。

(2)选址规定

机场开发商需要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文件,交民航总局审批。申请材料包括机场总体规划和机场坐标(与可研一致)、民航局对机场选址的可行性批复、行政规定的其他材料。

其中行政规定的其他材料主要包括:①机场选址申请书;②省级政府部门关于机场选址与区域空间规划、交通规划相符的意见书;③县/市级政府部门关于机场选址与地方空间规划、交通规划相符的意见书;④获取土地证明文件;⑤机场选址不影响当地生态环境的证明文件;⑥县/市级政府部门关于机场用地控制与保护的文件;⑦关于机场选址的行业意见。

(3)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要求

为了论证机场建设可行,机场开发商需提供机场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至少包括:①区域发展,符合地区发展规划、空间规划、交通规划;②项目的经济与财务分析;③建设方案;④运行事项;⑤航空运输商业潜力;⑥环境影响;⑦社会影响。

(4)对总体规划的要求

机场总体规划的年限是20年,应包括以下内容:客运和货运的航空业务量预测、机场设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土地需求和利用、运行区规划、商业区规划、休闲区规划、航空运行安全研究和噪声影响分析。机场总体规划包括以下文件:①总规报告;②附图;③地形勘测报告;④土壤调查;⑤总结。

三、印尼机场现状和规划

1、机场现状

印尼现有298个机场,由交通部民航总局管理运营的机场约占总数的8成,大多数为小型机场,机场分布见图2。印尼机场基础设施的缺乏是影响航空业发展的主要障碍,印尼的主要门户机场都在超设计容量2倍-3倍运行。根据印尼统计局数据,在过去5年时间里,印尼的航空旅客增长了60%。

2、国家机场规划

印尼政府部门近期宣布,印尼将建25个新机场,改扩建165个机场。印尼机场大部分布局在东部,部分机场仅供小型飞机起降。例如爪哇和苏门答腊岛是每半径100千米区域设置1个机场,或200千米区域2个机场;加里曼丹和苏拉威西岛每60千米区域设置1个机场,或120千米区域2个机场;马鲁古、努沙登加拉和巴布亚每30千米区域设置1个机场,或60千米区域2个机场。

交通部规章《全国机场管理》(交通部2013年第69号令)定义了机场的定位、分类、等级,说明了全国机场规划的准则,附件列出了现有机场及规划机场分布。该规划年限范围为2020和2030年。

印尼交通部2013年第69号令规定了不同地区的机场建设规模:

(1)建设和发展省会机场,飞行区等级为4D及以上;

(2)建设和发展边境地区、灾害频发地机场,飞行区等级为3C及以上,能起降C-130或50座及以上的机型;

(3)建设和发展位于群岛省份地区或偏远地区的机场,飞行区等级为2C,能起降25座及以上的机型。

四、机场与救灾

印尼主要有三种自然灾害:地震、海啸和火山喷发。

印尼2007年的灾害管理法第24条,特别是第四条之(3)规定,灾害管理的目标是“确保按照计划、综合、协调和全面的方式开展灾害管理”。印尼2009年航空法第194条,机场的作用其中之一是协助救灾。在自然灾害多发地区建造机场,以便发生灾害时提供协助。交通运输部部长颁布了2010年第11号国家总体规划法令,确定了灾害易发地救灾重点机场和救灾枢纽机场。救灾枢纽机场的重要标准是:(1)能从机场飞行一小时抵达灾害地;(2)如果本地区发生灾害,它能成为当地救灾机场。

灾害易发地救灾重点机场应能够容纳福克27型或C130大力神或类似航空器;跑道长度≥1400m,且停机坪宽度应足够一架或多架福克27装货/载货。根据国家总体规划和民航局计划,优先发展22个机场。目前为止,印尼灾害易发地区有11个机场适合供福克27或C-130大力神或类似型号航空器使用以协助救灾。为提高机场救灾应对能力,民航局与开发计划署救灾管理机构合作,定期开展救灾培训和演练,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目前,我国民航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建议机场布局规划除了考虑交通和地区经济发展,更多考虑救灾因素,使机场建成后发挥更多价值。

参考文献

[1]印尼航空法http://hubud.dephub.go.id/?en/uu(印尼民航局2009年第1号);

[2]印尼国家机场管理条例http://hubud.dephub.go.id/?en/pp/download/5(印尼民航局2001年第70号);

[3]印尼机场选址程序http://jdih.dephub.go.id/index.php/produk_hukum/view/VUUwZ01qQWdWRUZJVlU0Z01qQXhOQT09(印尼交通部2014年第20号令);

[4]全国机场管理http://hubud.dephub.go.id/?id/kepmen/download/776(印尼交通部2013年第69号令);

[5]印尼民航地区机场管理办公室的组织机构和职责http://hubud.dephub.go.id/?en/page/detail/47(印尼交通部2011年第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