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糖尿病的临床处理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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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糖尿病的临床处理

李宝红

李宝红(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妇幼医院154600)

【中图分类号】R587.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1)6-0152-02

【摘要】糖尿病(DM)是一种碳水化合物、脂肪及蛋白质代谢紊乱的内分泌疾病,为多基因遗传,具有家族遗传倾向。这些内分泌系统的代谢异常是胰岛素分泌异常或功能不全、组织对抗胰岛素所致,造成胰岛素相对或绝对不足,导致空腹及餐后出现高血糖、高血脂及高氨基酸血症,在妊娠期间进一步加剧,使孕妇和胎儿出现各种并发症。还有一些疾病亦出现高血糖,如胰腺炎、肢端肥大症、库欣综合征等,称为症状性糖尿症或继发性糖尿病,仅占极少数。

【关键词】妊娠糖尿病诊断治疗

1临床资料

1.1一般资料我们对72例患糖尿病的妊娠孕妇和妊娠期糖尿病孕妇进行糖尿病健康教育,治疗组为配合治疗的妊娠孕妇,共48例,妊娠前已患糖尿病28例,妊娠期糖尿病20例;对照组为不配合治疗的妊娠孕妇,共24例,妊娠前已患糖尿病16例,妊娠期糖尿病8例。年龄21~36岁,两组孕妇均无其他疾病,无显著差异。现将临床分析报告如下。

1.2妊娠合并糖尿病的诊断

由于胎儿器官完全分化后就不再发生畸形,糖尿病妊娠的胎儿常在胚胎发育第7周之前发生先天性畸形,因此孕前早期诊断与处理非常重要。

1.2.1病史及体格检查病史常如前所述,虽然体格检查非常重要,但往往可能是阴性的,因此出现下述高危因素时,应注意糖尿病发生的可能性。

1.2.2妊娠合并糖尿病的临床表现

典型症状:临床糖尿病的典型症状为“三多一少”(多饮、多食、多尿和体重减轻)症状。尿糖增加使尿渗透压增高,肾小管重吸收减少,故尿量增多;尿量增多造成多饮;不能充分利用葡萄糖故使患者有饥饿感,食欲亢进,早期症状轻者可使体重骤增、明显肥胖,严重者体重减轻。

糖尿病孕妇在妊娠期间亦可出现外阴瘙痒、阴道及外阴念球菌感染等;重症时可出现酮症酸中毒伴昏迷,甚至危及生命。

妊娠期糖耐量异常:可为妊娠期糖尿病或原有隐性糖尿病。无三多一少症状,早孕时常有妊娠剧吐,或有念球菌感染史,经空腹血糖检查异常而发现,或有尿糖阳性,糖尿病家族史,或不良生育史及本次妊娠过程异常而进行葡萄糖耐量试验发现。

2妊娠合并糖尿病的处理

目前妊娠合并糖尿病的处理仍存在争议。尽管严格控制孕妇血糖方法已被公认,但是胎儿先天畸形率并未明显降低,糖尿病儿病率仍明显较高。这就使得人们更加注重妊娠时机选择,妊娠期及产前胎儿监测,适时进行产科治疗和处理。

2.1对于病情严重者,如F、H、R、FR四类,应避孕;如已妊娠,宜尽早终止。

2.2孕前准备糖尿病专家可向患者建议最佳妊娠时机。在妊娠前积极控制血糖,进行糖尿病血管并发症检查。了解患者和其配偶对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的认识,并了解他们对糖尿病与妊娠关系的知识。育龄糖尿病患者的治疗在准备妊娠以前就应开始,需在医患双方积极配合下进行。

由于糖尿病患者妊娠对胎儿影响较大,糖尿病患者除需行血糖监测,饮食控制外,尚需监测糖化血红蛋白(HbA1c),尿酮体及其并发症的发生。经过积极治疗,在糖尿病控制良好情况下,争取在随后的数月内妊娠。

2.3妊娠合并糖尿病的治疗患者应在产科、内分泌科、营养科医师共管下继续妊娠。

2.4产前胎儿监护对于糖尿病控制好,无血管并发症及明显高血压,胎儿监测正常的孕妇,产科医师可放心等待胎儿成熟,避免过早进行干涉。

无应力实验(NST)是妊娠合并糖尿病患者产前监测胎心率的佳方法。如果NST为无反应型,就需进一步行宫缩应力试验(CST)。对于大多数孕妇,妊娠32~34周时就应开始此项检查,每周需行NST2次。对于并发血管损害或血糖控制不满意,应尽早行NST且增加监测次数。

CST是评价妊娠合并糖尿病胎儿状况的另一种方法。对于糖尿病控制佳的孕妇,CST正常说明胎儿至少在一周内可正常存活。大约10%出现CST异常的IDDM孕妇,往往与围生儿死亡率增高,分娩时晚减速,低阿氏评分,呼吸窘迫综合征(RDS)及胎儿宫内生长迟缓(IUGR)有关。

2.5分娩处理

2.5.1分娩时机孕36周后糖尿病孕妇胎儿宫内死亡率增加,过去通常行未足月引产,新生儿病率及死亡率较高。现在通过严格血糖控制及产前胎儿监护,大多数孕妇均可足月分娩。糖尿病孕妇可于妊娠40周前入院引产,引产前应对血糖、血压、肾功能、眼底病变及胎儿发育情况综合评价。

2.5.2分娩方式糖尿病孕妇的分娩方式选择尚存争议。妊娠合并糖尿病并非剖宫产手术指征,然而妊娠合并糖尿病往往并发巨大儿及其他并发症,当产前估计胎儿体重大于等于4500g可首选剖宫产分娩。在B超估计体重时,只依据双顶径可能会低估胎儿大小,需全面评估。当产前胎儿监护,发现胎儿宫内窘迫时,应急诊剖宫产终止妊娠。

2.6产后处理产后应及时测血糖,尿糖及酮体,调整胰岛素用量。多数孕妇应减少或停用胰岛素,并可继续行饮食控制。哺乳可减少胰岛素用量,应鼓励糖尿病产妇产后哺乳。新生儿生后要加强护理,需查血糖并应及早喂糖水或输液,防止低血糖、低血钙、红细胞增多症发生。

2.7预后对于妊娠期糖尿病患者,应该在产后2个月复查糖耐量试验,大部分患者产后通常能恢复。但再次妊娠时,妊娠期糖尿病可以复发,且复发率为50%。亦有25%~70%的妊娠期糖尿病妇女,在以后的16~25年内发展为真性糖尿病,故对妊娠期糖尿病妇女产后应定期随访并加强指导,做好糖尿病早期诊断的工作。

3讨论

妊娠合并糖尿病为高危妊娠

包括①原有糖尿病患者合并妊娠,其发生率约占孕妇的0.2%~0.3%;②妊娠期糖尿病(GDM),妊娠后多能恢复正常。在胰岛素问世以前,孕产妇死亡率为27%~30%,围生儿死亡率高达60%~80%。自1922年胰岛素用于临床治疗后,通过严格控制孕期血糖水平,加强孕晚期监测,孕产妇死亡率已逐年降低,围产儿死亡率亦降至3%。近年来,妊娠合并糖尿病的发生率呈增高趋势,文献报道为1.0%~13.8%。

临床糖尿病一般分为两种类型: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Ⅰ型,IDDM),其特点为年轻、有酮症倾向,循环中很少或缺乏胰岛素,为自家免疫性疾病;另外一种称为胰岛素非依赖型糖尿病(Ⅱ型,NIDDM),此型患者年龄大、轻度肥胖,空腹胰岛素水平正常,对葡萄糖负荷的反应较为缓慢,无酮症倾向,有家族性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特征。

总之,妊娠期糖尿病的治疗以控制饮食为主,适时加用胰岛素的治疗,适当增加锻炼,以很好地控制血糖。通过对糖尿病孕妇妊娠前准备,畸形儿筛查,积极治疗及正确的分娩,产后处理,在糖尿病专科医师配合下,产科、儿科医师通力协作,会使孕妇并发症和新生儿症率、死亡率大大降低,获得良好效果。

参考文献

[1]潘长玉.糖尿病学.第14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

[2]杨慧霞.妊娠合并糖尿病.第1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

[3]徐先明,江明礼,董玉英.低危孕妇行妊娠期糖尿病筛查可行性研究.现代妇产科进展,2001,10:34-36.

[4]中华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妊娠合并糖尿病协作组.中华围产医学杂志,2008.